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质押股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2 09:46:15 353 人看过

一、按照法律规定质押股权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股权质押原则上不能转让。但如果质权人同意,则可以转让。但是转让后的所得,出质人应当先还清质权人的债务。质权登记才设立,变更登记质权才会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有:

1.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具有间接性。出质股权所在的公司财产,只归公司所有,而不归质权人或出质股东,质权人在设立质权后不能直接取得对质物的管领和支配。

2.出质股权价值具有波动性。在设立质权时,依据的是当时的市场价值,但如遭遇经济衰退等问题,当时的股权价值会和实现股权质权时的价值有云泥之别。

3.出质人和公司的道德风险易导致担保的价值贬低。

4.股权质押无法摆脱股权劣后债权获偿的短板。

三、股权质押纠纷的诉讼时效

股权质押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n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个人是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伤申报
    一、个人是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伤申报个人能做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为员工申报工伤,员工本人、直系亲属或工会在一年内可以依法自行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认定程序需要什么材料工伤认定程序需要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
    2023-10-02
    457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按照注册资本进行的吗
    股份转让的价格基本上很难看到是按照注册资本金额来的,因为还有经营后的盈亏和未反应在表中的商誉之类的其他因素。一般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除非该价格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公司能回购自己公司的股权吗公司法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不可以回购公司股权,但是股东在对股东会重大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投反对票时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也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等,是可以收购公司股份。二、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包括什么内容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1、鉴于条款: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2、目标公司介绍: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3、出让方情况:出
    2023-06-24
    244人看过
  • 股东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出资
    一、股东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出资股东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可以使用货币进行出资,也可以使用非货币的方式进行出资。例如: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等方式。但不论使用何种方式进行出资,都需要办理交付手续,出资后,股东可以享有股权,但是丧失对出资物的所有权。《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东的出资责任有哪些我国公司法上的股东出资责任在内容上主要是以下四种责任:1.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2.
    2023-09-17
    476人看过
  • 股权质押会冻结后进行转让违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被法院冻结后是不能转让的,不能转让的股权是不能出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第六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04-30
    10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下,应收债权质押后能否进行转让
    在已设定应收账款质押之后,作为出质方,若无得到质权人的明确允许,则不得擅自转让该项应收账款,然而,如果获得了质权人和应收账款出质方的一致认同和同意,则可进行转让行为。当进行应收账款出质之时,质权将于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完成之际正式生效。在设置完应收账款质押之后,出质了的应收账款是不能够再被转让的,除非获得了应收账款出质方以及质权人的一致赞同和认可。质权人在其成功质享质物期间内,可以经过出质人的同意,将其占据的质物为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权,以此来确保自身的债务利益。但在此过程中,不得超越原已有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否则超出部分将无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转让给质权人造就的新质权,其效力地位要高于原有质权。质权人对于因转让质物而引发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在质物遭受损害或价值显著降低,严重威胁到质权人人身财产权益的情况下,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适当的担保。如出质人不能够提供此种保障,那么质权人将会
    2024-08-03
    464人看过
  • 股东质押是否属于股权转让
    股东质押股权是否属于股权转让br/>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按《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执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股权质押不等于股权转让,以合法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份的价款,应当提前清偿质权人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023-05-02
    91人看过
  • 主债权转让质押权一并转让的法律规定
    质押权是主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转让的,质权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一、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转让从法律规定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中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是担保
    2023-02-08
    412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将质押的股权转让吗
    一、质权人可以将质押的股权转让吗质权人不得单方转让出质的股权,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股权价值减少的影响一方面,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威胁。由于质权实现有赖于股权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时的价位,如果股权价值在质押期间明显下跌;届时如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且不具有偿还能力,而质押股权又因价值减少而不足以清偿债权。那么,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将直接受到威胁。另一方面,质权人可能对股权价值减少不知情,无法及时要求出质股东履行补救义务。即使股权价值波动,由于质权未能直接参与目标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难以第一时间获得目标公司的内外部信
    2023-06-14
    456人看过
  • 质押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如何界定?
    不能质押的债权:一、根据性质不允许的普通债权;二、依法不得让与的普通债权。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普通债权不得转让。债权通常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产生的。当事人约定债权不允许的,自然债权不能质押。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动产。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哪些人&Q4&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
    2023-07-10
    471人看过
  • 民办医院属股权是否可以进行质押
    可以质押,股权质押新股优先认购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一、股东权利包括什么这次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公司法》第4条规定的股东权利有哪些,具体而言:第一,股东身份权。股东对公司出资,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的名字就会被写入股东名册,也就意味着对外宣告,“某某人成为某公司的股东了”。第二,参与决策权。成为公司股东,就意味着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公司大小事务,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第三,资产收益权(也叫分红权)。股东出钱出力成立公司、经营公司,股东就有权在公司盈利时参与分配公司的利润,公司解散时,如果公司还有剩下的钱可以分,还有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第四,知情权。只要拥有公司股权成为股东,都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第五,优先受让和认购
    2023-03-28
    131人看过
  • 已抵押房屋能否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买卖
    一、已抵押房屋能否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买卖已抵押房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买卖。但抵押的房子经抵押权人只有经过同意可以买。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买卖有抵押的房屋,但房屋在抵押期间只能进行买卖的交易行为,在解除抵押后方能进行过户登记。二、房屋抵押合同纠纷哪个法院管辖抵押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如果涉及到不动产抵押的,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
    2023-11-07
    256人看过
  • 减资期间是否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公司减资以后股权可以转让,股权转让的是剩余部分股权,这部分是确定的,和是否减资没有关系。一、股东如何退出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有:(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满足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股东会就可做出减资决定,无需附加其他任何额外条件。(三)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四)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公司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的情形出现如营业期届满;公司解散,股东也就退出了,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关于解散公司或是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解散事由的决议。二、如何解除章程限制股权转让1、公司章程除部分强制规定外,都是股东自行进行约定(约定自由),限制股权转让部分可以自行进行约定。2、
    2023-04-03
    314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
    2024-04-28
    135人看过
  • 转让二次质押股权是否合法呢?
    股权二次质押是合法的,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该股权应当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未被人民法院冻结。当事人以股权进行质押的,应当办理相应的质押登记。一、质押股份的限售及解除限售有无特殊规定?(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中规定,申请挂牌公司股权应结构明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贷款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履行公司决议程序,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依法办理出质登记。只要不存在股权纠纷和其他争议,原则上不影响其挂牌。对于存在股权质押情形的,申请挂牌公司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充分披露。(二)《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规定,质押冻结或司法冻结的股份办理股份初始登记时,除需提供常规申报材料外,还须提供
    2023-06-28
    30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东股权转让能否可以质押股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9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
    • 股权转让时是否有股权质押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30
      股权质押原则上不可以转让股权。因为质押不影响股权的所有权,但是出质人也不得转让股权。除非质权人同意转让,但是转让款需要优先清偿债务或者是进行提存。
    • 质押权人可以对质押物进行转让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19
      不可以自行转让质押物。 根据法律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民法律规定什么时候可以转让股权质押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9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质押转让股权能否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4
      对于已经质押了的股权,法院在执行中可以通过变卖、拍卖的方式来处分所质押的股份,并进行所有人的变更登记。质押是一种债权担保形式,如果当事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向债权人提供质押的,自质押生效之时起,当事人所质押的股份在未经质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但是,对于所质押的股份,法院仍可以进行查封;在法院执行中,法院也可以将质押的股份进行拍卖、变卖,并进行变更股份所有权人的登记。但是,质押的股份在拍卖、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