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该追诉标准的规定为: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3、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刑事诉讼法非法捕捞水产品
209人看过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捕捞工具会被没收吗
127人看过
-
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拘留几天
100人看过
-
休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破坏生态平衡要承担什么责任
162人看过
-
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法院如何判定罪责?
321人看过
-
水产品非法捕捞罪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360人看过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区别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2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狩猎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区别在于: (1)客体不尽相同,其同类客体都是对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的侵犯,只是犯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非法狩猎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犯罪对象不同。非
-
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责任是怎么确定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0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最后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非法捕捞水产品追诉标准,刑事案件非法捕捞水产品追诉标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诉时间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
-
非法持有毒品罪,涉嫌哪些刑事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1金额大的标准。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2、氯胺酮.美沙酮1公斤以上;3、三唑伦.安眠酮50公斤以上;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仑.溴西酮500公斤以上;5、除上述毒品以外的毒品数量大的。金额大的标准。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除甲基苯丙胺)20克以上不足100克的;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上不足1公斤的;3、三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满足哪些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2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贵或者稀有的水产品的;非法捕捞、暴力抗拒渔政管理的等。 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