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点的刑事案件处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2 15:30:29 473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公安机关在处理异地拘留和逮捕时,需通知被拘留和逮捕人的居住地公安机关,并希望其积极协助。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公安机关在处理异地拘留和逮捕时,需通知被拘留和逮捕人的居住地公安机关,并希望其积极协助。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异 地 协 作 公 安 机 关 如 何 配 合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异地协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需要进行协作。具体来说,需要确定协查地公安机关的管辖,并确定协查地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方式。同时,在需要派员到场的情况下,应当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协作。如果需要派员到场,则需要经过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派所属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具有相应职权的负责人、警员前往。因此,异地协作公安机关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协作,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公安机关在处理异地拘留和逮捕时,需通知被拘留和逮捕人的居住地公安机关,并希望其积极协助。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异地协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需要进行协作。具体来说,需要确定协查地公安机关的管辖,并确定协查地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方式。同时,在需要派员到场的情况下,应当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协作。如果需要派员到场,则需要经过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派所属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具有相应职权的负责人、警员前往。因此,异地协作公安机关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协作,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百零九条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三百一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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