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的实施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08:51:00 380 人看过

1、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

2、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

3、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

4、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

5、原则上必须由医师执行;

6、必须采用社会伦理规范所承认的妥当方法。

安乐死合法吗

一、安乐死合法吗

1、安乐死不合法。目前法律不承认安乐死,所以在帮助别人实施安乐死的行为,则是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会成立故意杀人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

2、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故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为人实施安乐死是犯罪吗?
    为人实施安乐死是犯罪行为。在我国,在法律未允许实行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实行积极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虽不能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当然,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一、如何认定汽车故意撞人的行为认定汽车故意撞人的行为:1、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2、客观要件;(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
    2023-03-21
    198人看过
  • 实施安乐死是故意杀人吗
    一、什么是安乐死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我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在我国,救死扶伤是公民的道义责任,是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对生命垂危、痛不欲生的患者,应尽量给予医务上的治疗和精神上的安慰,以减轻其痛苦。人为地提前结束患者生命的行为,还难以得到一般国民的认同;即使被害人同意,这种杀人行为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侵害。在法律未允许实行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实行积极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既不能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也不宜以刑法第13条的但书为根据宣告无罪。当然,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二、实施安乐死是故意杀人吗所谓安乐死,通
    2023-03-31
    300人看过
  • 为人实施安乐死是犯罪行为吗
    一、为人实施安乐死是犯罪行为吗关于安乐死定性问题对实施积极的安乐死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包括撤除人工的生命维持装置)任其死亡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安乐死的三种情况:1、是没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安乐死(本来的安乐死、真正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犯罪;2、是具有缩短生命危险的安乐死(间接安乐死)。这种行为虽然具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危险,但事实上没有缩短患者生命,也不成立故意杀人罪;3、是作为缩短患者生命手段的安乐死(积极的安乐死),即为了免除患者的痛苦,而提前结束其生命的方法。世界上只有个别国家对积极的安乐死实行了非犯罪化。在我国,救死扶伤是公民的道义责任,是医务人员的职
    2023-04-14
    277人看过
  • 为人实施安乐死是犯罪行为吗
    为人实施安乐死是犯罪行为。在中国,法律未允许实行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实行积极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虽不能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可能,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一、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是怎么认定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的认定方法具体如下:1、在客观上,“着手”是实行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行为要件的起点,即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行为,即属于犯罪实行行为;2、在主观上,“着手”是行为人犯罪意图的明确反映和实际体现,即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故意内容已经通过其客观实行行为的开始实施而充分地表现出来。强奸罪不可以转化为强制猥亵,因为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两者意图目的是不同的。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并明显具有奸淫的故意和目的时,不容易仅仅从客观形式上区别是强奸罪(未遂)还是强制猥亵妇女罪。这种情况下,区别二者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无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的故意和目的。二者的客
    2023-04-01
    126人看过
  • 对他人实施安乐死是不是故意杀人
    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包括撤除人工的生命维持装置)任其死亡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作为的安乐死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没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安乐死(本来的安乐死、真正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犯罪;二、是具有缩短生命危险的安乐死(间接安乐死)。这种行为虽然具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危险,但事实上没有缩短患者生命,也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三、是作为缩短患者生命手段的安乐死(积极的安乐死),即为了免除患者的痛苦,而提前结束其生命的方法。现在,世界上只有个别国家对积极的安乐死实行了非犯罪化。在我国,救死扶伤是公民的道义责任,是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对生命垂危、痛不欲生的患者,应尽量给予医务上的治疗和精神上的安慰,以减轻
    2023-06-03
    428人看过
  • 实施死刑的具体条件
    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根据这些原则,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立即执行死刑多久执行1、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情况,如果是判处死刑,是要有最高法院核准的。核准后,交由原审法院执行,原审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核准的命令一般在一周内执行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
    2023-07-11
    12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对病人实施安乐死行为是故意杀人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1
      就目前来说,人为地提前结束患者生命的安乐死行为,还难以得到一般公民的认同; 即使被害人同意,这种杀人行为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侵害。 特别是在法律对实行积极的安乐死的条件、方法、程序等还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实行积极的安乐死所产生的其它一系列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在法律未允许实行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实行积极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既不能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也不宜以刑法第13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实施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9
      严格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必须是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
    • 实施补偿安置的条件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0
      《征收补偿条例》的补偿时间和标准如下: (一)补偿时间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标准是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一点。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使得被征收人的基本利益得到保障,这不仅包括对房屋的补偿,也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这就大体上可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下降。 (二)《征收补偿条例》则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并进一步明确“作
    • 实施补偿安置的条件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4-07
      《征收补偿条例》的补偿时间和标准如下: (一)补偿时间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标准是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一点。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使得被征收人的基本利益得到保障,这不仅包括对房屋的补偿,也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这就大体上可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下降。 (二)《征收补偿条例》则明确了“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并进一步明确“作
    • 变更条件的实施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