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磅误差范围国家标准是怎样的
1、地磅的允许误差,以产品的技术手册以及铭牌标志为准;
2、地磅的执行标准为国家标准GB/T7723《固定式电子衡器》(或QB/T1075《杠杆式地上衡》);
3、地磅的检定规程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3《模拟指示秤》或JJG539《数字指示秤》;
4、用于贸易结算的衡器,必须接受国家强制检定;
5、依照计量设备指示的一般规律(不是一定),地磅的允许误差应该是指示或打印数值最右边位数的两个数。
地磅误差一般在:1000/1--3000/1之间都是国家认可的用于贸易的地磅。
二、地磅检测
地磅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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