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实现实体权利的权利。
一、怎么样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既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之处。
相同的方面表现在:
(1)结束仲裁程序。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
(2)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实体法上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有上述情况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不予受理。但对确有错误或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向仲裁机关提出,按仲裁监督程序处理。
(4)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为执行调解书和裁决书而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执行。
不同之处表现在:
(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微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可以。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
强制执行公告多长时间,强制执行怎样申请
392人看过
-
强制执行离婚财产的手段有那些
489人看过
-
离婚夫妻双方财产怎么强制执行
151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期间离婚了房产能执行吗
96人看过
-
离婚财产被强制执行后,对方不履行财产怎么办?
196人看过
-
离婚后要进行强制执行的财产有哪些?
64人看过
-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措施是怎么样的,什么情况下要强制执行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3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由于已经对男方哥哥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在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前提下,法院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保全的财产,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债务。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
-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离婚财产分割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1执行程序首先必须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立案受理后,由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申报自己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不按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和扣押,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
-
在民间起诉离婚财产怎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30申请强制执行离婚财产,必须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后,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职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职权进入执行程序。
-
怎样才能申请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3申请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法律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执行行政强制法流程是怎样的?执行时间有多长时间?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1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