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等,法律规定当事人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哪些情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人格权受侵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4、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二)亲权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三)配偶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大家常见的婚内出轨行为,如果夫妻一方婚内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四)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虽然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但法律对其人格利益的保护并不非是对死者的保护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物质和精神利益的保护,也是出于对公共秩序的维护。
法律规定了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的,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五)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人身受到伤害都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才支持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情节不严重的,人民法院只会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三、故意伤害案赔偿精神损害吗
故意伤害案赔偿精神损害。有关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认定结果有决定性的关系吗
23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递交哪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的结果
3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申请书范本
1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关于赔偿调解的论述及处理结果
3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认定书
4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 结案 事故认定书
399人看过
交通事故鉴定申请材料有交通事故的部门递伤残鉴定申请书,凭申请书获取此交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拿此文书(一定是签字盖印的)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 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 更多>
-
对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不满,交通事故认定书能申请行政复议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9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的有关批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但当事人对交通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要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是投诉和反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
-
关于交通事故申请事故调解书的问题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9交通事故申请调解书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交警队:(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在************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交警队:(当事人姓名)*
-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区别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双方在对责任
-
请问一下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重新认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11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一般“重新认定”是指申请复核。对于交通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复核申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
-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6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只是人民法院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如果当事人乙方或者双方无相反的证据或者足以推翻其结论的理由,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日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者说明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