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1:40:12 373 人看过

无效的情况有: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情形会导致无效

按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形的会归于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跟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跟卖方为房主的未成年子女,那么买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3、一方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趁卖方急需要钱时故意压低价钱等。

4、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也会被认定为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因为买卖房屋时,该房原本就有屋主,所以买方一定要先确定房屋产权,尤其是共同房产,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取得所有产权人同意。并且,房屋手续的齐全、房屋是否被租住、市政规划的影响、土地使用情况等都会影响合同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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