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再审程序审查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0:00:10 385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申诉初审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出抗诉意见,连同案卷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审查起诉部门经审查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

二、再审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列举的事由提出;对生效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提出。再审申请人申请再审应不超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所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限。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检察院受理抗诉案审查程序有哪些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法律监督权。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下列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3)伪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审理案件所需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七)审判组织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而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
    2023-08-07
    105人看过
  • 审查起诉是指什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审查起诉是指什么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为了正确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具有诉讼意义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侦查活动与审查活动相分离并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审查起诉在公诉程序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十分重视这一环节,对审查起诉的内容、方法、时限等,都做了具体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是什么(一)人民检察院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1、是否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2、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3、有无附带民事诉讼;4、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二)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1、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
    2023-06-24
    421人看过
  •  检察院提出再审申请
    该文主要探讨了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刑事案件中的逾期申请再审问题。根据民诉法的规定,逾期申请再审的情形包括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因此,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有可能因为逾期申请再审而被驳回。这种现象不仅对当事人权益造成损害,也对司法公正产生质疑。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而刑事案件则需等待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对生效裁判不服的,民诉法明确规定了六个月的再审申请期限。逾期申请的例外情形:(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属于这三种情形的,逾期申请不予受理。而在现实中,逾期申请再审的情形屡见不鲜。这样,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有因逾期申请再审而被驳回的情形存
    2023-09-02
    375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请求审查什么内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全面审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第二百五十九条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可以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并制作笔录附卷。询问时,应当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一、网络诈骗罪的立案后如何去处理网络诈骗罪立案后的处理: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
    2023-06-20
    93人看过
  • 通常什么叫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检察院审查起诉要怎么做1、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2、其他责任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3、侦查合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
    2023-08-01
    264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原检察官回避吗
    一、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原检察官回避吗法律没有要求需要回避。如果需要回避,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而不得参加对该案进行的诉讼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回避,旨在确保法官、陪审员在诉讼中保持中立无偏的地位,使当事人受到公正的对待,尤其获得公正审判的机会。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
    2023-04-27
    410人看过
  • 逮捕后检察院怎么审查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进行羁押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一、羁押必要性审查最长为十八个工作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收到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材料后,需要初审,并在三个工作日以内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如果决定立案审查的,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应当在立案后的十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提出是否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如果具体案情比较复杂的,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也就是最长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就必须作出是否羁押的决定。所以,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时间为立案加上审查的时间,总共最长为十八个工作日。经过审查后,如果检察官认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分管的副检察长批准,以本院名义向办案机关发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并要求办案机关在十日以内回
    2023-02-20
    330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公诉审判程序
    人民检察院不负责审理刑事案件,只负责提起公诉。公诉案件由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公诉案件的审理程序:1。法庭的开庭是法庭审判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质性审判做程序性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现阶段,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代理人的参与下,合议庭应当出示和质证证据,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院作出正确判决提供事实依据。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对证据的证明力、被告是否有罪、犯了什么罪、罪行的严重性、是否应当受到惩罚以及如何惩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审判长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庭上面对面进行辩论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不仅是检察机关揭露和证明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护方驳斥申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也便于听众深入了解案件的真相和背景。被告的最终陈述被告的最终陈述是指
    2023-05-07
    101人看过
  • 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主要审查什么
    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主要审查:第一,是否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第三,犯罪事实情节、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第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第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一、检察院审查结束后是什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且制作起诉意见书。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写出侦查终结报告,并且制作不起诉意见书。侦查终结报告和起诉意见书或者不起诉意见书由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提出提起公诉意见或者不起诉意见的,侦查部门应当将侦查终结报告和起诉意见书或者不起诉意见书以及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国家或者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在提出提起公诉意见的同时,可以提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2-18
    305人看过
  • 检察院对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怎样审查
    一、检察院对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怎样审查1、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有争议的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五条二、刑事案件重新审判后如何处理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4、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
    2023-04-21
    273人看过
  • 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不同意再审的理由有哪些
    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不同意再审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不得申请再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再审的启动程序1.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人民法院院长只能对本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对非本院的判决、裁定,包括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二审并被维持或者改判的判决、裁定,不能提交讨论;第二,人民法院院长只有提交讨论权,没有直接决定再审权。对于本院审理的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是否进行再审,应当由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23-08-17
    408人看过
  • 检察院中断审查条件
    我国人民检察院在进行审查时,嫌疑人发生潜逃,或者嫌疑人患有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导致不能接受讯问的,或者丧失诉讼能力的这些情况,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在一些共同犯罪的部分嫌疑人中,如果嫌疑人进行潜逃,法院会对潜逃的嫌疑人中止审查,中止审查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被关押的期间,人民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的内容有哪些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三条,人民
    2023-06-30
    140人看过
  • 检察院将审查案子吗?
    会。刑事案件现在已经送到公安机关侦查,侦查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左右,但如果情况特殊的,还可以依法批准后延长侦查期限。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侦查完毕后,是否直接移交检察院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定: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书;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不会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八年前的案子还会查吗要看具体的案情定。如果过了案件追诉期,就不会追究责任。如果没有过追诉期,可以追究责任。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
    2023-07-17
    207人看过
  • 什么是检察院提审?
    案件从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之后,检察机关会根据不同的阶段和程序到看守所去提审犯罪嫌疑人。如果案件是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批捕阶段,一般检察院会在7天之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在这7天之内,检察院也会到看守所去提审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核实案件的情况,来对其是否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也会到看守所去提审犯罪嫌疑人,这时检察院提审的目的,主要就是核实案情,询问侦查机关是否有违规侦查行为,准备起诉材料,这时候基本上检察院就会对整个案子有一个全面的把握,确定起诉事实、罪名等。因此,检察院提审只是其正常行使检察职能的一部分,根据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提审目的。一、盗窃罪办案程序是什么1、刑事案件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2、一般刑事拘留以后,侦查机关要在7天内,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等案件30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在7
    2023-03-25
    4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检察院申请审理的再审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3
      申请再审不是向检察院。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
    • 检察院说简易程序再检查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1
      看来你对法律程序并不太了解。简易程序是指当事人认罪的没有争议的简单刑事案件,这只是代表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可能很简单,也会被法院以最简便的方式进行审判。这与当事人被采取什么措施并无直接关系。法院对当事人取保候审是正常的法律程序,没变更强制措施再羁押已经很好了。这也说明很可能会被轻判,不用执行实刑,该高兴才对。
    • 法院再审程序法院再审程序违法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但另据,该法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的规定,考虑你住在江西,湖南法院认为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符合相关的法律程序规范,因而该院并未违反送达的相关法律规定,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检察院受理抗诉案审查程序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1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法律监督权。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下列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3)伪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审理案件所需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
    • 检察院二审抗诉程序及预防审判的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1
      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第一百八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