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5:32:58 196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侵权责任纠纷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对侵权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案件法院起诉管辖

离婚案件法院起诉管辖范围如下: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男方起诉离婚能在女方所在地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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