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20:50:29 165 人看过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合同上没写工资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写工资金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工资金额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人力资源公司不退钱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三、劳动合同只签一份有效吗?

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无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违约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
    2023-07-10
    233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触犯滥用职权罪的,机关单位负责人一般无需担责。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单位负责人与案件无关的不需要承担责任。一、滥用职权罪怎么量刑?关于滥用职权罪的量刑的规定为: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立案必须要查反贪吗已定滥用职权罪,如果被告人有贪污行为的,会查反贪。构成滥用职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滥用职
    2023-06-22
    32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要求职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处罚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以上两种情况看,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至少应具备两个条件,即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并且有实际损害行为的发生。
    2023-06-13
    493人看过
  • 问:用人单位是否承担所有责任?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无效。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些单位为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采用欺诈的行为,让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好在应付劳动年检(社保年检)或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填写内容,这样做确实能规避一些法定责任。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一)用人单位制定霸王条款,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等,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的。(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其中包括约定无偿劳动,或者约定巨额违约金的,来限制劳动者流动的,又或者是约定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2023-07-07
    160人看过
  • 用人单位要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承担责任吗
    一、用人单位要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承担责任吗1、要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二、职业病单位方有什么责任1、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2、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3、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4、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5、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
    2023-06-17
    70人看过
  •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承担什么责任,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换岗吗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包括按照规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劳务派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换岗。一、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承担什么责任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以及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二、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换岗吗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可以换岗,劳务派遣与
    2022-07-20
    274人看过
  •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和什么责任
    一、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和什么责任合同一主当事人违约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了违约责任外,在合同纠纷中,不需要承担其他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违约责任构成要件1、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
    2023-04-18
    221人看过
  •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是谁承担责任
    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谁承担责任需视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是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场所工作,受到用工单位的安排和指示,那么,用工单位就应当负有责任去提高安全的劳动条件。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实际上用工单位就应该和用人单位一起,做为共同被告,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意思就是,无论哪一方,都有责任支付全部赔偿,一方全额支付后,自己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办在工作中,遇到工伤的情况是在所难免的,为此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利益,用人单位有必要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
    2023-07-28
    482人看过
  • 单位负责人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吗
    一、单位负责人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吗单位负责人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以现行公司制度,担任了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职位的负责人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二、单位负责人是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主要有两类: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有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具体指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等。三、单位负责人为什么负责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法人代表,对本单位所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负主要责任,因此,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学习新《会计法》的内容,使之成为自
    2023-06-14
    11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如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这段内容讲述了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按照工伤保险费率缴纳相应的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用人单位所处的行业工伤风险程度来确定费率,并按国民经济八大分类来控制基准费率。基准费率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其员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机构所确定的工伤保险费率来缴纳相应的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用人单位所处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确定,按国民经济八大分类,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及基准费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及基准费率是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
    2023-08-24
    289人看过
  • 单位行贿私人出资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只要是以单位的名义行贿的单位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行贿的立案标准: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一般单位行贿罪判几年1、犯单位行贿罪的,一般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3-08
    303人看过
  • 确定哪些人可以担任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主要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有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具体指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能担任会计职位吗1、《会计基础规范》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2、回避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事实表明,会计工作中的一些违法违纪活动,确实存在利用同在一个单位的亲属关系通同作弊的现象。在会计人员中实行回避制
    2023-07-05
    354人看过
  • 试用期满单位不给转正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向试用期的职工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合法的就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试用期过了单位不给转正怎么办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
    2023-06-02
    281人看过
  • 公司人格滥用股东是否可以被要求承担责任
    一、公司人格滥用股东是否可以被要求承担责任不一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征1.公司法人已合法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法人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并完成法人登记成为合法的公司法人。2.法人人格被滥用。法人组织(出资者或股东)滥用了法人的特权,如利用法人制度规避法律或债务,损害法人的独立性等,致使法律承认的法人制度的实效性受到损害。3.法人人格的滥用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在承认法人的独立性,尤其是其成员有限责任的同时也对其作出一系列限制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倘若法人成员滥用对法人的控制关系,实施有悖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益的行为则必然有悖于法人制度设立的初衷,这时也就有必要否认其人格。4.这是一
    2023-08-09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
    •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承担竞业限制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0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离职之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新用人单位的责任区分三种情况:(一)劳动者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新用人单位如果不知道劳动者与原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的,新用人单位因无过错不应承担竞业禁止责任。(二)新用人单位若应知或明知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有竞业禁止协议而仍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发生事故,可否同时要求其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3
      不可以,原用人单位既可以同时请求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任意选择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只要该用人单位存在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行为,且因该行为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就应当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不论该用人单位是否知道其招用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违约劳动者要承担违约金吗?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3
      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该法规定了有且仅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是劳动者违反关于服务期的约定,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技术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一定年限的情形;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而限制劳
    • 担保人可以可否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0
      需要分情况讨论。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