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行使行纪合同指示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4:14:55 173 人看过

行使行纪合同的指示权,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即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价买入的,需经委托人同意;否则只有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行为才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一、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谁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的指定及内容是: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二、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是,如果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则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行纪人需承担赔偿的责任。

三、汽车中介卖给客户车挣差价违法吗

汽车中介卖给客户车挣差价涉嫌违法。中介作为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吃差价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委托人利益,扰乱市场交易秩序,违反公序良俗,与中介机构作为居间方应如实报告交易信息的法定义务相悖。而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手汽车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不得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汽车成交价格等交易信息,不得以低价购入、高价售出等方式赚取差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行纪人的权利项目与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如下: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3、提取存款权,行纪人按约定购买委托物,委托人应及时收到;4、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
    2023-07-03
    312人看过
  • 行纪合同怎样才算无效
    行纪合同无效的条件:1、合同当事人双方都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虚假,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纪合同的性质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和有偿合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员有为他方办理买卖或其他商事交易的义务,而委托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相互承担一定的义务。所以,在行纪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享权利和耳负义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对待给付性质。放行纪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行纪合同只需双方当牛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不以物的交付为必要,无需为实际履行.同时也无需履行特别的方式,所以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前述供销社诉进出口公司收购金银花案例中,并没有书面形式确立行纪合同关系,但是口头协商一致,该合同仍然成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2023-08-03
    97人看过
  • 行纪合同的所有权归属是怎样的?
    行纪合同中委托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但委托物一般由行纪人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的保管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第九百五十四条【行纪人处置委托物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一、行纪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
    2023-06-21
    158人看过
  • 行纪人遵从委托人指示的问题
    (1)行纪人以低于指示价格卖出或者以高于指示价格买入。行情不利于委托人时,行纪人为了避免损失进一步的扩大,以悖于委托人的指示从事行纪活动的,应当及时取得委托人的同意。若委托人事先同意的,即使其事后翻悔,仍须承受该项交易的效果。若委托人并未事先同意,但事后追认的,其效果等同于事先同意。(2)在没有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行纪人擅自作主变更指示而作为的,对于违背委托人利益而带来的后果,委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对其不利的行纪行为,并有权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但是行纪人把损失的差额部分补足时,应认为行纪人的行为对于委托人发生法律效力,委托人不得以违反指示为由拒绝接受。行纪人补偿其差额,仅需表示承担补偿的意思即可使该买卖对委托人生效,无须以实际上已做出补偿为必要。但是从学理上推断,行纪人违背指示进行交易的违约责任并未就此免除,在此情况下,行纪人仍应赔偿委托人的损失。(3)当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的指示卖出或者以
    2023-06-14
    419人看过
  • 行纪合同的常用行条是怎样的?
    行纪合同的性质是:1、合同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3、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一、行纪合同是不是代理代理代理中介机构行纪与直接代理都是发生于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且都是为他人活动,这是二者的相似之处。与代理相比,首先,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直接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因此,行纪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行纪人,间接归属于委托人。其次,通常情况下,行纪人从事的是贸易行为,而代理人的行为则不限于贸易行为。最后,行纪多为有偿行为,而代理则包括无偿代理。与代理不同,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要由行纪人自己承受,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直接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二、间接代理和行纪的区别间接代理与行纪的区别有:1、间接代理合同中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限制规定,而行纪人只能是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
    2023-04-11
    92人看过
  • 行纪合同和中介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的性质是怎么样的
    一、行纪合同和中介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和中介合同的区别:1.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法律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2.合同的标的不同。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即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3.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同。4.“介入”不同。行纪人在一定条件下有介入权,居间人在特定情形下承担介入义务。二、行纪合同的性质是怎么样的行纪合同的性质如下: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5.行纪合同
    2023-04-30
    495人看过
  • 什么样的合同是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什么样的合同是行纪合同只要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就可以认定行纪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常见的有证券交易、委托拍卖等,根据上述行纪合同的概念,一般符合此概念的都属于行纪合同的范围。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行纪人具有主体的限定性行纪人应当是经过批准可以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业务3、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业务4、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法律行为5、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5、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2023-04-18
    229人看过
  • 行纪代理合同交印花税吗,行纪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行纪代理合同交印花税吗行纪代理合同不需交纳印花税。印花税的纳税范围是:(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二、行纪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行纪合同合同编号:委托方:签订时间:年月日行纪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代办事项(具体约定是寄售、代购、代销货物,还是其他法律事务)第二条代办事项的具体要求:(凡属寄售和代购代销货物,应明确具体货物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及最低销价或最高购价和时间要求。)第三条货物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第四条酬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第五条违约责任第六条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023-04-18
    169人看过
  • 展示权如何行使
    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对美术、摄影、电影进行公开复制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通过有关媒体公开展示自己的作品,行使放映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等方式复制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翻拍等(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捐赠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7)租赁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或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标的物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副本的权利(9)表演权,即,(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公开复制美术作品、摄影作
    2023-05-07
    264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行纪合同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可以对委托物行使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九条【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行纪合同是否需要书面行纪合同需要书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
    2023-08-14
    261人看过
  • 行纪合同留置权的使用方法有什么?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可以对委托物行使留置权。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行纪人对委托人有报酬请求权,即使双方未约定报酬的亦然。如果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享有留置权。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此时行纪人对占有委托物品享有留置权,并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留置物经过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了委托人应支付的报酬,剩余部分还应当归委托人所有,如果结果不足以支付行纪人的报酬,行纪人还有权利请求委托人继续清偿。如果委托人与行纪人在行纪合同订立时已经约定,不得将委托物进行留置的,行纪人就不得留置委托物,但是,委托人需要提供其他物品作为担保。一、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有什么(1)委托人
    2023-06-19
    383人看过
  • 艺人经纪合同是行纪合同吗,行纪合同是隐名合同吗?
    一、艺人经纪合同是行纪合同吗不是。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经纪合同是经纪人在承办经纪和代理业务时,同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经纪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二、行纪合同是隐名合同吗行纪合同是隐名合同。所谓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享有代理权的前提下,既不披露本人的姓名,也不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或者披露自己的代理人身份,但并不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而本人仍然将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一般来说,隐名代理的第三人是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的。当第三人知道了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这是类似于显名代理了,因此要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
    2023-04-18
    332人看过
  • 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定义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定义是怎样的1、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2、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居间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2023-04-18
    268人看过
  • 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高于指定价格买卖的怎么处理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一、行纪人的法律事务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2、直接履行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
    2023-04-10
    212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行纪合同指示权的部门如何行使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5
      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按其指示进行行纪活动,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应给行纪人一定范围内的授权,行纪人在此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和判断处理行纪事务。委托人还有权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给出新的指示。
    • 行纪人如何履行委托指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3
      1、如果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则属于违反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可以不承认该买卖对其发生效力。但如果行纪人愿意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2、如果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依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确定如仍不能确定
    • 行纪人怎么履行委托指示,怎么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4
      行纪人往往在一定领域内从事专门性行纪活动,比较了解行情,熟悉业务和供求关系,且手段简便、灵活,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服务,对扩大商品流通,促进贸易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那么行纪人怎么履行委托指示,怎么规定的?
    • 行纪人如何履行委托指示,行纪人不履行义务的后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行纪人如何履行委托指示1、如果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则属于违反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可以不承认该买卖对其发生效力。但如果行纪人愿意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2、如果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依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依照本法第61条
    • 如何使用「留置权」实现行纪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可以对委托物行使留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九条【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