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回迁房是否应该纳入共同财产范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0:20:32 281 人看过

动迁房只是被拆迁房屋的变形。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值给予产权置换,重新安置新房,即归还房屋。可见被拆迁房屋是由原被拆迁房屋改造而来,二者价值相等。因此被拆迁房屋权属不变,被拆迁房屋产权不变。如果增加的购买价款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则增加部分的产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加安置面积的,增加的部分归被安置人所有。

婚后一方父母给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父母给的钱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给的钱明确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则应视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钱款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归一人所有的,则视为对于夫妻二人的赠与,那么该钱款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回迁房相关文章
  • 个人财产投资收益是否应归入共同财产范畴?
    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不算共同财产。投资,指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又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离婚前个人财产投资收益如何分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得的物资利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需要注意只有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用于投资的那部分个人财产依然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7-11
    412人看过
  • 房屋出租租金是否纳入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出租租金应当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产生的租金孳息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房屋有贡献或进行租赁管理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什么叫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军人的伤亡
    2023-04-10
    414人看过
  • 夫妻生活不和谐是否应该被纳入离婚诉讼的赔偿范畴?
    没有夫妻生活,然后起诉离婚的,不需要赔偿。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在离婚时,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可以要求赔偿,夫妻生活不属于法定过错,不可以要求赔偿。怎么样起诉离婚有赔偿吗(1)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2)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4)只有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02
    158人看过
  • 夫妻财产结婚彩礼是否纳入共有
    一、夫妻财产结婚彩礼是否纳入共有一般不是。由于结婚彩礼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这些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二、彩礼返还起诉状内容有什么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
    2023-10-12
    106人看过
  • 个人财产是否应该纳入共同财产分配?
    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种情形: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继承、且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后遗产继承算共同财产吗?子女婚后继承的遗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
    2023-07-03
    457人看过
  • 单位财产和员工安全是否应该被纳入工伤范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职业病;(五)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伤害;(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的,除一次性伤残补
    2023-07-05
    177人看过
  • 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精神损失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精神损害赔偿,又称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非法侵犯人格权而遭受到的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和安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夫妻离婚,则不能主张分割这部分财产。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分割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部分。精神损失费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精神损失费一般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7-04
    389人看过
  • 拖欠工资是否应该纳入刑法范畴?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一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新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法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假药挂名法人要不要判刑销售假药挂名法人显然是要判刑的,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
    2023-07-05
    212人看过
  • 婚前购房是否应该纳入婚后财产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了在产权登记证上添加了配偶名字的婚前房产。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添加名字的,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给另一方的行为,而且已经发生了房屋产权变动的法律效力,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添加对方名字就属于婚前财产。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房产怎么算办房产证的时间与房产的归属没有关系,婚前买房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
    2023-07-06
    235人看过
  • 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吗
    奖金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奖金可以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除外。而如果奖金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获得的,且夫妻又未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则奖金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不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奖金属于工资吗一、奖金属于工资吗1、奖金属于工资。奖金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算工作时间的工资。计时工资是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2)计算工作量的工资。计件工资是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3)奖金。奖金是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获得的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
    2023-08-01
    310人看过
  • 回迁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基于婚前房屋拆迁情况
    1.被拆迁的婚前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且选择的是房屋补偿安置,配偶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如果配偶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被拆迁的婚前房屋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但配偶不属于被安置范围,且配偶在被拆迁房屋内没有户口,也不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房屋拆迁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房屋拆迁款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看。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
    2023-07-20
    308人看过
  • 离婚分割房产交什么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是什么?
    一、离婚分割房产交什么税离婚分割房产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办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房子出售是需要缴税的。离婚房产过户是否需要缴税:在一般的房屋转让或赠与时,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契税、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1、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权暂免征收营业税。3、关于所得税的问题(1)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
    2024-01-24
    244人看过
  • 离婚后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时是否还是共同财产?
    离婚前房子是共同财产,再复婚不是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离婚后房产归谁,那么复婚后房产仍是该方所有。再复婚,已经视为新的婚姻关系了,离婚时买的房子视为复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同意作为共同财产的,也是有效的,也就是约定自由。婚后彩礼钱是不是共同财产结婚之后,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一般是认为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婚约而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目的赠与行为,彩礼给付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男方对女方和女方家人经济补偿的身份性质,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特殊民事合同,不同于一般赠与。首先,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迫于地方习惯做法,为了
    2023-07-19
    161人看过
  • 婚前出资购车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
    一、婚前出资购车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婚前买的车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1.如果购买车辆的钱是一方用其个人财产出资的,则该车辆只属于个人的财产;2.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或者加了配偶名字的,那么这辆车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配。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
    2023-09-05
    40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回迁房
    词条

    回迁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改造或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给予安置的房屋,通常是由政府或开发商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分配和管理的。 回迁房的分配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回迁安置协议、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 回迁房通常会根... 更多>

    #回迁房
    相关咨询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范畴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7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
    •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离婚者的永久居住权范畴?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18
      关于房屋的使用权问题,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和探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分析及处理建议: 1. 共同产权:如果房屋是由双方共同购买或是共同承担按揭贷款的,那么在面临离婚诉讼之时,双方都有权拥有该房屋的共享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合理分配、出售等多种方式来处理这套房产。如果双方无法就上述事项达成共识,可能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进行财产分割。
    • 婚前夫妻俩的钱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内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3
      婚前夫妻之间的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结婚就自动变为共同财产,因此,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存款仍属于一方所有,即使离婚,也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夫妻共有财产是什么范畴中的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7
      共有财产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家庭财产是共有的,合伙的财产是共有的。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具体来说: 1、按份共有的共有人按自己的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如合伙企业的盈亏对内都是按照当初出资的份额来享受或承担。 2、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协商一致进行,如不能协商一致,
    • 拆迁房是否属于离婚财产范围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2
      不属于夫妻财产,因为拆迁房只是置换了之前的农村老房,而老房是婚前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