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丧失的补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01:57 181 人看过

票据丧失的补救,是指对严格意义上的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的丧失的补救,不包括其他意义上的票据或者有价证券。虽然我国金融及诉讼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此均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失票人往往因不了解这些规定而做出了错误的处理。我们近日接触到这样一个个案,失票人为一家成立不久的外商独资企业,其九张共计数百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在准备申请贴现前被盗。该企业开始认为这些票据都注明自己为收款人而他人无法获得支付,也可能被毁掉,决定采用自行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启示的方式宣告这些票据作废,并口头通知了出票人;但在知悉这些票据仍然可能被他人恶意或善意地取得并进行流通和贴现、申请支付等等的严重后果后,又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所有的前手及出票人书面通知和挂失,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但又不知道先办哪一项,也不知道每一项的程序、需要的材料以及后果是怎么样,需逐项咨询和调查。这样的处理不仅延误了大量的时间和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还未能取得保障自己权益的效果。另一方面,我们亦接触到银行在处理票据丧失的补救过程中,单纯地从方便行事和保护银行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了诸如不依法受理挂失止付的申请或者法院的止付通知、恶意支付或支付有重大过失等不当措施,导致损害了失票人或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被判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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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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