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验笔录的作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20:21:04 131 人看过

一、现场勘验笔录的作用是什么

勘验是为了写出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我国侦查案件和审判案件的重要用法之一,勘验笔录包含了现场和证人所描述的内容所以勘验笔录是比较重要的文件不能有一点遗漏和虚假,关于勘验笔录不同的案件勘验笔录也就不同。

二、存在问题

在侦查过程中,由于现场勘查笔录不能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属间接证据,因而往往容易被侦查人员忽略或者简化。侦查人员对现场勘查笔录的制作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笔录制作不及时,存在事后删改现象。犯罪现场由于外界环境因素,处于变化中,因此现场勘查要求突出一个“快”字。有的侦查人员主观上缺乏应有的认识,怠于出现场,有的草草制作了事,有的为了配合证明案情,事后擅自删改笔录内容。2.笔录制作不客观,妄加主观臆断。现场勘查笔录要求侦查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地勘验检查或记录现场情况,但有的侦查人员凭自己主观臆断,对案情妄下论断,然后以错误论断进行现场勘查,任意夸大或缩小。3.笔录制作不合法,违反相关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的相关章节均对现场勘查的程序作了相关规定。但有的侦查人员在制作现场勘查笔录过程中,严重违反相关程序规定,如笔录制作人员不符合主体资格、制作笔录过程中无见证人在场等等。

三、解决办法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规范现场勘查笔录的制作:一、严把现场勘查笔录审查关。侦查监督、起诉部门应加强对移送批捕、起诉案件中现场勘查笔录的审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考虑到勘验、检查笔录会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效力有所不同,因此,要对现场勘查笔录的内容进行有效性审查。二、适时派员介入现场勘查活动。检察机关技术部门可应邀或主动派员对公安机关或者本院自侦部门的现场勘查活动进行协助。侦查监督部门根据需要应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勘验、检查活动,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同时,对现场勘查笔录制作过程进行监督。三、规范见证人制度。刑诉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见证人的作用是为了对现场勘查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及监督,但许多见证人自身对现场勘查的法律规定一无所知,其对现场勘查的见证效力也形同虚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什么是民事勘验笔录
    一、什么是民事勘验笔录勘验笔录可以用文字记载,也可以拍照、录像、绘图或制作模型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必须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勘验的情况和结果。通过对现场和物证进行勘验后制作勘验笔录,作为获取证据的方法不但历史悠久,而且各国法律均有所规定,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采用。应当注意:第一,笔录内容必须保持客观真实,对勘验当时的情况如实记载。不扩大、不缩小、不走样,不能掺杂勘验人员的任何主观推测和分析判断的内容。第二,笔录文字用语必须确切肯定,不能模棱两可,切忌用大概、可能、较高、较远、等不确定的词句。第三、笔录必须是在勘验过程
    2023-06-06
    193人看过
  • 勘验笔录与检查笔录是什么意思
    (一)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由于勘验笔录是办案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并运用一定的设备和技术手段对勘验对象情况的客观记载,所以,它的客观性较强,也比较可靠。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固定证据及其所表现的各种特征,供进一步研究分析使用,以利于发现和收集证据,确定侦查方向,揭露和证实犯罪人,鉴别其他证据的真伪,认定案件事实。勘验笔录是否全面和准确往往会受到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所以,必须经过审查核实后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并作为定案的根据。(二)检查笔录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检查笔录以文字记载为主,也可采取拍照等其他有
    2023-06-14
    275人看过
  • 勘验笔录的格式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勘验笔录是什么样的证据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民事诉讼法》规定,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勘验笔录应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勘验程序】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
    2023-07-08
    497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勘验笔录是什么
    1、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2、由于勘验笔录是办案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并运用一定的设备和技术手段对勘验对象情况的客观记载,所以,它的客观性较强,也比较可靠。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固定证据及其所表现的各种特征,供进一步研究分析使用,以利于发现和收集证据,确定侦查方向,揭露和证实犯罪人,鉴别其他证据的真伪,认定案件事实。3、勘验笔录是否全面和准确往往会受到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所以,必须经过审查核实后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并作为定案的根据。一、民事诉讼证据类型(一)当事人陈述1、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2、由于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
    2023-06-26
    395人看过
  • 制作勘验笔录切忌“包办”
    烟草在线专稿在案卷制作的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所制作的现场勘验笔录上的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虽为两个人,但笔迹却系同一个人(俗称一手包办),虽然这只是一个很小的细节问题,但此举却会影响到证据的合法性。以前,笔者对这一问题并未放在心上,以为现场勘验笔录的内容太过简单,没有实际作用。前两天,笔者看到一篇有关现场勘验笔录内容方面的报道,方才认识到规范制作现场勘验笔录的重要性。据报载,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理由是自己没有违规经营卷烟行为,且当时不在现场,并有一朋友为其出庭作证。被告的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据是李某某违规经营卷烟的现场勘验笔录,该笔录载明了李某某违规经营卷烟的时间、地点和拒绝签名的情况,没有李某某的签名,但有其他证人的证明。李某某主张其当时不在现场,并有证人出庭为其作证;认为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现场勘验笔录只是一家之言,并无其他佐证。李
    2023-06-06
    77人看过
  • 现场勘查与现场勘验的区别
    一、现场勘查与现场勘验的区别用来描述的活动对象不同(勘查主要是用来描述以矿产资源勘探为目的的调查活动,勘察主要是用来描述工程勘答测活动行为);调查客体的存在性质不同(勘察调专查的对象是客观事实上明确存在的东西,勘查调查的对象却不一定存在);目的和结果不同(勘察是要获得已客观存在的事实,勘查不一定有想得到的结果)。现场勘察和现场勘查用来描述的活动对象不同:勘查主要是用来描述以矿产资源勘探为目的的调查活动,而勘察主要是用来描述工程(地质)勘测活抄动或对事发现场和事发过程进行调查取证的行为。现场勘察和现场勘查调查客体的存在性质不同:勘察调查的对象是客观事实上明确袭存在的东西,而勘查调查的对象却不一定存在。现场勘察和现场勘查目的和结果不同:勘察是要获得已客观存在的调查对象的量的大小,质的优劣或客观事实,如工程(地质)勘测就是要获取地基的承载力、地下水位的高低、土的渗透系数等,以便为知工程设计提供地
    2023-04-12
    220人看过
  • 勘验笔录是定案的根据吗
    形式合法的现场检查笔录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依据《行政诉讼法》第3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即使在《笔录》上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只要其他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该《笔录》依然合法有效。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勘验笔录:就是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勘验笔录可以用文字记载,也可以拍照、录像、绘图或制作模型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必须准确无误,
    2023-06-18
    253人看过
  • 远程民事勘验笔录如何制作
    一、远程民事勘验笔录如何制作1、有审判人员进行。2、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3、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4、勘验人应当把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二、民事诉讼证据之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勘验笔录和照片、绘制的图表,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或
    2023-06-06
    190人看过
  •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日期有误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内容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日期有误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日期有误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主要看笔录载定的事实是否正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日期存在笔误可以补证或更正,只要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载定的事实是正确(准确)的,同样是合法证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日期笔误的瑕疵,不影响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证据效力。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内容包括哪些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内容包括:1.现场的具体地点和位置、周围环境、路段地形地物、肇事车辆与现场其他物体、痕迹的相互位置。2.现场道路状况。如路形、路质、路宽、视线等。3.肇事车辆痕迹。如车辆碰撞、挫划印痕、油漆脱落印迹、车上头发、皮屑、血迹、手印等退迹的部位、形状、特征及位置。4.现场路面痕迹。如轮胎印迹、制动拖印长度、车辆停止位置及状态等。5.车辆检查鉴定情况。如车辆转向制动、传动、仪表、灯光、发动机效能状况等。6.伤亡检查情况。如伤者的
    2023-04-23
    79人看过
  • 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犯罪遗留物勘验、犯罪痕迹勘验、尸体检验、提取相关物品进行比对、鉴定)、现场方位图及照片、搜查笔录、人身照片、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2.多个现场的,每个都要有现场勘查笔录,比如藏尸现场、碎尸现场等;3.死亡的被害人应经亲属或熟人的辨认。辨认笔录的证据效力是什么1、《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2款第7项正式规定辨认笔录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确立了辨认笔录的刑事证据地位。2、但是,有关辨认笔录的适用,《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任何规定,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也过于简单与粗疏,导致辨认笔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存在诸多问题。3、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独的证据形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主要是鉴定笔录是否属于当事人书写的,鉴定其真实性。证据对于勘破案
    2023-08-17
    493人看过
  • 野外现场的勘验
    【案例回放】2002年11月29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在离平县与武镇市交界处离平县界内X乡X村东南两华里的山路上(此处距离平县县城40华里),发现一具尸体。死者是一名驾驶员,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死在一辆后三轮柴油机动车驾驶室内。驾驶棚上下各有一块被鲜血浸泡的重约2斤的石块,后车厢里遗留一只自行车塑料把套。死者的行车证上填写着武镇市华界河韩在平,死者衣袋被翻过。侦查人员很快查明死者身份,与行车证镇写内容吻合。被害人韩在平,交际广泛,社会关系之杂。现场调查:几名个体出租汽车司机讲,11月29日早晨6时30分左右,有个20多岁、瘦身材、小眼睛并露有凶光的中等个子青年,骑着旧自行车来到北界河镇停车点找到刚到不久的韩在平,两人搭上话后,来人便连人带车上了后车厢,令韩开车东去。【侦查及勘验】此类案件现场的勘验,采取的方法和步骤是:整体巡视:郊外现场的整体巡视即观察是从现场中心部位开始的,如
    2023-06-05
    80人看过
  • 勘验笔录和重新勘验是什么,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勘验笔录和重新勘验是什么,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勘验笔录勘验笔录可以用文字记载,也可以拍照、录像、绘图或制作模型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必须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勘验的情况和结果。通过对现场和物证进行勘验后制作勘验笔录,作为获取证据的方法不但历史悠久,而且各国法律均有所规定,并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采用。应当注意:第一,笔录内容必须保持客观真实,对勘验当时的情况如实记载。不扩大、不缩小、不走样,不能掺杂勘验人员的任何主观推测和分析判断的内容。第二,笔录文字用语必须确切肯定,不能模棱两可,切忌用“大概”、“可能”、较高“、”较远“、等不确定的词句。第三
    2023-06-11
    308人看过
  • 对勘验检查笔录的质证。
    现场勘查及检查笔录是由侦查人员从案发现场绘制的。一般应认定具有法律的效力。可作证据使用。但作为现场勘验笔录同样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完善性,或受到勘验人员的经验、程序、知识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司法实践中还存在某些侦查人员在侦查终结后补写现场勘验笔录的情况。因此,作为间接证据的现场勘验笔录也同样存在去伪存真的问题。勘验、检查笔录质证时常见控方带瑕疵证据材料:(1)搜查时没有被搜查人及其家属或其他证人在场,并由他人签名或盖章,违反《刑诉法》第113条规定。(2)勘验时没有两名与案件无关的证人在现场见证,违反最高检《规则》第149条规定。(3)检察院决定解剖死因不明尸体时,没有通知死者家属在场,违反最高检《规则》第150条规定。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是不是不能采信1、公安机关制作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的签名,一律不得采信说法是错误的。2、见证人可以签名也可以盖章,而不是必须签名。3、法律依据:《
    2023-08-18
    60人看过
  • 勘验、检查笔录之特点
    勘验、检查笔录具有下列特点:(一)记录主体的特殊性勘验、检查笔录不是在实体事实发生过程中形成的,而是在实体事实发生以后对发现的情况进行客观的记载,因此,只能由特定的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进行制作。刑事诉讼中的勘验、检查在侦查阶段是一种侦查行为,应由侦查人员进行。虽然在必要的时候,侦查机关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但是他们应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将勘验、检查的情况制作笔录,无论由何人书写,都应由侦查人员主持,以利于全面准确地记载各种情况。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进行勘验、检查。勘验、检查笔录的制作,是勘验、检查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司法实践中,勘验、检查笔录一般是由负责勘验、检查的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指定专人制作,并应与勘验、检查同步进行。勘验现场时,勘验人必须出示公安司法机关的证件。(二)记载对象的特定性勘验、检查笔录记录的是勘验、检查活动,与
    2023-06-11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现场勘验笔录有什么作用?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24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笔录制作的问题有:笔录制作不及时,存在事后删改现象;笔录制作不客观,妄加主观臆断;笔录制作不合法,违反相关法律程序等。在侦查过程中,由于现场勘查笔录不能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属间接证据,因而往往容易被侦查人员忽略或者简化。
    • 现场勘验笔录法院是如何的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
      仪公(新)勘[2010]125号年月日分 接到仪陇县新政镇公务员A区9幢1单元6楼1号 的刘勇报告□/指派□:其家今天晚上被盗,要求公安机关勘验现场。 现场勘验检查于2010年05月10日21时25分开始,至月时 现场地点:南充市(区、自治州、盟)县(市、区、旗) 区9幢1单元6楼1号刘勇家中 天气情况:温度24℃;相对湿度23;风向无;阴□/晴□/雨□/雪□/雾□/□ 勘验检查前现场的条件:变动
    • 勘验笔录和勘验笔录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勘验笔录:就是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勘验笔录可以用文字记载,也可以拍照、录像、绘图或制作模型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
    • 法院现场勘验笔录有什么要注意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现场勘验笔录制作注意的问题及制作方法现场勘验笔录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依法对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违法现场进行检查时所做的书面记录,是行政执法机关施行处罚的重要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其用语要客观,记录应全面。但在实际办案中,由于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记录马虎,造成现场检查笔录质量不高,甚至出严重失误。 法院现场勘验笔录模板应注意避免主观性、辅佐性项目完整、记录客观真实等
    • 勘验笔录和重新勘验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4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 勘验笔录是否全面和准确往往会受到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所以,必须经过审查核实后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并作为定案的根据。 重新勘验指的是根据检察机关的要求,或当事人、辩护人申请,由司法机关对原有的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