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据合法性判断标准的理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41:51 263 人看过

证据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有效证据包括三个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要件。证据的合法性判断标准,是指证据的主体、取得证据的程序、方式以及证据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评判依据。

一、证据主体的合法性判断

(一)证人资格,是指出庭作证或提供书面证人证言的证人的主体资格。无证人资格的人提供的证言,不具有证据能力。我国三大诉讼法都对证人的主体资格作了明确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不具有证人的主体资格:一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对该类证人,衡量的标准是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龄问题不是绝对因素。二是法人及非法人团体不能作为证人。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证人。

(二)出证人资格,是指出具书面证据材料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以及相应的自然人的主体资格。出证人资格不同于自然人证人资格。出证人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证人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具备出证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出证人,可以就自己掌握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有关证据材料提供给法庭或出具书面证明。不具有出证人资格的人,其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

(三)举证人资格,是指提供证据的人的主体资格。在有些情况下,没有举证人资格的人提供的证据,也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比如,行政诉讼中,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只有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才具有举证人资格,不具有举证人资格的其他人提供的证据,即使能够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不能作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使用。

二、获取证据的程序和方式

(一)获取证据的程序。合法性证据的取得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例如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必须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被告违反法定程序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搜集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使用。

(二)获取证据的方式。合法性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六十八条、《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都明确规定,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刑事诉讼也禁止采取比如刑讯逼供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获取证据。

三、证据的形式

证据的形式,也就是证据的有形载体。证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定的要求,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证据,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三大诉讼法都对某些证据的形式作了明确的要求。比如,鉴定结论要求写明参加鉴定人的姓名、职业、所依据的材料、分析的过程、参加鉴定的鉴定人签名并加盖鉴定机关印章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鉴定结论,就不是合法的鉴定结论。

四、举证期限

合法性的证据,还必须遵守法定的举证期限。《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法院不组织质证,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一条规定,被告如果逾期提供证据,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被告逾期提供的证据,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来说不具有证据的合法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空白性生活对离婚的影响:判断标准与依据
    即使经过一段时间没有性生活,夫妻之间也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来实现。向法院主动起诉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判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等。即使经过一段时间没有性生活,夫妻之间也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来实现。向法院主动起诉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判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等。 【 疑 问 】 没 有 性 生 活 , 如 何 判 断 夫 妻 感 情 是 否 破 裂 ?没有性生活,如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导致离婚的,可以离婚。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023-09-06
    177人看过
  • 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的标准是什么
    一、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的标准是什么在诉讼中,证据的关联性是判断证据是否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判断证据的关联性需要综合考虑证据的种类、数量、来源以及与案件事实的直接或间接联系。当证据之间有矛盾或者互相矛盾时,需要进行权衡和评估。二、民事诉讼需要提供什么证据1.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2.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4.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有所区别。5.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以作为法官判断相关证据真伪的参考依据。6.勘验笔
    2023-08-12
    42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判断电子证据真实性的标准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我们越来越多地接触到电子证据,如何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一大难点。例如,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判断电子邮件的真伪是此案的关键。原告王女士原是吉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因违反工作程序被公司辞退。但王女士认为:关于人事经理的工作流程,公司无明确的规章制度。为了证明王女士明知公司人事经理的工作程序,公司提交了从1998年10月13日至去年10月27日王女士在工作中发送和接收的多份电子邮件打印件。为了证明这些电子邮件的真实性,被告还向法院提交了由浦东新区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出具的一份《电子邮件书证意见书》。该《意见书》确认了被告提交给法院的电子邮件打印件的真实性。浦东新区法院采信了公安局的《意见书》,认为被告提交的电子邮件的真实性达到了“高度盖然性”标准,予以认定,并在综合认定其他证据的基础上,一审判决王女士
    2023-06-11
    225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的合法性判断标准
    竞业禁止协议的合法性判断标准主要有:1、竞业禁止协议有效的前提是存在应保利益考察限制竞争的合同是否合法,应当从合同内容的实质方面来判断,而不能只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从各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判断限制竞争合同合法性最主要的标准,就是看限制竞争是否为了保护法律承认的应保利益。而竞业禁止协议实质上就是一种限制竞争合同,其合法存在的基础也必须是为了保护某种利益的目的。如果没有这种应保护利益的存在,竞业禁止协议就不能成立。2、受保护的利益大于被牺牲的利益竞业禁止制度是雇主利益、雇员利益和社会利益平衡的结果,在这种平衡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受保护的利益和被牺牲利益之间的利益权衡。一般地说,在竞业禁止关系中,被牺牲的利益主要是雇员的自由择业权、生存权以及公共利益。如果被牺牲的利益大于雇主受保护的合法利益,那么竞业禁止协议将被认定无效。3、不妨碍公共利益法官在处理有关通过协议限制竞争的案件中,更容易从公共利益
    2023-06-09
    335人看过
  • 如何判断证据的关联性
    对关联性的判断其实并没有固定的标准,这只是一个经验问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们的常识与经验来判断。法官在判断证据的关联性时,主要依据一般的逻辑和经验进行。这是我们探讨如何判断关联性的总的前提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可以探讨一些比较具体的判断方法。关联性包括证明性和实质性这两个基本构成要素,因此,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实质上就是判断证据是否具有证明性和实质性。(一)证明性的判断如何判断某一项证据是否具有证明性呢?学者们提出了诸多的判断方法。无论如何,证明性是证据支持其欲证明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倾向性,是一种可能性,也就是一种概率。因此,尽管学者们提出的判断证明性的具体方法多种多样,但归根结底,最终都落实到可能性大小(也就是概率大小)的比较问题。概括地讲,如果提出的证据使其欲证明的事实主张的成立更为可能或者更无可能,那么,该证据就具有证明性。这就是判断证据证明性的最基本的方法。美国著名证据法
    2023-06-06
    79人看过
  • 证据的关联性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判断标准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证据的基本属性(或称基本特征)之一。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适格的基础性条件。关联性是证据进入诉讼的第一道“门槛”。关联性包括证*性和实质性这两个基本构成要素,因此,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实质上就是判断证据是否具有证*性和实质性。(一)证*性的判断证*性是证据支持其欲证明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倾向性”,是一种可能性,也就是一种概率。如果提出的证据使其欲证明的事实主张的成立更为可能或者更无可能,那么,该证据就具有证*性。这就是判断证据证*性的最基本的方法。可以用来判断证*性的具体方法:(1)简单地提出疑问,“对此证据的认识是使发现待证事实真相更为可能?还是更不可能?”例如,被控故意伤害邻居的被告人有一直不崇尚暴力的声誉证据。一般认为,这样的人似乎不大可能实施伤害行为,因为我们潜意识里均接受这样一种观念,即:与具有崇尚暴力声誉的人相比,不具有暴力声誉的人伤害邻居的
    2023-06-01
    200人看过
  • 怎么判断证据的真实性?
    一、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一)证据形成的原因;(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二、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判断证据的真实性,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分析:(1)提供证据的证人与违纪人员之间的关系。分析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或其它不良动机,及由此导致的提供虚假证据的可能性。如果提供证据的证人与违纪人员之间存在着利害关系,那么他们判断事物的角度就有可能失去公正,就有可能提供虚假的证据。(2)提供证据的证人自身的自然状况,包括年龄、健康状况、认识事物的水平等,鉴别所提供证据的可靠性。由于人们的自然状况不同,对事物的认识能力、鉴别能力就存在着差异,所提供的证据的可靠程度就有所不同。(3)证据因时间、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是否发生变
    2023-06-06
    429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符合死刑的证据标准
    一、如何判断是否符合死刑的证据标准如下判断是否符合死刑的证据标准: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每一个定案的证据均已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者矛盾得以合理排除;4.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均已查清;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由证据得出的结论为唯一结论。二、死刑和死缓有何区别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种情况。通常死刑都是指死刑立即执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不论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没有期限;死缓有两年期限。三、死刑执行的要求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在执行死刑时,检察院应当
    2023-08-12
    183人看过
  • 合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判断标准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可见,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如果违反该强制性规定继续履行合同,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那么该强制性规定即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有观点认为,只有违反强制性规定继续履行合同,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才能认定该强制性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如果违反强制性规定继续履行合同,会损害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利益的,则不能认定该强制性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持这种观点的理由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于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应当区别对待。笔者对这种观点持否定态度,认为不应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区别对待,应当将上述四个方面的利益放置于同一位次加以考虑。因为,我国《宪法》、《民法典》已
    2023-08-18
    2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判断标准
    民事诉讼证据
    一、判断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形式以及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可能因不符合证据能力方面的要求而丧失证据资格,不能作为诉讼证据采纳。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1、审查判断证据是否具备法定形式,手续是否完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任何一种证据都必须具备上述不同类型之一,否则不可能成为诉讼证据。另外,法律还对各种证据应具备的手续作了明确规定。例如:对于用来作证据的合同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物证必须是原物等。同时,手续不齐全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例如:单位出据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才符合证据的法定手续。2、审查判断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民事诉讼法对各种证据的收集、调取都规定了具体的程序。证据的收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直
    2023-04-25
    211人看过
  • 如何判断私录音像证据的合法性及其证明力
    案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X-射线金属镀层测厚仪订购合同》,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购买一台X-射线测厚仪。设备交接后在30天的验收期限内,申请人发现该设备质量出现异常,通知被申请人派员维修,但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申请人在仲裁中,为证明对方销售的设备质量不合格,提交了以下证据:1、记录被申请人维修人员的维修次数和维修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的“外出维修记录单”;2、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测试的“检测报告”;3、申请人私自录制的某次维修期间被申请人维修人员与申请人工作人员的对话内容,其内容是维修人员已确认仪器不正常,无法通过维修达到验收标准。仲裁庭在对申请人提交的录音证据审查时发现,从录音中涉及的人员身份、所谈内容来看,与合同争议所涉及的问题相吻合,基本可以判定确系被申请人维修人员胡某与申请人采购部经理张某的对话内容。被申请人认为此录音未经其事先同意,不予质证,但也没有明确否认
    2023-11-23
    58人看过
  •  儿童性侵案件的法律判断标准
    这是一个关于儿童性侵的问题,客体包括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所涉及到的客体包括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第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第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猥 亵 儿 童 的 定
    2023-10-07
    240人看过
  • 社会危害性的判断标准
    社会危害性的判断标准如下:1、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性质。这是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首要因素。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有一定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行为所侵犯的政治意义越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就越大。反之,如果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意义并不重大,如家庭关系、恋爱关系等,则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不大,因而也就不能构成犯罪;2、行为的性质、手段、对象、造成的后果及实施的时间、地点。犯罪的手段是否凶狠、残忍,是否采取了暴力的方式等等,对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往往也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此外,危害行为是否在法律禁止的地点或者时间所实施,对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都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2023-08-10
    373人看过
  • 非法收集离婚证据的判断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非法收集离婚证据的判断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非法收集的离婚证据一般是指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例如捉奸在床的证据、引诱对方犯错收集的证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起诉离婚,收集哪些证据比较有利起诉离婚,收集这些证据比较有利: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2.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的证据;3.一方赌博或者吸毒,并且教育之后不改的证据;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三、离婚诉讼是否需
    2023-10-15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证据,从哪几个方面判断证据的合法性?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03
      证据合法性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体合法: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二、形式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三、取得方式合法:证据取得方式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
    • 如何根据犯罪证据判断犯罪事实的合法性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4
      根据直接证据认定犯罪事实的标准:在案件存在直接证据,而该直接证据又能够证明被告人全部犯罪要件事实的情况下,唯有通过其他间接证据对该直接证据真实性的有效印证,方能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
    • 怎样判断证据的真实性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5
      根据《民诉法》《刑诉法》《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等规定,要想确定一个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对证据进行审查: 1、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证据形成的原因是指证据本身的形成过程,它可以反映证据来源的可信程度。 证据的形成往往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动机、利害关系等。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也是判断证据的可信度的方法之一。 2、考虑证据被发现时的客观环境;对证据所处客观环境的审查也是认定证
    • 证据的关联性怎么判断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25
      证据的关联性,就是证据必须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关联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关联性不涉及证据的真假和证明价值,其侧重的是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形式性关系,即证据相对于证明对象是否具有实质性,以及证据对于证明对象是否具有证明性。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
    • 怎样判断电子证据的可靠性?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或由于人为的原因或环境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出错,所以,审查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可靠性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律师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包括形成时间、地点、制作过程等。 2、审查电子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 3、审查电子证据与事实的联系。只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或逻辑上是相关的事实才能被认为是证据。 4、审查电子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伪造、篡改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