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遭遇意外浙江女工认定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9:33:32 355 人看过

浙江湖州的一名女工在上班时乘矿车如厕,但在下车时却不幸被碾断腿,最后被认定属于。

2002年12月11日上午,由于工作区域内没有厕所,湖州市杨家埠金峰石矿的女工徐彩凤便搭乘矿车下山如厕。矿车行至山下,徐彩凤下车时不慎摔倒在地,矿车后轮从其双腿碾过。徐彩凤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手术最后被迫截去其左大腿下肢。

出院后,双方因调解不成,徐彩凤于2003年11月23日向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要求给予。同年12月23日,该局作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金峰石矿方面要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的决定。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徐彩凤作为金峰石矿的职工,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伤害,虽然属于违章搭乘矿车,且不注意人身安全,但尚不构成蓄意违章,也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认定徐彩凤受伤为工伤的决定,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2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上下班时间规定多久算工伤,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是怎么确认的
    工伤上下班时间规定算工伤的时间范围是在常理认知范围内的上下班早或晚一点,弹性工作时间另行定义。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的确认是综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所受的伤害三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一、工伤上下班时间规定多久算工伤1.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是在合理的时间区域内,那么对于这个具体的合理区域要满足的条件,首先就是要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当然时间上可能晚一点或是早一点,在法律上的规定来讲将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范畴;2.在合理的上下班路途线路之中的情况,就是属于工伤的判定范围之内;3..对于弹性工作时间主要就是指的,其工作时间具有弹性,是以出行的目的还有地点来限定工作时间的,而不是以单纯的计时来限定的。二、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是怎么确认的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的确认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2022-08-03
    457人看过
  • 意外遭遇工伤谁买单?
    法律百宝箱导读:案件回放2009年元月,小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同年9月,小李在送货途中遭遇车祸,治疗花费3万余元,并落下九级伤残。当他要求公司按工伤处理时,却被告知公司已将货物运输发包给了祝案件回放2009年元月,小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同年9月,小李在送货途中遭遇车祸,治疗花费3万余元,并落下九级伤残。当他要求公司按工伤处理时,却被告知公司已将货物运输发包给了祝某,并与祝某约定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祝某承案件回放2009年元月,小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同年9月,小李在送货途中遭遇车祸,治疗花费3万余元,并落下九级伤残。当他要求公司按工伤处理时,却被告知公司已将货物运输发包给了祝某,并与祝某约定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祝某承担。祝某因承包期满,早已不知去向了。小李很无助,不知道公司要不要为他的工伤负责?
    2023-04-22
    420人看过
  • 遭遇工地意外事故应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一、遭遇工地意外事故应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在工地上受伤,应该按下列流程来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认定工伤的法定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
    2023-10-16
    484人看过
  • 女工下班摔瘫申请工伤认定遭拒
    下班时突遇祸事,摔成重伤二级,玩具厂女工刘某英从此坐上轮椅,却遭单位2万元签下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至今缺医少药的她,走上维权之路,与工厂的多次交涉未达成赔偿,她寄希望于工伤认定。可是,劳动局却以车灯照射摔伤不属交通事故为由屡次拒绝,终造成超出申请时效。4月15日,刘某英把萍乡市劳动局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劳动局对其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予以受理和认定。目前,此案在萍乡安源区法院进一步审理当中。事发女工下班遇祸事成伤残二级2007年2月4日晚10点左右,家住萍乡芦溪县上埠镇的刘某英和同事冯某莲结伴骑自行车回家。两人行至聂家店与涣山村路口时,突然,迎面开来一辆汽车,车速极快,汽车强烈的灯光刺射着她们的眼睛,为避让汽车,两人一起掉入路旁一个深坑,冯某莲轻微摔伤,刘某英却当场晕死过去。经抢救,刘某英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却只能靠轮椅行走。2008年3月21日,经萍乡市司法鉴定中心两次鉴定,刘某英被鉴定为
    2023-06-08
    53人看过
  • 遭遇上班工伤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一、遭遇上班工伤如何申请工伤赔偿遭遇上班工伤按照如下程序申请工伤赔偿:1.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2.依据工伤认定结果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与用人单位协商索赔;3.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4.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劳动者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
    2023-09-22
    398人看过
  • 员工出差期间遭遇意外事故算工伤吗
    属于工伤,公司需要赔偿的。1、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根据《工伤认定办
    2023-06-14
    336人看过
  •  工伤认定遭遇难题:死亡是否属于上班时遭受的暴力侵害?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作内容与暴力行为具有相关性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的事故伤害或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的暴力等意外伤害应被视为工伤。但是,工作性质与暴力侵害完全无关,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侵害的情况,则不属于工伤,应当向实施暴力的加害者主张侵权责任。因此,对于工作内容与暴力行为相关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作性质与暴力侵害无关的情况,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工作内容与暴力行为具有相关性,例如担任安保职位等,那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的事故伤害或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的暴力等意外伤害,应被视为工伤。2、如果工作性质与暴力侵害完全无关,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侵害,则不属于工伤,应当向实施暴力的加害者主张侵权责任。3. 暴力侵害与侵权责任暴力侵害与侵权责任是指在一定情况下,加害人因为自己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权益,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2023-08-19
    330人看过
  • 黄某上班时间遭遇工伤,工伤治疗期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吗
    [案情简介]黄某在济南某工艺品公司上班,从事开料工作。双方实行计件工资,按月发放。济南某工艺品公司为黄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21日,黄某在搬运夹板过程中被叉车撞伤右腿。受伤后被送往济南某医院住院治疗15天,经诊断为右胫骨中段骨折。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工受伤,鉴定为伤残十级,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此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黄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170.69元,公司支付黄某停工留薪期工资4000元。黄某认为这个工资比正常工资降低太多,与公司发生纠纷,黄某向济南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由济南某工艺品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3448元,济南某工艺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认为应按保障工资基数计算黄某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解读]黄某在劳动过程中受伤,因工十级伤残,依法应享受工伤待遇。本案争议焦点为黄某停工留薪期间及工资标准认定问题。根据《山东
    2023-12-09
    328人看过
  • 工作时间遭受故意伤害能不能工伤认定
    一、工作时间遭受故意伤害能不能工伤认定工作时间遭受故意伤害,属于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故意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作时间遭受故意伤害工伤认定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
    2024-03-11
    402人看过
  • 上班时间被烫伤,工伤认定纠纷
    段某是江苏四菱染料集团有限公司的临时工,在锅炉车间从事锅炉装渣、装炭工作。2001年12月5日18时许,段某浑身湿透,向值长汇报,称“不慎掉进除尘池,无法继续工作,请假回家”。除尘池位于锅炉房南侧约20米处。它位于一个偏僻的地方。很少有人去。水箱中的水温约为60-70℃℃.队长看到,段某的手已经剥皮,全身红肿。他一向公司领导汇报,就迅速将段某送到97医院救治根据医院烧伤科的诊断,某段躯干、四肢、手臂的烧伤面积为90%。段某先后住院两次,实施双下肢、腹部、腋下等部位松脱植皮。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该公司垫付了14万元医药费,段某的儿子还了借条。出院后,段某向公司提出申请:注销医疗费用14万元,报销其他医疗费用1000元,给予一年生活补助3650元段某向徐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提出申请后,思菱集团作出了解决意见。因对段某的伤害行为进行鉴定,徐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徐州市劳动局进行鉴定。2003年
    2023-05-02
    412人看过
  • 职工上班遭暴力法院认定为工伤
    真是感谢法院,要不是你们主持正义,老板说什么也不会给我钱啊!日前一位某公司职工郭某领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激动地对山东省宁津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如是说。郭某于2005年5月份进入某针织公司从事保卫工作,月工资5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针织公司未给其购买工伤保险,2005年7月23日下午,郭某在工作期间,与一名外来人员因进场事宜发生争执,被人劝解后,此人又纠集两人来到郭某所在的门卫室将郭某打伤,郭某被针织公司的工作人员送往医院治疗15天,出院后回到家中,未回针织公司上班。针织公司支付了郭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及工资。2007年10月,宁津县劳动局对郭某的伤害认定为工伤,2008年1月,宁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针织公司给付郭某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鉴定费等共计3500元,针织公司不服裁决,向宁津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郭某在针织公司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2023-06-10
    477人看过
  • 工作时间内遭遇车祸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上下班时间意外算不算工伤上下班路上的意外事故一般不算是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算作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2023-07-04
    317人看过
  • 上班时间认定工伤怎么赔偿
    一、上班时间认定工伤怎么赔偿上班时间认定工伤如下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二、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长时间申请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内时间。单位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单位不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一方可在一年内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
    2023-05-22
    460人看过
  • 2024浙江复工时间
    法律综合知识
    一、2022浙江复工时间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浙江省学校开学时间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024-04-20
    1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员工上班后遭遇意外伤亡,属于工伤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6
      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首先工伤的认定, 是否构成工伤,看是否符合系列情形之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
    • 上班时间被撞伤,上班期间发生意外能认定工伤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
      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你就明白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 上班时间遭遇工伤工伤治疗期间工资会降低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3
      上班时间遭遇工伤工伤治疗期不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员工在上班时间遭遇非法用工伤害算工伤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6
      非法用工单位是指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无营业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已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规定,对于以上企业,应当向工伤者或者者以及工亡者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或者的一次性的赔偿,须在劳动能力鉴定后进行。
    • 上班时间遇到意外导致死亡算工伤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上下班时间遇到事故死亡,如果是交通事故,且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