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0:44:26 238 人看过

夫妻间应尽如下义务:互相忠贞、相互扶养、尊重地位平等(使用自己姓名,自由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等涉)、实行计划生育、平等处理共同财产、共同清偿共同债务等方面的义务。

一、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男女平等的。男女平等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或者女方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在农村,女方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离婚财产分割的主要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分割财产的流程具体如下:

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

2、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的时效分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内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综合上述,离婚财产分割是否男女平等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财产分割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办理,若是财产有异疑,需重新分割财产需要在对应的时效中提出,否则无效。

二、两个人有债务能离婚吗

两个人有债务能离婚,婚内有共同债务并不影响双方离婚,只是离婚时需要对外债如何偿还进行相应的处理,即双方对于婚内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双方有哪些自由?

夫妻人身自由。即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这里规定的夫妻人身自由权并不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的全部内容,而是与夫妻关系有关的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涉及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夫妻之间具体有救助义务吗
    夫妻之间有救助义务。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扶养是指夫妻在日常生活中的相互扶持和帮助,因此,更应该包括一方在另一方陷入险境时对其生命的救助。刑法也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构成遗弃罪。故按照“举轻以明重”原则,应对扶养义务作扩大解释,即扶养义务包括救助义务。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5)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6)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
    2023-08-01
    471人看过
  • 哪些夫妻之间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夫妻债务中如下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系当事人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婚后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且个人债务由其债务人自己承担清偿责任。一、离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债务吗离婚后买的房不是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当事人在离婚后因买房所承担的债务因未基于夫妻共同意思所负,所以不应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二、夫妻借贷中夫妻一方签字怎么判民间借贷夫妻一方签字如果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
    2023-02-20
    327人看过
  • 不尽夫妻义务指什么
    履行夫妻义务指履行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夫妻之间的义务有如下几点: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2、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应该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经济上相互扶助,无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难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必须对其尽扶养的义务。3、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4、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一、夫妻间应尽的义务有哪些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2、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3、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4、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5、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二、夫妻间有哪些义务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1.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种
    2023-03-25
    448人看过
  • 夫妻之间有义务做到各种抚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需要扶养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抚养费。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特别是在对方患病,或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更应该做到这一点。如果一方不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可起诉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一、配偶有外遇丈夫不照顾犯法吗配偶不照顾生病的丈夫一般不构成犯法。但如果丈夫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了,妻子如果不照顾丈夫且情节恶劣的会构成遗弃罪。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公民法定的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若不履行,另一方可主张支付相应扶养费。二、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法律上明文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6-25
    258人看过
  • 物业公司有哪些应尽义务
    一、物业公司有哪些应尽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二、物业管理资质有哪些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可。《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
    2023-05-06
    321人看过
  • 婚姻中丈夫应尽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丈夫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对妻子有忠实的义务。一、离婚了还要给前妻赡养费吗离婚不需要负责前妻的赡养费。离婚后,双方之间没有赡养的义务,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所以,离婚不需要负责前妻的赡养费。但是如果离婚后子女归前妻直接抚养,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二、民法典出嫁女儿有赡养义务吗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3-06-22
    205人看过
  • 遗嘱保管人应尽义务有哪些
    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即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相当的注意,而不致于使保管物因自己的保管不善而毁损灭失。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为无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与保管自己物品同样的注意;保管合同为有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2、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保管物的性质、合同的目的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保管场所和方法。3、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不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将使寄存人的利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可以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4、保管人占有保管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5、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四条规定,保管人须亲自为保管行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不得将保管义务转托给他人履行。遗嘱保管人是谁一般情况下,遗嘱交由继
    2023-06-18
    101人看过
  • 妻子不尽义务,丈夫有需求怎么办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丈夫如果对妻子不履行扶养义务时,丈夫有要求妻子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023-03-18
    115人看过
  • 教师应尽的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教育政策,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律教育、思想道德、文化、科技教育、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道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5、制止对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对学生健康成长有害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意识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做什么处理教师需要出具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手续。教师出现以下行为,可以进行处分: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
    2023-07-02
    170人看过
  • 什么是夫妻财产关系,夫妻间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什么是夫妻人身关系?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计划生育义务等。什么是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夫妻之间有哪些身份上的权利义务?夫妻之间身份上的权利义务有:(1)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3)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婚姻住所决定权;(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5)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6)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7)夫妻双方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8)夫妻互负忠实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是男女平等在夫妻关系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夫妻法律地位的原
    2023-05-06
    372人看过
  • 作为辩护人应尽哪些义务
    一、作为辩护人应尽哪些义务1、作为辩护人应尽的义务有: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以上义务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二、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本院的
    2023-06-14
    476人看过
  • 监护人应尽哪些法律义务?
    法定监护人的义务具体有: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有哪些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有: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3、其他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
    2023-07-10
    434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应尽哪些义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1、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2、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
    2023-07-16
    67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计划生育义务是什么
    一、计划生育义务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计划生育是夫妻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律的规定生育子女,如违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义务,夫妻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该项义务。第三、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生育二胎应符合法定的条件。计划生育作为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它要求夫妻双方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的规定,制定家庭生育计划。其内容包括生育还是不生育、生育的时间、避孕、节育措施。实行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义务。因此,计划生育并不只是妇女一方的义务,而是夫妻双方的义务,不能片面地把计划生育的义务推给妇女一方。因此,夫妻双方要共同协商,互相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自觉履行这一法定义务。二、在处理计划生育问题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1、夫妻在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同时,既有按计划生育的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同时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
    2023-05-13
    295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 哪些是夫妻之间的义务, 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1、同居义务同居义务是指男女双方基于配偶身份都负有同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夫妻性生活是同居义务的重要内容。此外,还包括相互协力义务、共同寝食义务,这两种义务要求夫妻相互支持对方的意愿和活动,共同料理家事,相互扶养、扶助,当配偶一方遭遇危难,对方负有救助、救援义务。同居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平等的义务,非有正当理由夫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同居义务。2、贞操忠实义务贞操
    • 当事人之间应尽哪些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仲裁法》在规定当事人享有广泛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义务。第一,仲裁当事人负有依法正当行使自己仲裁权利的义务;第二,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必须遵守仲裁规则,服从仲裁庭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权利,使仲裁程序顺利进行;第三,及时、全面地履行已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第四,按规定交纳仲裁费用。责任编辑:潇洒
    • 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有哪些义务是夫妻俩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8
      1、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二、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三、夫妻有权相互继承遗产。4、夫妻有生育权和计划生育义务。男女双方因合法婚姻形成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平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赡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其支付赡养费。
    • 法律规定夫妻间应尽什么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哪些是夫妻间应尽的义务第一、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样,抚育子女也是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绝对方行使其权利。即使夫妻离婚,这一义务和权利也不得改变。第二、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者说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每个公民艘必须遵守的,在家庭中无论丈夫或妻子,都应平等地承担
    • 什么是夫妻应该尽的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夫妻间应尽的义务有: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样,抚育子女也是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绝对方行使其权利。即使夫妻离婚,这一义务和权利也不得改变。 2、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者说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