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的免责情况有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1 17:18:47 228 人看过

一、仓储合同的免责情况有哪些内容

仓储合同免责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免责条件出现、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违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有权依法自愿订立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4.诚信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5.禁止滥用权利和公共秩序的原则: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道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仓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仓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n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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