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通建设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2:03:23 136 人看过

回顾交通建设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深刻分析法律体系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及其他问题,力求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环境保护交通建设法制建设

0引言

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家为了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新一轮的交通建设正紧锣密鼓的开展起来。交通建设过程势必影响自然环境,如造成植被的破坏、水土的流失、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以及对历史遗迹的破坏和征地所造成的失地问题等。我国生态环境的恶化状况远比发达国家严重,交通环境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破坏的程度很严重,这与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是密不可分的。回顾总结我国交通建设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历程,并根据交通环境保护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见解,对完善交通建设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1交通建设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孕育期

在1979年我国首先颁布关于环境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首次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做出要求,主要涉及工程设计与施工环节,具体涉及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制度,以及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排污收费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这是一个初步的、粗略的法律依据。在实际的法律运行过程中,比如三同时制度的同时投产”的要求只流于原则,如公路建设时,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是否同时运行、环境保护设施是否要经过相关部门验收等重要问题并没有立法依据。交通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已经产生,只是处在一个萌芽状态。

2交通建设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期

2.1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门立法的起步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迅速推进,以及国内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国家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对交通建设的环境保护也越来越重视。1986年3月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联合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这标志了我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专门性立法的正式启动,但是,这部法律法规是规格与层次较低的立法,法律的约束力相对较低。1987年交通部发布《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并经过3年的试用,于1990年正式发部《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这应是我国交通建设环境保护最早的专门性立法。

2.2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一般性立法的频繁制定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经济建设发展时期之一的改革开放初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推动下,配套出台了大量环境保护立法。如:在1987年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8年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9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4年制订了《自然保护区条例》,1995年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等,一系列的一般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条例。在这些立法中均出现大量与公路建设相关联的法律条文,对交通建设的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法律约束作用。

2.3交通建设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国家七五”和八五”规划期间,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加速,颁布实施大量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法规中都包含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款,如:198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199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1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制定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6年制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法》,1989年制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7年制定的《县乡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为交通建设项目的中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投资概预算、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等问题提供法律保障依据。法律法规的约束已经覆盖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诸多方面,初步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法律保障体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文章
  • 环保部:将更加重视环境法治建设
    中国环保系统的主要矛盾,是执法偏软,大量环保法律法规得不到遵循。受环保部部长陈某某委托,环保部副部长潘某2日出席新《环保法》进展情况新闻通报会并强调,今年环保部将更加重视环境法治建设,建立微信举报平台,凝聚全社会的正能量。潘某指出,今年环保部将着力整治未批先建环评乱象,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把落实中央巡视组的整改要求与贯彻实施新《环保法》相结合。新法中的环境监察机制,将促进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潘某说,新《环保法》明确地方政府对环境监管执法负领导责任、企事业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社会发挥监督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新《环保法》生效两个月以来,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环保行政执法得到司法机关有力支持。潘某介绍,最高法院已在中国18个省设立了382个
    2023-04-24
    122人看过
  • 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持和保障
    环保部门应当根据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保障所需经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企业环境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环保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一、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
    2023-06-26
    159人看过
  •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对于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建设单位应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令局停止工程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文件。一、工程决算是由什么单位编制的工程决算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由于造价审计只是审核单项、单位工程的合同造价,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支出是由很多单项、单位工程组成的,而且还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开发费用、工程管理杂费等是不需要造价审计的,所以有一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和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审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挤占建设成本和计划外建设项目的现象等,来确定一个建设项目总的造价。二、村委会未经全体村民同意在征地协议上签字是否合法建设单位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必须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土地征收手续。农村集体土地经征收
    2023-06-28
    258人看过
  •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指南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1、分类管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划分为三类:(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注: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委托有环评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2、分级审批2004年
    2023-06-06
    395人看过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
    (1995年6月8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4号),保证竣工验收质量,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制定如下办法:?一、监测程序?1?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承担竣工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应根据本办法收集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勘查,制订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报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应由其验收的项目,可委托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的审查。?2?实施监测?环境监测站必须按经审定的竣工验收监测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建设单位应配合环境监测站,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保证监测时的正常工况、所需电源或其他必要条件,并承担竣工验收监测经费。?竣工验收监测应在正常生产工况和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运行情况下进行,并纪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生产规模和
    2023-06-06
    333人看过
  •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失效]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于1989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对环境有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各种引进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乡镇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办法另行规定。第三条上述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城镇规划要求,充分注意布局合理,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城镇生活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和风景游览区、温泉区、疗养区以及自然保护区,不准建设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污染严重的地区,一般不兴建、扩建大型工业项目。第四条建设项目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建设项目必须
    2023-06-10
    401人看过
  •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交通部环保办1、归口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2、负责环境保护对外的联系和协调工作;3、组织拟定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4、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的预审;5、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督检查;6、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7、参加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标准和规范的制订;8、参加交通建设项目交工初验和竣工验收。二、公路司1、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的设计审查;2、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3、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监理;4、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5、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标准和规范的制订;6、参加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的制订;7、会同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8、参加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检查工作。三、水运司1、负责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的设计审查;2、组织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的实施;3、组织水运
    2023-06-06
    205人看过
  •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
    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成都年会开幕式后举行的高峰论坛上,水利部部长陈某,中宣部副部长王某某,环保部副部长李某某,农业部党组成员曾某某,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某某等作主旨演讲。高峰论坛上的主旨演讲别开生面,水利部部长陈某系统回顾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成绩,深刻分析了水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全面阐述了我国新时期治水思路,对我国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宣部副部长王某某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与生态文明理念有着本质、内在的联系。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使核心价值观和生态文明理念在理论与实践中不断融合,共同升华。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某某就依法治国,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格局作了重要讲话。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某某在高峰论坛上介绍了成都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情况,他介绍,环境优越、本底深厚是成都生态
    2023-04-24
    396人看过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修缮范围和标准
    为了掌握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充分发挥维修资金效益,延长房屋使用年限,我们委托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编写了《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现批准自1985年1月1日起在房地产管理所试行。1引言1.1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经营管理单位管理的房屋。1.2本标准是以当前租金处于较低的一般水平为根据制定的。1.3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允许采取适当提高修缮标准:1.3.1当房屋租金处于成本租金水平以上时;1.3.2当经过修缮后,能合理调增租金时;1.3.3当用户自愿投资时。1.4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允许适当降低修缮标准或采取其它措施:1.4.1当房屋租金过低时;1.4.2当房屋座落偏远、分散、不便管理时。1.5在本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里:1.5.1房屋的修缮必须贯彻充分利用、经济合理、牢固实用的原则,以不断提高房屋完好率,逐步改善住用条件:1.5.2在资金和其它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有计划
    2023-06-06
    189人看过
  • 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确保铁路建设项目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国家投资、地方投资、国内集资金资、中外合资、国外投资的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包括技术改造)铁路,独立枢纽、大型客站等项目和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铁路工业项目等。第三条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除执行本办法外,尚须执行环境保护申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设施检查、验收等规定。第四条本办法由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组织实施。依照管理权限,铁道部、铁路局(集团公司)、总公司,铁路分局(铁路总公司)、地方铁路公司、合资铁路公司、工厂、工程局及以下单位(以下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环保部门和国家、地方环保局负责监督检查。第二章设计阶段的管理第五条铁路大中
    2023-06-08
    486人看过
  • 可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立法
    今天开始在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将第二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新的草案将较大的市(包括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修改为可以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同时规定法律对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除外。今年8月举行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社会团体、部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站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专家座谈会,赴四川、辽宁进行调研,就有关问题与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在第二十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专门听取31个省(区、市)和49个较大的市、5个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关于完善立法体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专家和社会公
    2023-04-24
    434人看过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
    各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以下简称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二、在规定的试生产期,承担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三、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测的环境监测站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提供的验收监测数据和验收监测报告(表)结论负责。四、对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建设项目,应先编制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方案应经负责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项目,应在完成现场监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
    2023-06-10
    242人看过
  •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并举打造绿色GDP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通过积极推进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加速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等措施,目前哈尔滨市已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十一五时期减排目标。今年前5个月,64户重点耗能企业产值能耗同比下降11.1%,为全市经济社会继续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实施新的发展战略推进经济大发展过程中,哈尔滨市坚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手段,不断创新发展方式,打造绿色GDP,促进可持续发展。哈尔滨市将环保和生态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重要督办内容,6个区环保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形成环保生态建设领域的管理新机制;采取前置论证评估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新建和扩建,对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或年耗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筑高了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建立工业节能降耗专家库和节能降耗信息数据库、编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规划,对30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察
    2023-06-06
    426人看过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失效]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核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也可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接受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须将竣工验收材料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委托验收结论有异议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裁定。第四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检查其环境保护设施是否符合“三同时”要求,并将检查结果和建设项目准备试生产的开始时间报告当地地市级、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
    2023-04-22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更多>

    • 如何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政府是建设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的主要责任主体。《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以及其他等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建设环境保护公共设施,是政府履行环境质量责任的重要任务。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等具体工作方面,《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以黑臭水体治理带动城
    • 城乡建设要怎样保护环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1
      合理开展城乡建设,科学安排空间布局,对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1992年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
    • 环境保护与无障碍建设是什么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9
      政府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主要责任是组织编制和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时,应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对于不符合城镇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
    • 环境保护建议十条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3-03
      环境保护建议十条:1、不滥砍滥伐树木;2、节约纸张;3、随手关紧关好水龙头,一学浪费一滴自来水;4、不使用一次性筷子;5、不随地乱扔垃圾,特别是废旧电池及塑料袋;6、不污染水资源,不把脏水、废水和有毒物质倒入河中;7、随手关闭电源,尽量节约每一度电;8、不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与动植物和谐相处。9、不随意毁坏自然资源;10、使用节能环保电池。
    • 怎样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04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具体包括哪些方面或体系建设,需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资源来确定,不同的省、市、地区可以有不同的工作目标、工作思路或体系。对此,司法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是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