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与质权的联系和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6:32:48 397 人看过

1、二者均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

2、二者均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权利与从权利的关系;

3、二者均以支配和取得担保物的变价价值为内容;

4、二者均依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设定。

5、二者与普通债权相比具有优先受偿性。

6、质权与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及所担保的债权均具有特定性。

(二)、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1.担保标标的不同

(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

(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

2.成立要件不同

(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

(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3.担保的机制不同

(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

(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4.实行方式不同

(1)质权人于债权期限届满或约定事由发生而未受清偿时,因其已经事先占有标的物,可不经司法程序而径直参照市场价变卖质押财产或者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财产并就其变价价值受偿。出质人如果认为变价不公,可另行通过诉讼解决。

(2)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时,在达不成协议时一般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而不能强行夺取抵押财产并变卖。

5.二者同时设立在一个标的物上的优先效力不同

(1)先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后设立的质权;

(2)可不予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在后设立的质权;

(3)先设立的质权优于后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或未设登记的抵押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检举权和控告权的区别与联系
    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控告权就是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检举人一般是与违纪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人;控告人则是直接或间接的受害人,或是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亲属等;检举主要是出于义愤或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控告一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辩护人的控告权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接到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有关机关和个人了解情况,进行核实。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或者控告的情况属实;有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确实有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情形的,应当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中华人
    2023-07-04
    112人看过
  • 质权与抵押权的联系及相同点有哪些
    (一)二者均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二)二者均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权利与从权利的关系;(三)二者均以支配和取得担保物的变价价值为内容;(四)二者均依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设定。(担保民法典定原则)(五)二者与普通债权相比具有优先受偿性。(六)质权与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及所担保的债权均具有特定性。一、担保物权的分类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定担保物权与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指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意定担保物权,指依当事人的设立合同而成立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为典型的意定担保物权。法定担保物权通常是为担保一定的债权而成立的,所以具有强烈的从属性。意定担保物权具有媒介融资的作用(即以担保物权作为获取融资的手段),故又称为融资性担保物权。2、担保物权以其主要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留置性担保物权与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留置性担保物权
    2023-02-04
    214人看过
  • 知识产权能否质押,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一、知识产权能否质押知识产权能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
    2023-04-18
    475人看过
  • 著作权和出版权区别与联系
    我们先说著作权,一本书完成,不管它有没有注册,只要由作者完成了,作者就拥有了著作权,这个著作权包括著作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作者怎么处理著作都可以,是修改、申请、赠送、继承都是可以的。出版权,官方解释是指出版单位通过合作者订立合同,在预定的期限或地域内,获得出版作者作品的一种专有权利。出版权与著作权属于从属关系,出版权是著作权众多权利中的一项,出版权属于著作权。作品的作者享有著作权,出版权是作者将出版发行的权利授予了出版单位,因而出版单位才具有了出版经营权或出版业务权。一、出版权是著作权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所以说,从法律的上来讲,著作权就是版权。一般来说,著作权人对于著作享有若干项基本权利,其中有一些是专属权利。他们享有使用、或根据议定的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属权。作品形式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
    2023-03-31
    329人看过
  •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联系与区别
    1.联系两者都是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法定形式,都以获取借款之类的财物为目的,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或者无力履行情况下对债权人利益的保全措施。2.区别(1)担保种类不同保证担保属于人保,是第三人以其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抵押担保是物保,是以具有一定价值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物。(2)担保提供方式不同保证担保必须通过第三人做保证人达成,而抵押担保中抵押物可以是自己或第三人提供的财物,没有限制。(3)担保要求不同保证担保中需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才可以做保证人。而抵押担保只需要抵押物具有一定价值。一、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能否转换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能转换,保证担保属于人身担保,抵押担保属于物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对该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
    2023-06-19
    238人看过
  • 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的区别与联系
    健康权维护的是自然人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生命权维护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治疗完全或者部分恢复健康,而生命权受到侵害的结果必然是生命的丧失。最后,身体权区别于其他人格权的特征在于,它以身体及其利益为客体。侵犯生命权的赔偿首先,损害赔偿不能全面恢复生命损害。在侵害生命权致死的场合,主体资格丧失,其无法主张对生命本身的损害,价值上无限大的事物反而变得没有任何赔偿价值。申言之,生命价值本不可以与折算为金钱的损害赔偿之间划等号。将生命价值简化为损害本身属于经折扣后的生命价值,其规范重点只能是弥补相关费用的支出与未来可得利益的丧失而不是对生命的恢复:由于死亡费用的支出可能远低于致残,这在表面上造成了法律责任的失衡状态。离开了刑法等公法上的责任,加害人致人死亡所受惩罚要比“仅”致人重伤好得多。在未来可得利益丧失层面上,一定程度上法律将生命简约为经济单位而非具有伦理
    2023-07-04
    399人看过
  • “自物权”和“他物权”的含义联系与区别
    前者是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具有永久性、独占性、弹力性(即将权能分开行使)后者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一部分,是有期限的物权,同一物上可以有两个他物权。相同点:客体都是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用益物权的客体限于不动产);都是对世权、财产权、支配权;都需要通过交付或登记等公示方式取得;都具有排他性,优先性(他物权优先于所有权),都具有追及效力和法律保护请求权。
    2023-06-08
    146人看过
  • 质押权和质权有区别的吗
    质押权和质权没有区别,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一、抵押和质押如何区分抵押和质押区分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
    2023-04-03
    120人看过
  • 股权收购和并购的区别与联系
    一、什么是股权收购?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公司持有的商品条码,仍由B公司持有,而不因公司股东或股东股份数量持有情况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改变。商品条码持有人未发生变化,其使用权当然也未发生转移。二、什么是股权并购?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isition)。兼并—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
    2023-04-13
    486人看过
  • 抵押贷款与按揭贷款的区别与联系
    一、抵押贷款与按揭贷款的区别与联系1、权属关系采用抵押贷款时,物品的所有权将归属于银行,借款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采用按揭贷款时,借款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可以对房屋进行处置,例如在房价上涨时将按揭贷款的房屋卖掉获得价差。2、物品限制抵押贷款对抵押物没有太多的限制,可以是股票,房产,汽车等,银行通过对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后就可以确定一个贷款限额;按揭贷款只能先将所购房产最为担保物给银行,等还清贷款本息之后从银行处获取完整的产权。3、用途抵押贷款对资金用途没有限制,在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后,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使用;按揭贷款只能用于购买房产,就是借款人只能针对所购房屋申请贷款,贷款用途十分明确。4、年限抵押贷款年限最长为十年;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可达三十年。5、政策影响抵押贷款只受到银行贷款政策影响,银行会根据自己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来决定是否审批通过贷款申请;按揭贷款除了要受到银行经营
    2023-04-12
    412人看过
  • 生命权与健康权的区别与联系
    人身权包含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身份权是特定民事主体以主体身份上的利益为客的权利。如亲权、配偶权、亲属权。人格权是以权利人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平等等一般人格权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与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在内的具体人格权。其中生命权是法律赋予人的以生命维持和生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身体权势自然人对其身体的各个器官、肢体和其他组织的完整依法享有的权利。而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移植身体功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所以总的看来,生命权和健康权都包含在人身权里。侵犯此二者就是侵犯人身权。
    2023-06-08
    233人看过
  • 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与联系
    主要有以下区别:1、定义不同: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2、特征不同:所有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经营权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特征。3、享受权利不同:所有权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依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经营权可以对自己的财产依法的占有,使用,处分。4、持有人不同:所有权只能属于本人;经营权是一般情况下属于本人,但也可根据法律、行政命令和依照所有者的意志转移给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区别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
    2023-07-05
    193人看过
  • 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别与联系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义务人的范围为标准而划分。绝对权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故又称对世权。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利等支配权均属绝对权。相对权的义务人是特定的少数人。相对权的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的义务人,故又称对人权。债权就是典型的相对权。两者的区别:1.绝对权的义务人不特定;相对权的义务人特定。2.绝对权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对应,权利人享有权利但无义务,义务人负有义务但不因此而享有权利;在相对权的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3.绝对权具有排他性,在遭受侵害时可以针对任何第三人提出主张与提起诉讼;但相对权只能是针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权利。4.绝对权大多是公开的,故适用权利公示原则,并应当受到侵权法的保护;相对权都是一种不公开的权利,仅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故不具有公示性,所以债权人一般不得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5.绝对权受到侵害,其救济方法首先要考虑恢复原状,而后才是
    2023-06-08
    63人看过
  • 解除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和联系
    一、撤销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1、是适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时候(如请求撤销因欺诈产生的合同);2、是适用于当事人有权反悔的情形(如撤销赠与);3、是适用于否定债务人与第三人法律关系的情形。二、解除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1、相对人重大违约的时候;2、发生不可抗力的时候;3、当事人主观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三、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指什么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1、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
    2023-06-26
    7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具体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2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与联系是: 1、区别是: 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质押转移财产的占有,留置则是早已合法占有。 2、联系是: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者都是担保物权。 因为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此外,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无效,即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都无效,当然也可能有担保合同有效的例外情况。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
    • 土地使用权抵押和房产所有权抵押的区别与联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15
      抵押物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 抵押权与质权冲突的话,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0
      保留权和抵押权,质权冲突时效最高。因为法律规定,同一动产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动产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人。因此,留置权的效力高于抵押权和质押权。
    • 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留置权属于质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9
      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冲突时效力最高。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由此可见,留置权的效力是高于抵押权和质权的。 所谓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联系与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6
      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联系有,二者都属于债权的保全方式,都是为了实现和保全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以及行使权利的方式都是向法院提出申请;都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权利的行使范围的限制。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