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00:35 449 人看过

发文单位:监察部民政部等

发布日期:2008-5-20

执行日期:2008-5-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高度重视,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实施了坚强领导,确保了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中央和地方财政拨付了大量专项资金,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国际社会慷慨捐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障。目前,大量救灾资金和物资集中调拨四川等受灾地区,加强对这些款物的监管,对确保灾民救助和群众基本生活,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推动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重点要制定和执行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管理办法,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户存储、账目清楚,促进救灾款物管理严格规范、运行简捷有效,堵塞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漏洞,保证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二、确保救灾款物合理使用和规范募集。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科学调度,强化监督,确保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当前尤其要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因灾生活困难群众补助金、救济粮、孤儿孤老孤残人员基本生活费和遇难人员抚慰金的发放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到落实到位,手续完备,账款相符。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合理分配的原则,保证救灾款物用于解决灾民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恢复重建灾民倒塌损坏房屋,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以及捐赠人指定的与救灾直接相关的项目等。民政部门要组织和协调好救灾捐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按照正规渠道,向民政部门、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及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和慈善组织捐赠款物。要加强对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捐赠和募捐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公开名称、地址、银行账号以及接受捐赠情况,并将全部捐赠款物及时通过上述可开展救灾募捐的部门和社会组织送往灾区,保证捐赠款物的使用符合捐赠人意愿。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募捐活动,要及时纠正。对非法募捐、骗取民众钱财的诈骗行为,要协同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要对捐赠情况进行汇总,逐级上报。民政部要统一发布全国抗震救灾捐赠动态,通报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援助、捐赠情况。

三、提高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效益和公开透明度。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管理,相互配合,确保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建立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物资采购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凡有条件的都要公开招标,择优选购,防止暗箱操作;救灾款物的发放,除紧急情况外,都要坚持调查摸底、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等程序,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群众知情满意。市县两级要重点公开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乡镇要重点公开救灾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强化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财政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促进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管理制度,提高救灾款物运行效率。重点查处滞拨滞留,随意分配、优亲厚友,损失浪费、弄虚作假,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坚决纠正。有关省级审计机关每周要向审计署报告救灾款物审计情况,审计署每月向社会公布阶段性审计情况。救灾工作全面结束后,向社会公告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最终审计结果。

五、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纪律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致使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机关和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分工负责,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又密切合作,及时沟通联系,相互支持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定期汇总分析有关情况,注意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要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管工作,保证救灾款物都用于受灾群众,发挥最大效益,以回应社会各界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关切,给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亲切关怀,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公信力,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央纪委监察部

民政部财政部

审计署

2008年5月20日

监察部民政部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息披露相关文章
  • 中央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增加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党委、政府并统战部、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国发〔1991〕74号)和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适当调整国家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资(奖金)标准的通知》(人薪发〔1992〕4号),对部分不享受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奖金)、领取生活费的党外人士,相应增加生活费,以体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加生活费的范围不享受工资待遇而领取生活费的各级政协委员、政协文史专员、工作员,文史研究馆馆员,民族上层人士,宗教职业者以及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特赦人员等。二、增加生活费的原则和办法(一)现本人生活费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增加25元;100元以上至150元(含150元)的,增加30元;150元以上至200元(含200元)的,增加35元;200元以上至
    2023-04-22
    188人看过
  • 中共中央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增加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对部分党外人士的生活费适当予以增加。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范围不享受工资待遇而领取生活费的各级政协委员、政协文史专员、政府参事、文史馆馆员、民族上层人士、宗教职业者以及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特赦人员等。二、标准和办法从1999年7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生活费:1.现(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中领取生活费的党外人士,每月增加192元。2.现(曾)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文史馆馆员中领取生活费的党外人士,每月增加172元。3.其他党外人士,现本人每月生活费在226元以下的,增加100元;227元至297元的,增加105元;298元至368元的,增加113元;369元至444元的,增加123元;445元至520元的,增加134元;521元以上的,增加145元。三、经费渠道增加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原发给生活费的单位开支,按现行渠道办理。各地区要按照本《通知》规定,抓紧
    2023-04-22
    5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国债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文号:[94]财国债字第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宣传部:做好国债发行工作,是关系今年工作全局一件大事。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国债宣传,确保完成今年国债发行任务的指示精神,要采取公益广告牌、招贴画、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请各地财政、宣传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配合,稳妥地做好国债宣传工作。宣传国债发行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和方式方法。近期内,请各地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1.各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财政部门与当地宣传部门研究,在本市区选定一处或几处交通要道和繁华地段,树立公益广告牌。财政部根据各地选定情况,统一制作规定宣传画面,组织安装发布。2.财政部为配合今年的国债发行工作,将于3月摄制完成电视专题片,除请中央电视台选定时间播放外,请各地电视台在国债发
    2023-06-05
    131人看过
  • 海关总署、监察部关于海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在查处走私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强反走私斗争的通知》(国发(1991)26号),严厉打击走私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现就海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在查处走私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海关、行政监察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规定的职权范围,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互相支持、互通情况,搞好查处走私案件的协作配合。二、海关查处涉及行政监察机关监察对象的重要走私案件,需要行政监察机关配合时,行政监察机关应予支持。行政监察机关发现的走私案件和线索,应当移送相应的海关调查处理。三、海关立案查处的重要走私案件,涉及到行政监察机关监察对象需由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待海关结案后,按照行政监察机关的管辖范围,移送相应的行政监察机关处理。一般走私案件责任需给予政纪处分的,交由其本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四、海关在查处走私案件中,如遇有政府机关的干扰和阻挠
    2023-06-06
    208人看过
  • 民政部关于加强城镇建筑物名称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委员会: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建设速度不断加快,规模不断扩大,出现了大量的居民住宅区、商业大楼等各种功用的建筑物。与此同时,新的城镇建筑物名称也大量涌现。这些建筑物名称在商务工作、广告宣传、邮电通讯、日常交往中广泛使用,具有明确的指位功能和鲜明的地名意义。当前,由于命名随意性很大,管理工作又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因而在全国出现了建筑物名称命名较为混乱的局面。突出表现是:崇洋复古,用外国的人名、地名和崇尚封建帝王贵族色彩的名称命名,如“巴黎不夜城”、“凯撒康乐城”、“伯爵中心”、“皇朝山庄”、“帝王酒家”。名不副实,用夸大其词的名称命名,如:名为“广场”,实则无场;名为“商场”,实则无城;名为“中心”,实非中心。格调低俗,用含义不健康的名称命名,如:“花花公子商城”、“蒙地卡罗山庄”(“蒙地卡罗”为世界著名的大赌场的名称)。重名
    2023-04-22
    426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收取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计委发布文号:财综字[1995]146号为了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促进证券、期货、福利)开支;(三)证监会办公用房租赁或购建费用,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职工住房的购建费用;(四)建立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监控系统所需开支;(五)境外证券、期货业务监控费用,与境外证券、期货信息交流和业务往来费用;(六)对证券、期货纠纷的调查、仲裁与处理费用。(七)对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培训及对经纪人的资格认定费用;(八)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开支。六、证券市场监管费和期货市场监管费实行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具体办法以及证监会财务管理制度,由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另行制定。七、证监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收费,并按规定向财政部报送年度证券市场监管费和期货市场监管费的收支财务决算,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
    2023-06-06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基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披露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更多>

    #信息披露
    相关咨询
    • 审计监察部门对哪些部门进行监督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5
      1、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3、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5、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6、
    • 财政部在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和监督中的主要职责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财政部在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和监督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管理和监督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二)负责开设、管理中央财政专户并为执收单位开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三)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项目、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及时将预算外资金收入项目、标准的变动情况以适当方式通知代理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四)负责管理和监
    • 如何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问题中纪检监察部门如何监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赵重菊如何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深入推进司法领域的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源头治理,成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需要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关于监察建议权的充分行使紧紧围绕规范审判执行权运行这一核心,发挥监察建议在审判执行权运行制度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可以通过一个时期的投诉类型,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围绕审判执行权运行中出现的共性问题,采取监察建
    •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如何加强对干部公款行为的监督检查?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巡视监督。第五十叁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监督检查结果。审计部门
    • 监察部是行政监督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12
      不属于。 监察局 地方政府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与中央政府的监察部、省、自治区政府的监察厅对口。在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县级(包括县级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中设有监察局(直辖市的区、盟、行署、铁路局设监察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职能 1、检查所分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