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立案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08:12:45 240 人看过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立案标准是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其他欺骗手段”包括:

1.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2.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3.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界限有哪些

1、二者的区别是:前者是由海关、商检、外汇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的渎职犯罪,:后者是个人或单位实施的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前者是徇私舞弊为他人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后者是一种利用欺骗手段实施的特殊诈骗犯罪;

2、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与一些骗取出口退税的单位或个人相互勾结,通过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主动帮助他们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如果骗取出口退税行为达到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定罪标准,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行为也达到定罪标准,那么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同时符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共犯)的构成,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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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0日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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