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如果单位违反该法并导致事故发生,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以最高200万元的罚款。同时,如果主要负责人未能依法履行职责或负有领导责任,他们还将被处以个人上一年年收入的30%至60%的罚款。除了行政罚款,严重的还要吊销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如果单位违反该法并导致事故发生,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以最高200万元的罚款。同时,如果主要负责人未能依法履行职责或负有领导责任,他们还将被处以个人上一年年收入的30%至60%的罚款。除了行政罚款,严重的还要吊销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法 对 主 要 负 责 人 惩 罚 措 施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主要负责人惩罚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罚款: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行政撤职:对于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导致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可以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3. 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导致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主要负责人惩罚措施的严厉程度表明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决心,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如果单位违反该法并导致事故发生,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以最高200万元的罚款。同时,如果主要负责人未能依法履行职责或负有领导责任,他们还将被处以个人上一年年收入的30%至60%的罚款。除了行政罚款,严重的还要吊销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主要负责人惩罚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罚款: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2. 行政撤职:对于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导致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可以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3. 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导致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实施安装、改造、修理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修理。
第九十条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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