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起诉阶段申请重新鉴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审查起诉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
三、审查起诉的内容
(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
(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
(3)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4)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5)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6)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到损失,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9)审查活动是否合法;
(10)与犯罪有关的财产及其孳息是否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共核查。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
整体来说,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或辩护律师发现了某些特殊情况的话,在这个阶段申请重新鉴定也会被准予的,因为鉴定结论作为重大证据,证据是否有瑕疵本来也就是人民检察院要审查的内容之一,有问题就必须要重新进行鉴定。
-
存疑不起诉公安重新移送审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498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未能鉴定是否重伤吗
243人看过
-
审判阶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96人看过
-
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411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审查的阶段有哪些?
451人看过
-
审查起诉重新鉴定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296人看过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
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30在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的疾病,需要哺乳婴儿,可能被判处管制或者独立判处附加刑等较轻刑事处罚的,羁押期限届满后还没有办理完结等情形下都能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
审查起诉阶段未能鉴定是否重伤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29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对伤害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的。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一般应在本市进行鉴定,最好有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
进行审查起诉阶段需要请律师一起审查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1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需要通过律师才可以见到的。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起诉机关始,到检察院起诉机关起诉到法院为止。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家属等案外人员仍然只能通过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
-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请律师重要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1-06-29审查起诉的阶段请律师是很重要的,对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作用如下: 1、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2、辩护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权与犯罪嫌疑人通信。 3、律师有权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 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
-
审查起诉重新鉴定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