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撤销的基本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9:20:55 136 人看过

一、承诺撤销的基本规定

对承诺撤回的规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二、撤销要约承诺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要约进行撤销的,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受要约人已经作了承诺并且生效的,要约不能撤销。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三、承诺可以撤销吗

承诺不可以撤销,但是可以撤回。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承诺赠与可否撤销
    一般情况下,承诺赠与是可撤销的。但是,法律明文规定不可撤销的除外。由于我国法律把赠与合同的性质规定为诺成合同,即赠与人与受赠人一旦达成合议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赠与人对受赠人有要求其履行的权利。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若不许赠与人撤销赠与,这对赠与人要求有失公允。一、赠与能撤销吗如果赠与合同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不具有道德义务性质,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并且赠与行为未完成,那么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在法律规定的受赠人有过错时,即使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该赠与合同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有多种类型: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的赠与合同;具有道德义务等性质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仅有双方签字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并非可以随意撤消,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的赠与合同,具有道德义务等性质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任意撤销,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继续履行赠与合同并支付赠与财物。如果双
    2023-03-04
    439人看过
  • 承诺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承诺的撤回的条件有:1、撤回承诺应由承诺人以通知的形式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示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否则不会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合同就会成立。因此,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以防止承诺生效。民法典的承诺的撤回有什么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2023-07-11
    396人看过
  • 承诺的撤回是什么,可以撤销吗
    1、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但承诺不可以撤销。2、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3、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4、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5、《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一、合同撤销的条件是
    2023-03-17
    230人看过
  • 承诺生效撤回撤销具备的条件
    承诺撤回基本上只适用于书面形式的承诺,对于口头形式的承诺,一经发出就到达要约人,根本就不存在撤回的时间可能,具体撤回承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民法典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承诺生效的条件(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由于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人发出的,因此只有接受要约的特定人即受要约人才有权作出承诺,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无资格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同时,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如果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承诺,则只能视为对他人发出要约,不能产生承诺效力。(二)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只有到达要约人时才能生效,而
    2023-08-11
    255人看过
  • 承诺书和借条的撤销和变更规定有何不同?
    承诺书是否可以当借条,一般要按照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承诺书跟借条不一样,但是承诺书和借条相同的点在于,都是庭审的证据。被告亲自承诺的,那证据就有利于原告胜诉。其次承诺书和借条一样,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时最高不能超过本金的百分之20。承诺书不要遗产有效吗承诺书不要遗产,在合法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是有效的。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2
    203人看过
  • 承诺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一、承诺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撤回撤销的区别有:1、撤回:是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采用通知的方式。二、承诺什么时候送达才有效承诺并不是任何时候送达都会产生预期的效力。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
    2023-02-05
    486人看过
  • 承诺的要件及承诺的撤回
    一、承诺的要件承诺,又称之为接盘或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达到要约人之前或者是承诺通知同时达到要约人。因此,承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达到要约人,或者是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
    2023-04-14
    156人看过
  • 是否可以撤销同意不可撤销的承诺书?
    同意不可撤销的承诺书有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中合同之外的承诺书到底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之外的承诺书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满足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后,没有无效的事由就是有效的,与是否在主合同内没有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
    2023-07-10
    385人看过
  • 怎么撤销未履行承诺
    一、怎么撤销未履行承诺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采用通知的方式。二、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以下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2、符合以上合同撤销
    2023-05-03
    412人看过
  • 当事人的承诺可以撤销吗
    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撤回撤销的区别有:(一)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二)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采用通知的方式。一、承诺撤回与撤消二者之间的区别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一)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
    2023-03-16
    230人看过
  • 合同中的承诺能够撤销吗
    一、合同中的承诺能够撤销吗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不能够撤销,承诺到达要约人的,合同成立。但是,我国民法规定,承诺能够撤回。承诺人能够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证的赠与合同可撤销吗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够撤销,但是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能够撤销赠与。受赠人有下列情形的,赠与人能够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
    2024-01-10
    454人看过
  • 不可撤销的承诺书有效吗
    律师解答:有效。有效。承诺书的内容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以承诺书当然可以约定其不可撤销,该承诺书是有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2024-04-12
    324人看过
  • 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
    1、承诺迟延承诺迟延也称承诺迟到,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承诺的期限通常是由要约规定的,如果要约中未规定承诺时间,则受要约人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承诺。超过承诺期限作出承诺,该承诺不产生效力。“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这就是说,对于迟到的承诺,要约人可承认其有效,但要约人应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不愿承认其为承诺,则该迟到的承诺为新要约,要约人将处于承诺人的地位。2、承诺撤回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因此撤回的通知必须在承诺生效之前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诺通知已经到达要约人,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不能再撤回承诺。承诺迟延还有承诺撤回是两种不同的
    2023-06-24
    264人看过
  • 被害人承诺行为的基本原理
    被害人自愿放弃某种合法权益,从而也就免除了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不存在犯罪的问题。被害人承诺的成立包括:1、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利,对于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不存在被害人承诺的问题,只有被害人承诺侵犯自己的利益时才有可能排除犯罪成立。2、被害人承诺事项具有一定的限度,超出这个限度,即使有被害人承诺行为人也构成犯罪。财产可以承诺放弃;名誉可以承诺放弃;人身自由可以承诺放弃;身体健康权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放弃;生命权不可以承诺放弃,如安乐死,仍应当追究行为者的刑事责任。3、被害人有承诺能力。承诺者对所承诺的事项具有正常的理解能力,因此幼儿、精神病患者承诺无效。4、被害人的承诺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思,基于强制、威压作出的承诺,戏言时作出的承诺不影响行为的犯罪性。5、被害人承诺必须事前作出,被害人在结果发生前如变更承诺,原承诺无效,事后承诺不影响行为成立犯罪。6、经承
    2023-07-17
    35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撤回的撤销与承诺的撤销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3
      一、什么是承诺撤回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 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其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早于或者同时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承诺撤回与撤销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
    • 承诺撤回和撤销的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5-12
      承诺撤回和撤销区别在于: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诺能撤销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2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诺不能撤销。承诺是要约的基础上作出来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相对人承诺,产生的结果是合同成立。所以承诺不得撤销。
    • 承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7-10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发出之后,承诺生效之前,通知要约人收回承诺,以消灭承诺的行为。《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行为,它是《合同法》规定的承诺消灭的唯一原因。承诺撤回的条件 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
    • 要约和承诺的基本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7
      民事诉讼里规定的要约和承诺的成立条件分别都有哪些?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有特定的有效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要约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