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在后果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21:40:28 417 人看过

一、居间合同的后果由谁承担

居间合同的后果由谁承担,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居间人隐瞒关键信息,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由居间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居间人的权利有哪些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要由谁负担
    律师解答:居间人。居间行为一般作为有偿行为而存在,尤其是中介公司,以居间行为作为其生存的手段。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居间人所需的居间费用,通常被包括在居间报酬内,所以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但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2024-04-14
    106人看过
  • 房屋在地震中倒塌,应由谁来承担后果?
    地震中房屋倒塌后果应由谁来承担,要视情况而定。地震是天灾,也就是不可抗力因素,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其它交易合同时,经常会出现一个名词不可抗力因素,根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不可抗力因素是可以免责的。所以,如果该房屋的房地产商所建造的房屋达到所要求的抗震力标准,其它房屋质量也都达到相应的要求的话,那么,该房地产商没有赔偿的责任。反之,则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地震是由于地壳的运动造成的,当地壳出现断层的时候就会产生地震。发生地震的时候如果是比较强烈的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仓储着火损伤谁来承担需查明失火原因,任何根据证据来追究事故的责任人。燃烧,俗称着火,是指可燃物与氧或氧化剂作用发生的释放热量的化学反着火应,通常伴有火焰和发烟的现象。研究表明,绝大多数物质燃烧的本质是一种自由基的链反应。只要有适当条件引发自由基的产生(引火条件),链反应就会开始,然后连续自动地循环发展下去,直至反应物全部
    2023-07-18
    421人看过
  • 房屋损坏的责任在合同签订后由谁承担
    一、房屋损坏的责任在合同签订后由谁承担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的风险的承担主体一般是实际持有人。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风险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拒收的,由出卖人承担。二、房屋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房屋纠纷解决方案有: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3.仲裁解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4.行政解决
    2023-06-01
    58人看过
  • 自来水抄错表后果由谁承担?
    自来水抄错表要看是谁导致的,如果是抄表人出错则后果由抄表人承担。抄错表损害了别人的和合法权益的,按照民事诉讼的一般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谁是过错方就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自来水抄错表后果由谁承担?的法律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
    2022-06-22
    480人看过
  • 同居关系中债务应由谁承担
    一、同居关系中债务应由谁承担同居关系中债务应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如果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就债务承担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同居债务可以转让吗能转让,但是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第三人无效。债权债务不清不可转让,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考虑以下情况: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债务转让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债务是可进行债务转让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约定债务转让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
    2023-09-07
    25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居间费由谁负担?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对居间行为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时,能否要求中介费要看对方是否与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时,居间人就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也就是说,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一、房屋买卖中,与中介签订协议
    2023-06-29
    240人看过
  • 出租人解除合同间接损失由谁承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间接损失由谁承担?由出租人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我们通常把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直接损失是指既存利益因违约而减少的部分,这部分损失是很明确的,赔偿这部分损失一般不会发生争议;而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而没有获取到的利益,又称可得利益损失,这部分损失往往是不明确的,一般需要经过复杂的计算过程。二、出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1、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将延误情况和租赁物预期到达的时间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是否解除合同的决定通知出租人。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
    2024-01-10
    150人看过
  • 承包合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一、承包合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对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债权人起诉的,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发生诉讼时,承包人仍在承包的,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事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2、发生诉讼时,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发生诉讼时,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可以企业为被告,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
    2023-06-18
    466人看过
  • 分居三年后,养老责任应由谁承担?
    分居期间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夫妻分居期间,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孙子有义务赡养老人吗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定赡养人包括成年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
    2023-07-07
    304人看过
  • 夫妻分居期间由谁承担子女抚育费
    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育费应当在共同财产中支出给付。法院一般会根据当时子女的生活教育需要确定一个抚育费标准,然后按分居时间,由未付方用分割所得财产抵偿另一方,不足以抵偿的,可以通过形成债权的方式加以解决。离婚后子女的抚育费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其支付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
    2023-07-25
    420人看过
  • 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吗,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代理人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被代理人应当是承担民事责任,而代理人是负连带责任,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进行承担。一、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吗代理人承担的不是连带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二、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代理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担,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
    2023-07-04
    257人看过
  • 由谁负担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有时居间人虽然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支出的交通费等。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因费用已作为成本计算在报酬之内,居间人不得再另外请求给付费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一、居间合同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1)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
    2023-03-10
    149人看过
  • 抵押车肇事逃逸的后果由谁承担?
    抵押车肇事逃逸只要签订了有买卖协议的,那么就由买方来承担一切的责任;根椐现在的抵押车交易,除了《债权转让协议》外都有一份《免责协议》,这份协议也保障了原车主的利益,协议中了介定了,从签协议一刻起,车辆所有的违章和违法行为是与原车主无关的。抵押车能买吗一、抵押车能买吗1、抵押车能买。买卖抵押车需要注意,出卖人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报告以及告知买方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然后需要出示原车主抵押合同、有车主本人的签字及指纹、原车主行车证、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证件齐全,最后才可以签订转押协议进行抵押车的转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
    2023-07-19
    352人看过
  • 监护人违法行为的后果由谁承担?
    监护人的责任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义务教育承担什么责任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义务教育承担的责任如下:1、必须按时送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学习;2、必须保证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在规定年限内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中途停学;3、按规定缴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学校申请减免;4、要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孩子或其他被监护人,让孩子健康成长。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监护人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2023-07-09
    23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居间服务合同未实现,居间费用由谁承担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1、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情形未实现,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谁承担居间合同的费用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5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签订的合同主体是分公司合同后果由谁承担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14
      签订的合同主体是分公司合同后果是由总公司承担的,因为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的资格,但是在实践中,可以选择分公司承担或者公司承担,甚至是分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担签订合同的后果。
    •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09
      在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不仅仅是强调“谁主张谁举证”,还要在由损害赔偿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中,强调由居间人来举证证明其已尽注意义务,其在居间过程中无重大过失,如不能证明,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解除后,评估费由谁承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2
      房屋按揭借贷评估费原则上有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承受,两方另有商定除外。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借贷中心,在个人购房信贷中,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进行评估,是对典质物进行评估,是其降低风险的必要措施,典质物评估费是信贷成本的一部分,按建设部、人行、银监会《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典质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21第8号)的限定,理应由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承受,但两方另有商定的,能够从其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