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在执行中怎样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9 21:40:54 85 人看过

一、债务转让在执行中怎样有效

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债务人要转让债务的,需要取得债权人同意,如果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二、债务转让的形式包括哪些

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三、债务转让怎样才会有效

债务转让有效的条件如下: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n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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