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必须考虑哪些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35:17 95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可以拍卖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拟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本规定承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中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程序,实践中存在矛盾,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出资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可能与现行的拍卖程序相冲突。拍卖是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将特定的货物或财产权利转让给出价最高者的一种销售形式。我国《拍卖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买受人是指以最高竞价取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当竞买人的最高竞价由拍卖人的木槌或者其他公开方式确定时,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文认为,在股东保留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可以谨慎地通过拍卖方式转让股权。根据《拍卖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公司股东可以按照拍卖底价行使优先购买权。但股东没有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竞买后,公司股东不能以拍卖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只有重新确定了保留价,股东才能以新确定的保留价主张优先购买权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此外,对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投资、与受让人的利润分配和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在计算营业额时,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的,以股票、债券卖出价格减去收益价格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格为股票、债券的买入价格减去持有期间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取得的股票、债券后的金额,确定债券股利收入余额,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行为、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公民权利和财产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了保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公证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提供下列材料:(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②股权转让人、受让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提交同意转让或者转让股权的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当由全体股东代表签名、盖章)。转让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③转让人或者受让人是外商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商人,提供的材料有董事会决议、委托书和商业登记证。转让人或者受让人是香港当事人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公证人公证。转让人或者受让人是外商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商人,应当在当地公证,并由该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④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当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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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6日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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