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国家赔偿专案是自诉案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8:12:12 371 人看过

国家赔偿专案不是自诉案件。只有刑事案件才区分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而国家赔偿并不是刑事案件。国家赔偿专案一般属于行政案件,即对于自身合法权益被国家机关侵犯的,受害人可以依法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一、侮辱罪能公诉吗

对于侮辱罪,可以提起公诉。行为人犯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一般应该自诉。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二、受害人有上诉权吗?

现实中,有一些刑事案件检察院没有提起诉讼,这些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起诉。一般先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的侦查,其后由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自己起诉吗?在刑事案件中也有受害人自己提起诉讼的,称为刑事自诉案件。因此,受害人有上诉权。自诉案件中的受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报过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吗

这要根据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

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公诉案件,如果已经立案的话,就得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才决定撤销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按照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有关规定,立案以后,如果经过侦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等,应该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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