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专利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2:14:16 400 人看过

一、对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专利如何处理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二、授予专利权条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3)他人未经申请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应当符合同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撤销仲裁
    一、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撤销仲裁(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二、认定事实错误能否撤销仲裁裁决如果认为仲裁
    2023-04-06
    405人看过
  •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工会法》,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如何处理?
    主要是行政处理,辅之以民事、刑事处理。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会法修正案在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审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没有规定对工会干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在常委会的审议中,一些常委委员提出,目前一些工会干部对工作极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对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关心、不维护,甚至被企业主收买,反过来与职工作对;还有的工会于部贪污、挪用工会经费,在职工中造成很坏的影响。因此,应当规定一条对工会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这一意见,增加了对工会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这里的工会工作人员一是包括经选举产生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工会委员,也还包括各级总工会和产业工会的组成人员,二是也包括在各级工会组织中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会工作人员应当依照工会法
    2023-05-31
    309人看过
  • 著作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怎么办
    著作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有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承担。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一、著作权侵权赔偿如何确定?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
    2023-03-17
    248人看过
  • 专利公示如何反驳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的阶段包括公开、实质审查及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是发明专利在进入实质审查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其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因而驳回其专利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专利侵权怎么办(一)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二)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
    2023-03-19
    242人看过
  • 仲裁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进行撤销吗?
    一、仲裁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进行撤销吗?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般限于仲裁程序上的缺陷或者仲裁员的不当行为,对裁决实体问题错误申请撤销裁决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实体问题根本不能构成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并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要承担裁决有法定撤销事由的举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法》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超过此期限,人民法院则不再受理当事人撤销裁决的申请。因此,裁决具有法律可以撤销情形的、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也就是说,仲裁裁决作出之日就已经生效,就具有执行力。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仲裁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
    2023-06-03
    389人看过
  • 条例对公共利益是如何界定的
    对这个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收集、研究了国外情况和做法,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多次进行专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条例规定,因国防、外交需要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教科文卫体、资源环保、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可以实行房屋征收。为了加强规划的调控作用,根据条例的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都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要求制订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经市、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条例对征收程序作了哪些规定?如何体现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答:征收程序是规范政府征收行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促使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保障。条例规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
    2023-06-11
    437人看过
  • 违反公司利益会被判刑吗?
    看其具体行为的性质是否触犯我国刑法,如果没有参杂个人利益因素,没有乱用权利,只是单纯的工作失误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损失,不触犯法律。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系指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种类繁多,但大致可包括以下七种情形:1、收受贿赂、侵占、挪用公司资金:2、擅自使用公司资金对外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擅自处理公司重大资产4、擅自决定对外投资5、篡夺公司商业机会6、违反竞业禁止限制义务,与公司经营同类业务。7、侵犯公司商业秘密。员工损坏公司利益要坐牢吗民法典规定,员工损害公司利益会不会构成犯罪,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故意损毁公司财物的,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是过失造成的,不构成犯罪,但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2023-06-30
    217人看过
  • 如何处理非公共利益非法征地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为非公共利益非法征用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征用,并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征收:(一)军事、外交用地;(2)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土地;(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等公用事业用地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开发、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优抚安置、烈士保护等需要用地的项目;(4)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开发建设所需的土地(六)为公共利益依法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
    2023-05-02
    288人看过
  • 社会公共利益是隐私吗
    一、社会公共利益是隐私吗不是,个人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公共利益则是能够满足一定范围内所有人需要的对象,即具有公共效用的对象,或者说,能够满足一定范围内所有人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具有公共效用的资源和条件公共利益。二、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怎么界定(一)个人隐私的核心是独处隐私,即指个人的不愿公开的私事或秘密。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隐私乃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这表明,隐私的本质特征在于它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在未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发生联系之前,隐私之“私”就表现为既无损于社会也无害于他人的相对独立性。它的范围是私人信息、私人活
    2023-05-03
    41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
    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坚持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从长远来看,愿意放弃或牺牲一些个人利益,坚持集体主义是对个人利益的最大保护。坚持集体主义并不意味着只关心集体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正当合理的个人利益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需要妥善考虑和处理集体利益是社会群体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它与所在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密切相关。不同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集体利益的不同性质。在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利益在一定意义上是指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是全体人民集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集体利益包括社会群体拥有的自然资源或集体拥有的生产资料和资金、教育文化娱乐设施等。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集体利益是大多数个人利益的体现,与个人利益具有宏观的一致性和统一性。集体利益的实现是为了满足或奠定个人利益的满足基础;相关内容:个人与公司利益冲突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地址:P>编号:P>,鉴于乙方履
    2023-05-07
    229人看过
  •  获取违反行为的经济利益应如何处理或追究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财物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同时,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财物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同时,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违 纪 所 得 应 收 缴 或 退 赔违纪所得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或者纪律要求,取得的财物或者利益。对于违纪所得的处理,我国《纪律处分条例》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七条,违纪所得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收缴或者退赔。收缴违纪所得,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防止权钱交易,有利于净化政治生态。同时,对违纪所得的收
    2023-09-08
    267人看过
  • 老公反对离婚,如何平衡双方利益?
    老公不同意能离婚,协议不达成的话只能离婚。离婚的方法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抚养子女、财产分割等问题,建议民政局协商离婚。如果夫妻达不到协议,即不能协商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离婚诉讼结束,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自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生效。老公得了癫痫能离婚吗丈夫患癫痫可以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者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
    2023-07-02
    327人看过
  • 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后,公司如何处理?
    一、依法行使知情权。二、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四、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及其合法权益。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清算权。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管辖的原则是什么?公司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诉讼管辖原则如下: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级别管辖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是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别、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
    2023-08-05
    137人看过
  • 公共利益是搬迁,非公共利益是拆迁
    公共利益,民众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但是非公共利益,即商业利益,被征收人的权益,更应该得到保护。而现在,在非公共利益上,新条例仍给开发商留下了一个尾巴,留下了一把尖刀,让他继续为虎作伥!其意何在?从征收立法上讲,非公共利益对征收人来讲,应该比公共利益更严格,因为他是纯商业的行为,是获利的行为。如果按此意见稿,拆迁并不会推出历史的舞台,他将仍然存在。非公共利益同样应该适用搬迁,而不是拆迁!让拆迁一词成为真正的历史!
    2023-04-23
    376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xx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2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换言之,当事人并不必须遵守合同法中用以指导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任意性规定。强行性法律规定的标志是一般冠以“不得”、“必须”等词语,而任意性规范则用“可以”等词
    • 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分歧】对于A与B签订的租赁合同能否解除,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A与B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A应负责为B协调与当地群众关系,保证B能顺利进行生产,A未能完成上述约定事项,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已实现,应当依约解除A与B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二种意见认为,A与B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该合同的履行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认定无效,法院应告知B变更诉讼请求。【评析】应
    • 撤销违法行为可能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的应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 如何理解和使用公共利益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如何理解公共利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对规范国家的征收征用制度最为关键。在理解和运用公共利益这个概念时,应坚持如下六条判断标准: ①合法合理性;②公共受益性;③公平补偿性;④公开参与性;⑤权力制约性;⑥权责统一性。我
    • 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提起再审申请或抗诉的情况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情况)的规定提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