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性质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2 18:23:24 147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的性质有哪些

1.行政诉讼是法律监督制度。在行政法律监督体系中,行政诉讼是一种不可缺少的事后法律监督制度,是国家法律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主要是监督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组织依法行使职权。

2.行政诉讼是一种行政法律救济制度。从行政诉讼的设置上看,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保护的救济途径。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的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有哪些
    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的内容: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一、刑事律师如何做调查取证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二、侦查阶段中辩护律师怎么取证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
    2023-02-22
    370人看过
  • 实行行政诉讼调解有哪些必要性
    “诉讼调解”,又称司法调解,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自己的职权,在遵循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以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一种诉讼制度。相关法律知识:1、适应现代行政的需要。否定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由主要是认为,行政主体对行政职权没有自由处分权,因而不具备诉讼调解所必备的“自愿”与“合法”的基础。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既不得滥用行政职权,也不得消极履行职权。但是,行政职权在行使过程中表现为两种,即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所谓“自由裁量”是指行政机关对于作出何种处罚决定有很大的自由,可以在各种可以采取的范围内进行选择,根据行政机关的判断采取某种措施或不采取某种措施。2、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利益多元化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行政主体代表的公共利益与行政相对人代表的个人利益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利益,就二者的相互关系而言,它们是对立统一的。一方面,权力本身意味着一种支配力量,
    2023-05-01
    124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诉讼标的有哪些
    1、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行政事项中的涉及到的权利关系,以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义务情况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2、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其具体物质形态。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非财产权益之诉有诉讼标的,不一定有标的物。3、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行政事项中的涉及到的权利关系,以及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相关义务情况等。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一、因
    2023-03-17
    310人看过
  • 可诉性行政行为的有哪些
    可诉性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2-09
    1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原则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原则:首先,从合法性审查原则的适用主体上说,其主体是人民法院,具体由内设的行政审判庭承办。行政审判的组织形式无独任制,只有合议制一种形式。其次,从审查的方式来看,人民法院应适用开庭审理的方式,这里的开庭与书面审理相对应。开庭可以是公开的开庭,也可以是依法不公开的开庭审理。第三,从审查的范围和广度上看,法院只能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包括与之对应的抽象行政行为。人民法院无权对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立案和撤销。第四,从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深度或程度上说,是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问题,不审查具体行政行这的合理与否的问题。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划分的基础是法律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提出的不同层次的要求,即根据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所作的划分。基本内容为:具体行政行为既要在符合法律的规
    2023-03-03
    310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原则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包括哪些内容1、合法性审查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的原则,是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2、合法性审查包括程序意义上的审查和实体意义上的审查两层涵义。(1)程序意义上的合法性审查,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有权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2)实体意义上的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也不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进行审查。就是说,这是一种有限的审查。3、合法性审查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的对象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机关所作的抽象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主要是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超出了其法定的权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遵守法定的程序,是否滥用职权。(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2023-04-22
    22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 更多>

    #行政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的法律性质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
    •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性质包括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
      1.行政纠纷解决功能; 2.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功能; 3.权力制衡功能; 4.政策形成功能。
    • 行政诉讼费的性质是哪些?要交纳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1
      现在律师费每个省只有指导标准,但是也不是硬性规定,可以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确定。一般可以按照如下标准参考。⑴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中国费不低于20000元;⑵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
    • 行政诉讼的质证内容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9
      1、证据的相关性是指证据材料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之间的内在客观联系,对其起到证明作用。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因此,行政诉讼的事实是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附带行政赔偿诉讼或者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的事实也应当包括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和损害程度。2、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经法律允许,可以用来证明案件的待证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必须
    • 劳动诉讼的性质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9
      劳动诉讼的性质是复合之诉,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应先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