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1:21:30 234 人看过

2021年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如下:

1、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其中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认真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

1、适用对象

减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假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减刑程序

无期徒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3、假释程序

无期徒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有期徒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需要的假释。

4、减刑、假释建议的撤回

减刑、假释裁定作出前,执行机关书面提请撤回减刑、假释建议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5、减刑、假释的监督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检察院,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检察院认为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1个月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检察院可以派员列席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评审会议,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根据需要发表意见。

检察院发现罪犯符合减刑、假释条件,但是执行机关未提请减刑、假释的,可以建议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

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减刑、假释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提请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并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影响多少人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最新规定影响多少人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释〔2014〕5号【颁布时间】2014-4-23【施行时间】2014-46-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2014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1次会议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1817年,美国纽约州的一项法律最早对善行折减制作出了规定。根据该项法律的规定,监狱当局可以对表现良好、服刑超过5年的罪犯实行减刑(对短期监禁犯不适用该法),所减去的刑期总计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1/4。这一制度很快在美国各地得到推行。须明确的是,19世纪中期以前,善行折减制就是减刑制度。但自19世纪后期出现假释制度后,善
    2023-02-15
    401人看过
  •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及审理程序
    一、减刑假释最新规定1、适用对象减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假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2、减刑程序无期徒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3、假释程序无期徒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有期徒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需要的假释。4、减刑、假释建议的撤回减刑、假释裁定作出前,执行机关书面提请撤回减刑、假释建议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5、减刑、假释的监督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检察院,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2023-03-24
    82人看过
  • 2021年减刑假释条件一览表!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有悔改或者立功变现,可以减刑;如果有符合《刑法》规定的重大立功情形,应当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改造良好且无再犯危险的,可假释。上海减刑假释条件有哪些《刑法》第78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2023-07-01
    461人看过
  • 最新减刑假释司法解释2024年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
    2024-03-25
    255人看过
  • 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重要性
    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减刑假释的条件是什么?提请减刑的条件有:1、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2、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假释的条件:1、已经执行法律规定的最低刑期;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023-07-16
    424人看过
  • 2021年最新产假规定:请了解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规定的产假分别列为以下几项: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晚婚晚育产假的规定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1、《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产假。2、符合晚育条件,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一般生一个小孩的且是晚育和难产的,也就是135天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3-07-16
    356人看过
  • 广东颁布“减刑假释”审理细则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15日联合颁布《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规范此类案件的审理,让减刑、假释从考核、提请、审理到裁定,每一个环节都有一双法眼盯住,防止高墙内的司法腐败。据广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介绍,为回应社会关注,推进司法公开,防止司法腐败,结合本地实际,广东高院牵头制定《细则》,共90条,同时在广东法院网及广东省高级法院官方微博上公布。针对社会诟病的减刑、假释审理过程不公开问题,《细则》明确规定了案件从刑罚执行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裁定,到裁定后人民检察院审查监督,每一环节应当如何操作。包括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在提请减刑假释建议前在服刑场所公示,人民法院在立案后5日内上网公示,裁判结果上网公示、生效裁定书全部上网等一系列公开程序。并特别规定了对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允许公示异议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参加案件庭审,以增
    2023-06-11
    264人看过
  • 减刑假释的详细细则什么时候发布?
    减刑、假释作为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措施,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促进他们回归、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减刑假释规定细则的详细内容是什么2018减刑假释规定细则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
    2023-07-02
    316人看过
  • 最新!关于病假请假的规定:2021年最新政策
    1、居中写标题“病假条”。2、顶格写称谓。3、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正文。4、写明病假原由,这个地方要实事求是,否则后果自负。5、病假起止时间。6、假期所去方向,联系方式,联系人。7、最后加上习惯用语“请批准”、“请予批准”等。8、病假人签名。9、时间。上班请假条怎么写病假1、标题“病假条”居中,比正文的文字略大。2、顶格写称谓,即向谁请假,注意应加上其职务,以示尊重。3、正文:简单介绍自己所属部门,写清楚请假的缘由、请假的起止时间,病假期间你的联系方式,最后加上恳请领导批准等。4、结尾:签名和写病假条的日期。如果有诊断证明,则在正文后面加附:医院诊断证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3-07-07
    468人看过
  • 探亲假最新规定:国家2021年更新
    一般情况下,国家规定的探亲假:1、一方每年拥有一次探望配偶的30天的假期;2、未婚员工每年有一次探望父母的20天假期。也可按照实际情况,2年给予一次45天的假期;3、已婚员工每4年给一次20天的探望父母的假期。除此之外,按照实际需要放路程假。以上假期都包含在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内。2020年探亲假改革探亲假,是指法律规定的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而同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2023-07-01
    66人看过
  • 2021年洗钱罪最新司法解释及刑罚规定
    参与洗钱罪的处罚:1、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收入,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没收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单处洗钱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和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式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洗钱罪如何量刑?洗钱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2023-07-07
    159人看过
  • 广东出台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细则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15日联合颁布《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规范此类案件的审理,让减刑、假释从考核、提请、审理到裁定,每一个环节都有一双法眼盯住,防止高墙内的司法腐败。针对社会诟病的减刑、假释审理过程不公开问题,《细则》细化、完善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内容。明确规定了案件从刑罚执行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裁定,到裁定后人民检察院审查监督,每一环节应当如何操作。包括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在提请减刑假释建议前在服刑场所公示,人民法院在立案后5日内上网公示,裁判结果上网公示、生效裁定书全部上网等一系列公开程序。并特别规定了对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允许公示异议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参加案件庭审,以增加案件的对抗性,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细则》要求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要从形式审查回归为实质审理。规
    2023-04-25
    93人看过
  • 广东省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程序
    第五十五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以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由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经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五十六条被判处或者余刑为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提请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依法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经地(市)级公安局审核同意后,提请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省看守所服刑的,由省看守所依法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经省公安厅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五十七条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县(市、区)级公安局(分局)依法提出减刑建议,报经地(市)级公安局审核同意后,提请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减刑,由县(市、区)级司法局依法提出减刑建议,报经地(市)级司法局审核同意后,提请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五十八条被判处或者余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以及被判
    2023-08-12
    362人看过
  • 2021年监狱刑罚执行政策:减刑、假释有新变化
    刑法关于减刑假释的政策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性、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表现优异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性,减刑后实际执行的期限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期限不能少于十三年。对于假释的政策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在执行期间表现优秀,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但是假释不适用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假释的情形1、不得假释的情形: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中的一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2、不得减刑的情节:(1)限制减刑犯罪的类型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
    2023-07-15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堂X想问下最新减刑假释规定细则是如何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要严格执行三类罪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标准,平等平衡三类罪犯与其他罪犯的计分考核,从严把握三类罪犯适用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范围和条件,严格执行刑罚变更提请程序,公开公示三类罪犯计分考核、行政奖励、立功表现信息。
    • 减刑假释具体细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
    •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最高法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刑诉法》第六十八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 减刑假释中确有悔改表现最新规定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6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
    • 即节刑、减刑、假释实施细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