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不可以按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09:32:31 229 人看过

1、法院可以按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但是要求有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件,比如判决书、调解书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一、股权质押的流程是什么

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出质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股份公司股权出质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保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

6、企业应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7、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8、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2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法院强制执行股权
    一、股权是否可以被强制执行财产性是股权的最基本属性。股东因其出资行为,以实物或金钱为载体,将其出资转化为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股东财产性权利的集合体,股权在变价时又可以价钱形式量化,因此股权具有典型的财产性。根据强制执行理论,凡具有财产价值者,均可为执行的标的,由此可见,股权的财产性是股权可供强制执行的前提。股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项基本内容。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资产受益权。具体包括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是纯粹的财产性权益。共益权是指股东以公司利益为目的,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他,如公司经营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共益权虽不是纯粹的财产权,但其仍围绕着财产权这一核心而设,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财产权益。因此,股权的自益性和共益性是股权强制执行的物质基础。股权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公司是以资本为基础而设立的企业,股东的
    2023-03-29
    149人看过
  • 执行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一、执行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二、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
    2023-06-02
    138人看过
  • 公司章程有限制股东可不可以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一般是可以对股东股权的转让作出限制的。法律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这也就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限制性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他股东公司章程增加限制股东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规定无溯及力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成民终字第1936号民事判决中,法院认为,虽然2005年11月26日的《股东会决议》和《章程》明确了离开公司包括股东死亡,股东资格的继承要达到三分之二股东的同意,但该《股东会决议》和《章程》均形成或修改于李某死亡之后,其继承人不应受其限制,本案应适用李某生前参与和制定的《股东会决议》和《章程》。原《股东会决议》和《章程》未对此特殊情况作出规定,李老某继承李某的股份并不违背当时股东的集体意志,也不违反当时《公司法》禁止性规定,所以,李老某要求继承李某该部分股份的请求应当
    2023-07-28
    466人看过
  • 公司清算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公司清算隐名股东股权可以强制执行吗?隐名股东股权是不可以直接强制执行的,是否是公司股东,应当以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为依据,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的,无论其是否真正出资,在经过股权确认之前,在法律上都不能认定其是股东,更不能执行其法律上不认可的股份。对于隐名股东的股权,完全可以凭借股东名册、出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等一系列形式化证据证明股东资格。实践中,股东名册记载并经工商登记的股东与实际认缴公司资本、承担公司盈亏风险的股东往往并不一致,前者为名义股东,也即显名股东,后者就是藏身幕后,委托他人代持股的实际投资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隐名股东。隐名持股现象的普遍存在,一般无非是基于以下三种原因:第一,为了规避法律强制性规范,一般是为了规避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主体、投资比例及投资领域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第二,基于隐私保密、合理规避投资风险;第三,未及时按照规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二、根据相关的法律
    2023-06-02
    267人看过
  • 股东知情权法院强制执行如何执行
    股东知情权诉讼判决,指股东提起知情权诉讼后,法院支持股东的知情权诉请,判决公司履行一定行为的执行。依照《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起诉请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及与之相关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股东查阅目的不正当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由公司提供给股东查阅。所以由此可知,股东查阅的不仅仅局限于会计账簿,据已做账的原始凭证也纳入了查阅范围之内。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无论哪种类型的股东知情权,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股东在知情权收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作为应诉方,可以从如下角度应诉:股东知情权形式的前提是目的具有合理性,如具有不正当目的,则公司可以拒绝提供相应资料: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为了向第三人通报得知的事实以获取
    2023-04-02
    361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强制执行吗
    一、股权转让纠纷强制执行吗股权转让纠纷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被执行人逾期不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
    2023-06-06
    491人看过
  • 公司章程可以转让股权吗,公司章程强制转让股权怎么办
    这主要取决于《公司法》72条中间两款是任意性规则还是强制性规则,如果是强制性规则则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是无效的,如果是任意性规则那么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是有效的,《公司法》第72条中间两款是强制性规则,理由如下:1,从语义的角度,该条款使用了“应”、“应当”两个具有强制性色彩的用语。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过程中,股权对外转让对于公司而言意义重大。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往往是建立在公司股东之间相互熟识、彼此信赖的基础上,第三人的加入势必会影响股东之间的稳定和长期合作,但是股权具备财产性权利的特征决定其是可以自由交易的。正是考虑到股权对外转让所涉及的复杂问题,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作出了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第72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
    2023-03-17
    456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法院强制执行
    当股东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法院可以强制转让股权来偿债。此时公司其他股东仍然享有优先购买权。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规定是什么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规定有如下: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没有约定,就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表示同意转让的方式也有:①明确表示同意。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股东享有优先购买
    2023-06-22
    363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股权的拍卖程序的方法
    在法院强制执行股权的拍卖程序中,一般采取两种方法:跟价法和询价法。1、跟价法指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直接作为竞买人参与拍卖,通过拍卖程序,实行价高者得。比处的价高者得并非唯一的最高价者胜出,而是其他人举牌应价后,有最高应价时,拍卖师高呼三声,此时优先购买权人可(表示以此最高价接受。如其他竞价人未进一步报出高价,则卖给优先购买权人;如果他人报出更高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再“跟进”,则拍卖标的归最高应价者。优先购买权人要行使和实现其优先购买权,必须同其他竞买人一样,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竞买登记,交纳拍卖保证金,举牌竞价,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2、询价法指由法院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到拍卖现场,但优先权人不直接参竞价。待经过拍卖程序产生最高应价者后,由拍卖师询问优先购买人是否愿意购买。如果其不愿购买,则拍卖标的即由最高应价者购得。如果其愿购买,则拍卖师询问最高应价者是否愿意再加价,如果其不愿加价,则拍
    2023-06-14
    95人看过
  • 大股东有权强制转让股份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同一股份在股东之间享有同等权利。大股东虽然拥有不同的股份和表决权,但无权强制购买小股东的股份,小股东转让其股份时,其他股东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因此,如果大股东想收购小股东的股权,或者与小股东协商收购,或者接受少数股东的转让条件实现收购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有偿将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股权转让是一种普遍现象。股权转让的同时,需要变更公司章程,并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
    2023-05-02
    306人看过
  • 人民法院采用何种方式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的方式如下: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按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2、股权转让程序,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资证明,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单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录。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照规定,由五十名以下股东设立的经济组织,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的程序?1、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以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并使股东依法作出自己的决定。2、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3、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期限为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
    2023-07-04
    269人看过
  •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股东还可以转让吗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的,则股东就不能转让股权。因为法律规定,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股东转让股权的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中是可以对股权转让设置限制条件甚至是禁止转让股权的。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怎么处理有限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只能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保护其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股东,并经公司股东一半以上同意,但其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其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
    2023-07-30
    110人看过
  • 公司股东找不到该股东可否进行股权转让
    如果是将股权转让给公司的股东,那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所以不需要找到其他股东。如果将股权转让给外人,可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不能书面通知得到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就不能转让。一、如何转让股权?转让股权的流程如下:1、如受让人为其它股东,则协商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如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它股东;3、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履行义务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5、办理备案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验资呢?股权转让一般不需要验资
    2023-04-04
    39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可不可以抽逃出资
    一、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可不可以抽逃出资原股东承担抽逃出资的责任。一、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二、特别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1、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2、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总的来说,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原股东是未实际缴纳出资的并且为了逃避债务而转让股权,或者在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对于前债务的约定,则原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还没有实缴出资的股东是否可以转让公司股权没有实缴的股权可以转让,法律没有规
    2024-01-22
    15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法院可否按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实践中,强制执行股权的方式为以下四种: 1.强制股东抽回出资来抵偿债务; 2.取消公司设立或解散公司,以收回股东出资用来偿债; 3.执行股东股权的收益来偿债; 4.强制股东转让出自来偿债。 从资本充实原则及保护其他股东利益的角度来看,第四种做法是较为合理的,即强制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用于偿还债务。 有限公司股东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转让其股权时,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向股东以外的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我想通知法院,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您可以转让公司的股份或主张公司收购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 同样是股权转让,可以强制执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3
      对于被法院检查的部分所有权,股东无法转让的未检查的所有权,股东可以自由支配转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一些问题的规定》第53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的投资权益和所有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时,应通知相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股息。被冻结的投资权益和所有权,被执行人不得自己转让。
    • 大股东强行收购小股东股份是否违法?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公司股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8
      其实这个问题公司法规定的非常好。如下: 如果你大股东把价格定的非常低,那好,人家小股东也可以行使内部的优先购买权,这样小股东还是便宜了; 如果你不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小股东的股东,或者协商不成,人家小股东可以不同意被收购,即使大股东强行通过,还有要求合理价格收购的权利(75条)。90天内还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合理价格。法院的判决应该是正常的合理价格。如果大股东有能力左右法院,那没有办法了。就好像有人在光天
    • 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也可以强制清算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5
      股东不同意可以强制清算的。强制清算是公司有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责令关闭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