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应否计算在补偿期间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14:47 371 人看过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你在企业工作已近十年,你非因工负伤应当享受九个月的医疗期。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以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至解除劳动合同前这段时间,应当计入你的工作时间,算入你的经济补偿时间。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以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至解除劳动合同前这段时间,应当计入你的工作时间,算入你的经济补偿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鉴定时间是否计算在医疗事故纠纷调解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1、第三十四条,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应当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应当执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对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负责,不得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按照
    2023-02-08
    80人看过
  • 医疗期内离职,是否应该得到单位的补偿?
    刘某于2006年到苍山县某机械厂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刘某因病住院,该厂按照规定给予其3个月的医疗期。2月,刘某病情好转后,又找到了一份更轻松的工作,于是向机械厂递交了一份辞职申请。申请称,因其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故提出与机械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机械厂给予3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机械厂认为,刘某在医疗期内不应当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若非要解除劳动合同,则无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刘某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款是法律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权的限制,并非对劳动者辞职权的剥夺。另外,也没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提出辞职作出禁止性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
    2023-07-02
    293人看过
  • 在劳动仲裁期间旷工是否计算在内
    劳动仲裁期间是否视为旷工。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不同于要求员工上班。单位要求职工上班,没有正当理由的,应当上班,不是以劳动争议为由拒绝上班,而是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原则,了解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期间是否应当支付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正常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可见,支付工资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尚未终止或终止)。二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他们不提供正常劳动,比如请事假,就没有工资,病假也会有工资。旷工者不仅没有工资,还可能受到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处罚
    2023-05-07
    99人看过
  • 公司管理人员在隔离期内是否算作医疗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暂停工作后,企业应保障其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职工因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享受医疗期。医疗期限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工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根据工作年限享受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特殊疾病的医疗期则有单独的规定。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被确诊的患者,如果因病需要暂停工作并进行治疗,则应享有医疗期。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企业职工因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享受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生病或非工伤医疗期限规定》规定,医疗期限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工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且劳动者根据工作年限享受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特殊疾病的医疗期则有单独的规定。医疗期与
    2023-11-12
    406人看过
  • 工伤需拆钢板的时间算在医疗期内吗
    一、工伤需拆钢板的时间算不算在医疗期内工伤需要折钢板时,算不复在医疗期内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工伤治疗结束后,不应该计在医疗期内,应该算在护理期内。《工伤保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医疗待遇标准是怎样的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包括住院伙食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2023-05-04
    488人看过
  • 刑期是否在审判期间计算?
    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拘留期间算刑期吗一、拘留期间算刑期吗1、拘留的时间计算在刑期内。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2023-07-23
    443人看过
  • 医疗期是怎么算的如何计算医疗期
    一、医疗期是怎么算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
    2023-03-22
    247人看过
  • 医疗期满辞退要补偿什么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一、被公司无故辞退怎么办1、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员工离职开始算
    2023-03-28
    248人看过
  • 如何确定是否在医疗期间
    1、如何确定职工在医疗期间是否因工伤需要治疗,医疗期间不得超过24个月。因病的,按实际工作年限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意外伤害、职业病需要停业接受工伤医疗的,停产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职工所在单位我每月付一次。停工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后,应当停止支付原待遇,依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23-05-31
    375人看过
  • 是否应该将拘留羁押计算在刑期之内?
    可以。刑期折抵是指罪犯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换算成刑期,予以折抵。刑法规定羁押一日折抵徒刑、拘役刑期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因违法行为而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诉追,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期间不能折抵。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七条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看守所羁押时间算在服刑期吗看守所羁押时间算在服刑期。1.犯罪分子在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之前,在看守所里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2.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3.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4.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5.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3-07-03
    138人看过
  • 医疗期计算期限与计算规则是什么
    (一)医疗期的计算期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二)医疗期的计算规则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0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
    2023-02-09
    414人看过
  • 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计算
    一、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计算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计算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患病期间单位能辞退吗患病期间单位不能辞退,不管是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员患的是其他病,只要是处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
    2023-05-22
    445人看过
  • 加处罚款在行政救济期间应否计算
    被执行人是一家规模不大的塑胶公司,主要生产塑胶产品。2006年3月,其因超经营范围承揽了一桩彩印业务而被当地工商部门罚款13万余元。被执行人因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没有按指定的期限交纳罚款,并提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查维持了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单位又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维持了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判决生效后第20天,工商部门即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而此时离处罚决定作出时间已达半年之久,此时所申请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加上加处罚款数额已达58万元之多。面对如此巨大的处罚数额,被执行人(被处罚单位)抵触情绪很大,认为交纳罚款可以接受,但其寻求行政救济期间的执行罚数额不应当计算。[评析]有人认为,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该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2023-05-02
    51人看过
  • 医疗期有多长时间,医疗期满后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有多长时间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中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当然这里的不得解除不包括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医疗期满后可否解除劳动
    2023-04-11
    7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医疗期工资能否算医疗补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般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
    • 她的医疗期应该怎么计算,在医疗期间薪资待遇怎么计算,如果医疗期满后,还不能上班应该怎么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一般情况下,医保报销比例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比例的多少与医疗等级、检查、用药情况等因素有关。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而C类是需要全部自负费用的。各地报销比例不一样,具体到当地医保局咨询。医保报销情况可以到当地社保网站上查询,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并且有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负担部分包括:普通门(
    • 3个月医疗期满后辞退补偿怎么计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职工医疗期内医疗期满后发放的补偿金有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5
      单位的补偿金是按当月的正常工资补偿的。
    • 病假期间(医疗期内)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同延续到医疗期结束,之后单位不续签,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