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外企业中的隐名股东问题
若公司在工商登记中是涉外企业,则隐名股东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因为,第一,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涉外企业的股东变更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生效;第二,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2月25日发布的《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及其股权份额应当根据有关审查批准机关批准证书记载的股东名称及股权份额确定。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记载的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其在该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股东地位和股权份额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由此不难发现立法者和司法者的一致意见是对涉外企业的股东身份确认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即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向工商部门办理变记手续,是取得涉外企业股东资格的法定前置程序,未经审批和登记不得成为涉外企业的股东资格。因此,如果允许涉外企业的隐名股东可作为原告提起知情权之诉,无形之中就给那些隐名股东提供了曲线救国的机会,因为他们如果想确认股东身份,若直接提起确认之诉,法院不能受理,但可提起知情权侵权之诉,从而变相实现确认其股东身份的司法认定的目的。据此,笔者认为,涉外企业中的隐名股东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
2、内资企业中隐名股东问题
笔者认为,要根据隐名股东是否全体股东知道与认可二种情况区别对待。
(1)若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是所有股东知道和认可的,则应认可其股东身份,从而认可其股东知情权诉讼的原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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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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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要什么条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1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条件如下: 一、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主张股权,必须证明其已真正出资。隐名投资者向公司主张股权的,必须首先证明其有出资行为,出资行为是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权的内在表现。 2、实际投资者变更工商登记为股东,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半数以上股东明确表示承认或同意隐名投资者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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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诉讼主体怎样确认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31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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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诉状隐名股东的纠纷类型有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3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协议约定的事项不明确、约定内容本身存在歧义,发生纠纷后实践中更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此时股权的处理结果与隐名股东最初的投资目的背道而驰。2、股东地位存在不被认可的可能性。由于公司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因此如果工商登记中不记载隐名股东的姓名,且无其他证据佐证,其实际股东地位是得不到法律上支持的。3、在显名股东存在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隐名股东所涉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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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确认隐名股东资格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1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不少人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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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能否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5隐名股东能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