多次抢劫是一种抢劫罪情节加重犯。司法实务中,对于三次为多的认定标准,一般不持异议。目前仍存在争议的问题是:如何计算次数?有观点认为,抢劫一人次为一次,抢劫三人次以上即为多次。据此,对于常见多发于校门附近、采用轻微暴力连续抢劫多名放学回家学生少量财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多次抢劫。笔者认为,这一见解稍显简单和绝对,并不足取。为了讨论问题的方便,兹举例从经验层面先作分析。
司法实务中,不乏多名行为人结伙在长途客车上逐一劫取每个乘客一定数额财物的案件,行为人往往采用暴力手段威逼他人迅速交出财物,得手后即下车逃逸。毫无疑义,其抢劫人数众多,但实务中的共识是,这种行为属于一次共同抢劫犯罪。这就说明,抢劫被害人数的多寡,不是判断抢劫次数的关键。一次抢劫行为,既可以侵害一人,也完全可能连续侵害多人。相反,多次抢劫行为,通常表现为侵害多人,但也不能排除在一段时期里,数次侵害一个被害人的特殊案件。从析案思路与方法的角度讲,在此我们就很有必要解剖麻雀抓典型,将上述一次抢劫行为却侵害多名被害人的案件特点作一分析、归纳,以便在常规判断下也能兼顾到特殊或例外的一类案件。上述结伙抢劫乘客财物案件的基本特点是:行为人主观上出于同一的、概括的犯意(即意图抢劫多人,甚至是车上有多少人就打算抢多少人);客观上在相对同一的时空范围内(即在一个较短的时段里,于大致相同的地点),针对多名被害人连续实施了相同的侵害行为。其特点与刑法上的重复侵害行为基本相符合。申言之,认定多次抢劫时,应当注意将重复侵害行为作一次抢劫来评价,否则,势必造成多次抢劫的认定范围过宽,许多案件难免量刑畸重的问题。上述将校门附近常见多发的轻微抢劫案件(有些还属于未成年人实施的寻衅滋事案件)作多次抢劫认定的例子,正是值得警醒的罪刑不当的反面例证。
从法理层面分析,多次抢劫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无疑是与刑法上惯犯的属性密切联系的,即在主观方面,行为人一次又一次地产生抢劫犯意,并且敢于付诸行动,显示其主观恶性程度深;在客观方面,行为人一次又一次地实施抢劫犯罪,必然严重破坏人们的社会安全感,也严重侵害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显示其客观危害大。可以讲,数个抢劫犯意及其行为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反复性,是多次抢劫的突出特点。也只有相对独立、且反复实施的严重危害行为,才足以昭示惯犯的属性。一次严重的抢劫犯罪,尤其是共同抢劫犯罪,很可能同时或连续侵害多名被害人,但它完全可能是初犯所为,并非必须得用重刑惩处。所以,重视多次抢劫背后的惯犯属性或特质,将基于一个概括的犯意而实施的抢劫重复侵害行为排除于外,是符合罪刑相当原则要求和本款应作缩小解释之解释论立场的。
应当指出的是,这里所称抢劫重复侵害行为,与刑法上的连续犯有诸多共同点,如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构成犯罪的行为等。但不能忽视的是,构成重复侵害行为必须符合严格的时空条件,即针对不同对象连续实施的相同侵害行为,必须发生在一个较短的时段里和大致相同的地点,如上述行车途中、放学时刻、学校门口等。如果相同侵害行为发生的时间间隔较长,行为地亦属于相距较远的不同场所,如行为人出于一个概括的犯意,连续三个晚上分别在甲、乙、丙三地实施抢劫,该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连续犯,但不属于本文所称的抢劫重复侵害行为,亦即重复侵害行为以外的连续犯,包括在同一地点实施、但间隔时间较长的数次抢劫行为(以在追诉时效期内为限),均可成立多次抢劫。
多次抢劫预备、未遂行为,能否成立多次抢劫?一种观点认为,立法者规定多次抢劫的要旨,显然在于关注犯罪的次数,而不是犯罪的形态,因此,抢劫预备、未遂等未完成形态并不影响多次抢劫的认定。另一种意见主张从严解释多次抢劫,应当强调每次抢劫均须达成既遂状态;否则难免造成有些案件处刑过重的弊病。笔者以为,后一见解是不无道理的,但从司法实践情况看,抢劫未遂行为一般也被计入抢劫次数。主要理由在于,多次抢劫以严惩惯犯为旨趣,对于多次抢劫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惯犯特征并不明显,况且多次抢劫的起点刑为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故不宜将社会危害性并非十分严重的多次抢劫预备行为纳入其中。抢劫未遂行为则有所不同,行为人已将犯罪意志转化为实行行为,开始直接侵害犯罪客体,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才未能得逞,行为人的惯犯特性可谓已经充分显露;加之考虑构成入户抢劫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相同的情节加重犯,均未要求抢劫行为达成既遂状态,因此,目前实践中的做法也未见不妥。
-
多次抢劫行为如何认定,抢劫罪应该怎么量刑
131人看过
-
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怎样认定
458人看过
-
犯抢劫罪的,抢劫多次,如何量刑
483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多次抢劫行为如何认定
497人看过
-
量刑标准:多次抢劫如何判定?
117人看过
-
入户抢劫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入户抢劫
416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多次抢劫,如何认定为犯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1-07-21如果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就会被认定为多次抢劫。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 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多次抢劫以及次数多次抢劫的认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0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对于抢劫犯中的惯犯、屡犯来说,由于其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犯罪,除了主观恶性大之外,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威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多次抢劫的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
-
如何认定持刀抢劫或者多次抢劫数额较大?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6多次抢劫,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抢劫三次以上。关于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司法解释指出,应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
抢劫罪如何认定抢劫罪抢劫如何量刑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1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
抢劫三次以上即为多次抢劫, 应如何定罪量刑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3抢劫三次以上即为多次抢劫,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