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形下不适用破产抵销权
下列情形下不适用破产抵销权:
1、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后对破产人负担的债务,不能抵销。
2、破产债权人已知破产人有停止支付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对破产人负担的债务,不得抵销。
3、破产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已知破产人有停止支付或者破产申请事实而对破产人取得的债权,不得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二、房产产权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在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不能从破产企业无担保财产中得到清偿时,可以从抵押物变价款中分出一定比例优先受偿;
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5、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劳动债权;
6、所欠税款及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7、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什么债权属于不破产债权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6、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8、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四十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n(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n(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n(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
不使用破产抵销的情形
22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破产企业不得行使抵销权
350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该适用死刑?什么情形下适用死缓?
194人看过
-
破产清算适用情形
54人看过
-
破产抵销权有哪些禁止的情形
368人看过
-
破产企业在哪些情况下不能行使抵销权?
469人看过
-
破产适用什么债务抵销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41、破产法上的抵销权人仅限于破产债权人,而民法上的抵销权无此限制,与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主张。这种差异缘于破产制度本身的特征。 2、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不受债的种类和履行期限的限制。民法上的抵销,以债务标的种类相同和两者均已到期为条件。
-
破产法抵销权的例外情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8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事实对债务人负担的债务。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事实对债务人取得的债权。
-
什么情况可以和解和整顿,什么时候不适用破产抵销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7一、什么情况可以和解和整顿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三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应当规定企业清偿债务的期限。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二、什么时候不适用破产抵销权以下情形下不适用破产抵销权:
-
破产抵销权与形成权是什么意思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3破产抵销权:《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清算前相互抵销,这就是破产抵销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虽然债权人可以依据请求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某项给付。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常
-
欠条抵销权什么情况下不得抵销?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0一、抵销权如何行使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权的行使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债务,且债权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产生于破产申请受理之前。 (2)抵销权只能由债权人行使,且债权人必须向管理人提出。二、什么情况下不得抵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