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债务重组的财税差异自2007年1月1日起,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后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变化较大。现笔者将新准则下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与税法差异总结如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下的财税处理差异《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6号,简称《办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者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额。新会计准则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重组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上述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也就是说债权人在会计上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金额,是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一致,两者不会出现差异。但在债权人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成本不相同,导致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在债务重组损失的确认金额上出现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例:2007年3月15日,A企业因购货欠B企业款项200000元。由于A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未能及时清偿欠款,2007年底B企业对这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50000元。2008年3月15日,两企业进行协商,B企业同意减免债务本金100000元,余款1年后支付。假定税法规定不允许计提坏账准备。
债权人B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100000
坏账准备5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50000
贷:应收账款——A企业200000.会计上确认了债务重组损失50000元。而在税务处理上,债权人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为100000元(200000元-100000元)。两者之间存在50000元的差异,B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00元。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差异新准则规定,修改后的债务条款若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将该或有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而在税务处理中,《办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务操作中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税前扣除的确定性原则,对或有应付金额不予认可,两者之间存在暂时性差异。如上例,若将重组条件修改为:B企业同意减免债务本金100000元,余款1年后支付,若A企业当年实现盈利,则另需支付B企业2%的利息。A企业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200000
贷:应付账款100000
预计负债2000
营业外收入98000.该笔业务,A企业会计上确认债务重组收益98000元。税务处理上,由于预计应支付的利息2000元最终是否支付并不确定,因此对该笔预计负债不予认可,债务重组收益应为100000元。A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调增应税所得2000元。关联方之间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差异新准则对关联方之间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没有相关限制性处理规定。税务处理上,为防止关联企业利用债务重组业务进行避税,在《办法》的第九条、第十条对关联企业债务重组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有一方向另一方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有合理的经营需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别按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1、经法院裁决同意的;
2、有全体债权人同意的协议;
3、经批准的国有企业债转股。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关联方之间的含有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原则上债权人不得确认重组损失,而应当视为捐赠,债务人应当确认捐赠收入。如果债务人是债权人的股东,债权人所作的让步应当推定为企业对股东的分配。”根据上述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含转移利润的让步条款的债务重组业务,若非“合理的经营需要”且不满足三个限制条件之一的,无论双方是否具有投资关系,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均不得在税前扣除。此时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就形成了永久性差异。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间上的差异对于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会计处理上于债务重组日一次性确认收益。而税务处理上,基于纳税人负担能力的考虑,《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的让步而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如果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两者之间存在着暂时性差异。
-
债务重组新准则与旧准则的形式差别
437人看过
-
浅谈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新旧准则差异比较
436人看过
-
债务重组新旧准则定义的差别是什么
143人看过
-
债务重组与并购的差异
303人看过
-
新准则下债务重组有哪些主要内容
352人看过
-
简述新债务重组准则评析
322人看过
-
债务重组新准则对债务重组有哪些限制?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一、债务重组收益包括什么关于债务重组,从债务人方面看,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原先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处理,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务人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二是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三是当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股份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四是修改其他债
-
对新《债务重组准则》中债务评估的思考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XX公司、银行及投资公司三方于2007年签订《委托存款协议》、《委托贷款合同》,明确约定委托存款及贷款事宜,且当事人对款项已实际贷出均无异议,故本案应重点查明XX公司是否及依何种方式履行了《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本案系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第2款,XX公司应对履行《委托贷款合同》或该合同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可见,XX公司并未举证证明
-
有关债务重组新准则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0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必须首先要求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这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后判断,譬如可以分析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的质量、企业的利润质量以及企业的增长特性进行判断。显然,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业随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实际上是缩小了债务重组应用的范围。
-
新旧债务重组之间的准则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1三个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比较 (一)定义的变化新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与98准则相同。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因此新准则的适用范围更明确,以下几种情况不适用于债务重组准则: 1.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问题,或属于捐赠,使用其他准则;或重组债务未发生账面价值的变动,不必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属于非持
-
下属的差异和原则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9一、该下属做决定的事,一定要让他们自己学着做决定;二、做决定意味着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任。不想做决定,常常是潜意识里他不想承担责任;三、下属不思考问题、不习惯做决定的根源一般有两个:其一是有“托付思想”,依赖上司或别人,这样的下属不堪大用;其二是上司习惯代替下属做决定或喜欢享受别人听命于自己的成就感,这样的上司以及他所带领的团队难以胜任复杂的任务;四、让下属自己想办法,做决定,就是训练下属独立思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