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中错误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20:11:51 199 人看过

按照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谓゛误解〞与゛错误〞在含义上是有区别的。゛错误〞属于作出意思表示一方的问题,゛误解〞则是对别人意思表示理解的问题。我国法律中的゛(重大)误解〞不仅包括゛误解〞,而且包括゛错误〞,即不仅因错误,而且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都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我国电子商务经营者们尤其应该注意这一点。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错误可分为共同错误、相互错误及单方错误。共同错误是指缔约双方犯了同样的错误,虽然双方都知道并同意对方的意图,但双方都在某些根本的、基础性的事实上犯了错误。例如,甲与乙签约出卖一船粮食,但甲、乙在缔约时都不知道运粮船已经在海上沉没了。共同错误通常导致合同内容被掏空,合同应当因此无效。相互错误是指当事人双方都错误地领会了对方的意图。例如,a要将自己的゛桑塔纳〞轿车卖给b,b以为a要出卖其拥有的゛奥迪〞轿车,遂承诺。这类阴差阳错订立的合同,不能按照双方自称的头脑中的想法来解释,只能从中立的第三方的角度对各方言行作一般的合理的解释。交易的惯例、习惯都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单方错误是指一方意思表示错误,但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错误的存在。例如,a同意购买b收藏的一幅名画,a以为该画是真迹,但该画实际是赝品。如果b以为a想买的就是该赝品,就属于相互错误;如果b知道a想买的是真迹,就属于单方错误。

在电子商务中,单方错误是最突出的问题。因此,以下主要讨论电子合同缔结过程中单方错误的法律后果。在单方错误中,法律所关注的不是交易的哪一方出了错,而是哪一方处于更利于避免错误后果的地位,哪一方就应当承担错误造成的不利后果。这是因为既然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的错误,当然处于更有利于避免错误后果的地位,因此゛知错〞的一方(不是゛犯错〞的一方)应当承担错误的不利后果。

在电子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事先就错误检验程序达成了协议,那么,不按照约定的错误检验程序行事的一方就应当承担因错误造成的不利后果,而约定遵照程序行事的对方则可以不受错误的影响。这是因为只要那一方按照约定的程序行事,本来应该知道对方错误的存在。从收件人的角度看,在收件人按照约定的验证程序行事,就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收到的数据电文是错误的情况下,该数据电文不应被推定为出于发件人的本意,发件人也不应因此受到约束。在上面的例子中,甲向乙订购100箱货物,但甲的信息处理系统在传输订单时出错,将゛100箱〞变为゛1000箱〞。如果甲、乙之间有错误检验程序的约定,乙却没有按约定程序检验甲发来的数据电文,则甲可以不受订单中゛1000箱〞的约束,而乙却不得不承担因订单错误给其生产或销售造成的不利后果。

数据电文的重复传输也是造成错误的重要原因。在一般情况下,每一份数据电文都应当被收件人视为独立的信息,但同一份数据电文被发件人或者收件人的计算机系统重复传输的情况也是经常出现的。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收件人按照约定的验证程序行事,就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收到的某份数据电文是对另一份数据电文的重复,则该数据电文不能被视为一份独立的信息,发件人也不能受双份数据电文的约束。

在人与人之间直接的电子交易中,一旦出错,及时纠正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但是,在一方是电子代理人的自动交易中,人一旦出错,想要及时纠正就不那么容易了。电子代理人只能按照预先设定好的程序运行,既不会゛随机应变〞,又不能゛通情达理〞。面对电子代理人,出错的对方大声抗议也好,低声哀求也罢,均无济于事。碰到这种情况,对方当真有理也说不清了。因此,对一方是电子代理人的自动交易需要适用特殊的゛错误〞规则,给予对方当事人适度的照顾。对方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不受其本人错误的影响。其一,电子代理人没有给对方提供防止或更正错误的机会。电子代理人的主人应当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在电子代理人的运行程序中给对方提供防止或更正错误的机会。例如,电子代理人在对方提交了有关信息之后,按照预设程序将对方提交的信息再次向对方出示,请对方确认,这就能防止对方最终发出错误信息。又如,电子代理人在收到对方的信息后,回复对方,要求对方在交易成立之前再次予以确认,给对方提供更正错误信息的机会。如果电子代理人已经给对方提供了防止或更正错误的机会,对方仍然出错,那么承担错误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的就应当是出错的对方,而不是电子代理人。

一、什么情形下可以变更合同

当事人双方如果想要变更撤销合同,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之下,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来撤销或者变更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条款的,且该合同是属于可变更合同,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其行为、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认识错误,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反,并造成损失的行为。

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无助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履行该合同将对一方产生不利。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虚假情况,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紧急需要或危难处境,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电子合同相关文章
  • 借条中如果出现名字错误,有哪些法律救济途径呢
    一、降低门槛,法官全面、细致的审查案情1、立案时降低门槛,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在当事人持着名字书写错误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登记立案,给予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机会,并阐明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当事人对诉讼有充分的心理准备。2、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利用经验法则,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法官在审理这类纠纷时要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当借贷关系出现
    2023-02-16
    417人看过
  • 电子代理人订立合同有错误怎么办
    对于电子代理人与合同错误,如果电子代理人反映的不是使用人的真实意思,那么,其使用人能否以非真实意思表示或意思表示有瑕疵为由撤回该意思表示或撤销合同呢?由于键盘输入的易错性和此种情况下交易协商的非充分扩展性,就可能会产生合同错误。我们可将电子订约中的合同错误称为电子订约错误。《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第14条对“电子通信中的错误”作了限定性的规定,即只是解决一自然人在与另一方当事人的自动电文系统(而非任何信息系统)往来的电子通信中发生输入错误(仅限于输入错误),而该自动电文系统未给该人提供更正错误的机会,只有出现了符合这些条件的电子通信中的错误,该人才有权撤回发生输入错误的电子通信。该公约关于电子订约错误的规定借鉴了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中关于“电子错误”的规定,所解决的错误问题仅限于电子通信中的特定输入错误。该公约关于撤回电子通信设定了严格的条件,其中“该自动电文系统未给该人提供更
    2023-04-26
    299人看过
  • 合同中的错误是否会产生法律效应?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意思表述,如果在合同内容中出现错误,应该积极跟合同另一方沟通协调,重新达成合意内容,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补正,签字盖章确认,这样的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没有重新达成合意,应当认为是无效的。买卖车合同生效吗满足要件就会生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
    2023-07-03
    63人看过
  • 反映自己错误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不进行处罚,对于当事人这种善意的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处罚也是不合理的。新法提出的当事人主观无过错不处罚原则,就是要求实施行政处罚要遵循违法行为构成中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既要考虑违法者的主观恶性又要兼顾社会危害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关注当事人客观上是否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还要关注违法者对自己所实施的违法行为是否具有故意或者过失,从而判断是否进行处罚。过错推定的法律特征(一)免除了原告(受侵害人)就被告的过错举证的责任。原告仅仅只需证明被告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而不须证明被告在实施侵权行为时是否具有过错。但是,如果原告仅能证明有损害存在,而不能证明何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不能适用过错推定。(二)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由被告就其没有过错问题作出反映。就是说,审判人员在因果关系存在的基础上,首先推定被告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然后由被告提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有某种特殊的抗
    2023-07-07
    86人看过
  • 二手房合同中房号错误的法律意义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受人应当实地看到房屋,这只是笔误,不是重大误解,双方可以纠正,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当协商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修改、删除和增加原合同中规定或者未规定的内容。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手房买卖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的,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处理手房买卖纠纷。二手房合同违约赔偿标准一、二手房合同违约赔偿标准1、二手房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下:(1)支付违约金,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
    2023-07-04
    84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由谁承担后果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3、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
    2023-03-05
    147人看过
  • 中止履行合同的注意事项及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才能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能无根据地怀疑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而擅自中止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二)继续履行合同一旦对方提供了适当履行担保时,暂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就应继续履行合同。适当担保,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人担保,给付履约保证金(定金),抵押担保等。当对方提供上述形式的担保时,即可认为是适当担保,中止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一、双方合同中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即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其构成条件有: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该合同需由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
    2023-03-10
    130人看过
  • 离婚处理中误会的法律后果
    离婚过错的处理如下:1、夫妻离婚是由于一方过错造成的,并不影响财产的分割,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配权;2、但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对于过错方以自己的过错提出离婚,是不应当认定符合法定离婚理由的;如果过错方以自己与他人同居的事实等过错提出离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应当不准许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适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判决离婚。离婚过错方的赔偿标准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
    2023-07-06
    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日期错误所带来的后果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写明解除合同的时间,但落款时间有误,这不会影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生效时间。用人单位应该重新开具正确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避免引起争议。辞退通知书的生效时间应为用人单位做出决定的那一天,因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应为公司做出决定之日。如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写明解除合同的时间,但落款时间有误,这不会影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为避免引起争议,用人单位应该重新开具正确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的生效时间应为用人单位做出决定的那一天,因此,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应为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时 间 错 误 的 影 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然而,如果劳动合同解除时间错误,即在规定的终止期限内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将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首先,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
    2023-09-03
    492人看过
  • 法律中有哪些离婚的误区
    离婚的法律误区如下:1、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诉讼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3、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谁也别想反悔;等等。一、结婚不到一年可以离婚吗在法律上结婚和离婚都是自由的,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离婚也一样,但是离婚相对比较复杂一点,因为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抚养权问题,所以会存在争议。如果双方同意离婚,能够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协议离婚是最快最为便捷的方式,只要双方拿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去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存在争议,那么需要走法律程序诉讼离婚。二、离婚一年后还能不能起诉对方离婚后一年不一定可以再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具体如下:1.如果是就解除婚姻关系反悔的,不可以再起诉。2.如果双方协议离
    2023-03-29
    93人看过
  • 哪些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一)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二)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三)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没有加以考虑,因而没有根据法律进行判处和定罪量刑;(四)原判定性、定罪虽然正确,但量刑畸轻、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显失公正的的;(五)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发现严重刑讯逼供情形,可能引起错误裁判的,等等。这些申诉理由为司法人员审查申诉提供了依据,但在实践中,申诉人提出申诉理由不会那么确切,通常都是认为案件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认为原判处刑过重或不应判刑,而要求改判、从轻或免除刑罚;
    2023-05-01
    343人看过
  • 哪些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哪些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1、哪些属于事实认定错误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2)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3)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证人作伪证、鉴定人提供假鉴定、翻译人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人,致使案情虚构,与实际情形严重背谬(4)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犯有渎职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等等。2、哪些属于法律适用错误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1)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2)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
    2023-02-20
    320人看过
  • 票据背书中有哪些错误
    1.签章错误。(1)首先是单位签章错误。《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银行在受理票据时,时常出现有的单位加盖“营业用章”、“工程专用章”甚至“发票专用章”的现象。(2)其次是银行签章错误。《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银行承兑商业汇票、办理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时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签章。然而,有的误盖财务专用章,或者误盖单位公章,甚至业务公章。(3)办理商业汇票贴现后,到期前贴现行通过寄委托收款函到承兑行收款,本应加盖结算专用章而误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业务公章的情况也时有发生。2.被背书人记载错误。《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已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
    2023-06-14
    286人看过
  • 合同变更一般有哪些法律后果
    一、合同变更一般有哪些法律后果1、合同变更的法律效果: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是产生新的合同,且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新协议履行合同义务。一般情况下,合同变更后,由新的当事人承受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合同变更的,权利义务也一并变更。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二、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吗财务没有影响,就是要去银行更换印鉴卡,出纳还是照样每月去银行拿对账单,基本没有影响。所以公司法人变更后果并不是很严重。正常的法人变更,是公司法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常态。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是法人被消灭或者债权债务承受,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
    2023-06-12
    300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子合同是指签署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合同,是区别于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的一种合同表现形式,电子合同对电子签名要求较高,必须符合《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要求,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电子合同的内容合... 更多>

    #电子合同
    相关咨询
    • 身份证年龄错误有哪些法律后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8
      身份证年龄年龄信息错误可以变更,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更正原因; (2)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年龄错误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如果有固定职业,还需要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如果是在校学生,还需要所在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5)辖区民警调查核实,出具调查报告并签字。
    • 合同中的电子章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5
      电子章的合同有效。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订立合同的,视为书面形式。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合同各方均签名、盖章时合同成立并生效。
    • 生产无合格证的电子产品有哪些法律后果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工商会依法进行处罚的。正规商场也不会允许专柜出售不合格产品。在商场进行商品销售是要提供质检报告的。
    • 法院错误保全账户的法律后果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7
      被法院错误保全账户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法院执行错误的后果是哪些,法院执行局错误执行如何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
      搜集证据,到申请执行异议或到上级法院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