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南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06-7-24
执行日期:2006-7-24
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农业局:
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要求,现将《河南省农业厅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河南省农业厅
2006年7月24日
河南省农业厅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中的一件大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里程碑。为做好这部法律贯彻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6)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提高对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认识,抓紧做好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
工作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强化逐级培训、完善配套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理顺工作机制等五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广泛深入宣传
9月下旬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河南省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视频会议,总结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全省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
9月25日至10月25日配合农业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集中进行宣传。活动期间,省厅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邀请主管副省长将在《河南日报》上发表关于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署名文章;在《河南日报》农村版刊登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述文章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典型事迹;在河南卫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河南农业信息网开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专栏等。各要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报刊能看到,广播电台能听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里能见到,网络上能查到,各责任主体都知道,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家喻户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逐级培训
省厅将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督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农业部的有关领导或专家讲课。要求各地要针对各责任主体的特殊性,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送法到基层、到市场、到基地。通过积极有效的培训,确保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明确责任、权力和义务,确保各行为主体学法、懂法、守法。
(三)完善配套制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着手清理现有法规和行政规章,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不一致的,要及时修订或废止。要加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和制度。我省将尽快把《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省厅将着手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认可、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标准、农产品生产区域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等规章。各级农业部门要开展农产品产地调查的准备,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监测、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生产记录等相关制度,确保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步实施。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基本法,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先进、适用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四)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抓紧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划,理顺职能,整合力量。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推广服务体系。要充分利用现有力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人员思想作风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与技术支撑。
(五)理顺工作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相关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检、工商、环保、商务等部门联系,建立健全沟通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衔接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三、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贯彻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加强领导,扎实推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组织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组织实施。
(二)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了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解决了有法可依、规范管理的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尽快转变职能,推动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农业领域的依法行政,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精心准备,加大投入。各省辖市要精心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培训专项资金,保证宣传培训工作落实;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各地要着重掌握在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对策,针对倾向性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并注意发现典型经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河南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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