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0:00:52 134 人看过

征地补偿款不一定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如果征地补偿款是一方或者双方婚后所得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征地补偿款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要对其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如果土地补偿是一方婚前所得,或者在婚后所得,但是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那么土地补助款就是夫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一、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六)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

(七)夫妻协议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八)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婚后财产纠纷的问题。首先,离婚财产只分割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可分割的部分,其次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协商分割,诉讼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当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分红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红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分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如果夫妻间有约定说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任意一方获得的分红都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三、养老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养老金不一定算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内所得的财产都算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二人在婚后的养老金可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那么任意一方当事人获得的养老金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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