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保险豁免的形式非常多,身故全残、重疾轻症、夫妻互保、亲子投保豁免等等。下面来给大家一一介绍下!
1、被保险人豁免。被保险人豁免目前的主流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身故或全残都可直接理赔后合同终止,因而并没有身故、全残豁免):
(1)重疾豁免。被保险人罹患重疾,剩余的保费无需继续缴纳,保障继续有效(这个保障可以是轻症、重疾、身故责任,具体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来)。
(2)轻症豁免。被保险人发生轻症之后,剩余的保费无需缴纳,保障继续有效(保障责任同上)。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市场上的大部分保险,在被保险人罹患重疾或轻症豁免时是不需要额外付费的,当然,有较少的产品对于豁免责任还需要额外付费。
2、投保人豁免。这项功能一般会以附加险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说,它一般是需要额外付费购买的。但能否附加也需要根据投保人的实际健康状况来判定。早期的投保人豁免通常指的是投保人身故全残豁免,但近年来,投保人豁免的范围也开始渐渐扩大到轻症、重疾方面。
一、返还重疾险钱拿走了合同还生效么
返还型的重疾险大概有以下两种:
1、两全保险,也就是在重疾险后附加两全险(大部分险种)或者在两全险后附加重疾险(比如少儿超能宝等,此类一般名称含有两全字样)。
两全是指保生保死,两全保险会在合同约定一个时间,比如60岁/65岁/70岁等,如果被保险人还生存,会约定返还一笔钱(可能是已交保费,也可能是已交保费的某个比例),合同继续正常有效。
如果在约定返还保费之前出现身故,会按合同约定的身故责任赔付之外,会按合同约定返还,合同结束。
赔付重疾后,附加两全将会退还现价,两全合同结束,如果重疾是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只是赔付了轻症、中症,将豁免后期重疾和两全保费(如果有豁免功能),后期正常返还保费。
2、终身型重疾险带身故责任(因为要么拿疾病赔偿,要么迟早要身故,拿身故赔偿)。
如果终身没有发生重疾赔付,那么自然老去之后也可以获得合同约定的身故责任(退还保费,或某个比例,或赔保额,不同产品约定不同)
这类产品如果发生重大疾病赔付,则一般不再承担身故责任(条款里一般约定重大疾病赔付,疾病终末期赔付和身故只赔付一次),条款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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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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