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二七区块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22 14:41:32 420 人看过

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依据金华市区总体建设规划,决定对危旧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二七区块旧城区实施改造。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区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目的

婺城区二七区块项目系政府组织实施的旧城改造项目,现因建设需要,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属公共利益范畴。

二、房屋征收范围和基本情况

(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回溪街、南至婺江、西至规划婺州北街、北至规划解放西路。征收范围共有16个区块(具体征收范围以2014年8月31日公告的征收范围图为准)。

(二)被征收房屋情况:16个区块约6130户,其中私房6033户(含公租房),单位97家,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62.74万平方米。

(三)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

(四)房屋征收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二七新村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

(六)签约、搬迁期限:本项目签约期限为45天,搬迁期限为30天,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三、补偿方式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含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下同)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一)征收住宅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价,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品质、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因素评估确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以2014年10月20日为预评估时点,预测各区块住宅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比准价格为:

一号区块比准价为9191元/平方米;

二、三、四、十五(双龙北街以西)、十六号区块比准价为10349元/平方米;

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号区块比准价为10741元/平方米;

十三、十四、十五(双龙北街以东)号区块比准价为11417元/平方米;

巨龙区块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比准价为8100元/平方米;

凤翔区块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比准价为9500元/平方米:

柳湖花园用于产权调换现房比准价为5149元/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行政划拨)。

住宅房屋最终评估价格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评估确定。

1.货币补偿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给予补偿,再给予房屋评估价值10%的奖励,法院强制执行的不予奖励。

(2)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6个月内需在金华市本级范围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宅的,被征收人可将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部分置换面值为115%的购房券(即赠送15%的购房补贴)。

购房券用于购房时,在被征收房屋价值内,按购房价值同比例补贴。凭报送交易所备案的购房合同,由房屋征收部门按购房券面值支付给销售方。当购房券面值多于购房款时,其多余部分由被征收人扣除赠送购房补贴后将补偿款支付给被征收人;当购房券面值少于购房款时,差额部分由被征收人支付给销售方。购房券仅限于本人和直系亲属使用。被征收人持有的购房券不得套取现金和购置非住宅房屋。

在金华市本级范围以外购房、中途放弃购房、逾期不购房的,不得使用购房券,由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支付给被征收人。

2.房屋产权调换

(1)用于产权调换房源:

现房:柳湖花园214套,其中80平方米7套,150平方米142套,160平方米11套,170平方米10套,220平方米42套,240平方米2套。建筑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期房:二七区块内凤翔区块,交房时间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36个月。

二七区块外巨龙区块(原金华市水泥制品厂),交房时间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24个月。

期房建筑面积为55平方米、70平方米、80平方米、90平方米、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等七种户型。建筑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2)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3)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结算方法

按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值结算差价。

选择凤翔区块高层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每套房屋赠送建筑面积3平方米;选择巨龙区块高层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每套房屋赠送建筑面积6平方米。赠送建筑面积计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

(4)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选择方法

选择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时,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数量、登记户口等因素,按一户一套的原则挑选。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但被征收人要求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除外。

被征收人选择凤翔区块、巨龙区块期房进行产权调换的,选择安置户型时,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赠送建筑面积之和,就近上靠户型挑选,如被征收人有需求的,可允许再上靠一档挑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赠送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最大安置户型时,可挑选二套房屋,第二套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按就近上靠户型挑选,以此类推。被征收人选择现房安置的,挑选的用于产权调换建筑面积不受本条款限制。

具体挑房办法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布。

(二)征收非住宅补偿

征收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征收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给予补偿,再给予房屋评估价值10%的奖励,法院强制执行的不予奖励。

四、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等各类补偿费标准

(一)搬迁费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搬迁费按每户1800元补偿;超出100平方米的部分,每平方米增加4元搬迁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搬迁费按一次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搬迁费按二次计算。

搬迁过程中涉及机器设备的拆卸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和搬迁后无法恢复使用的生产设备重置费等费用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用。

(二)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规定支付临时安置费。超过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未交付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自逾期之月起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间临时安置费根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支付:一类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3元,二类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2元,三类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1元。

临时安置费每月少于600元的,按每月600元计算。

临时安置费从搬迁之月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再加6个月计算。

(三)水、电设施补偿费

1.被征收房屋安装自来水一户一表的,凭金华市自来水总公司出具的证明,每户补偿700元;

2.被征收房屋安装用电一户一表的,凭金华市用电管理所出具的证明给予补偿:1999年6月30日前安装一户一表的,每户补偿700元;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9日安装一户一表的,每户补偿620元;2000年6月10日后安装一户一表的,每户补偿240元。

(四)电话、宽带网络、电视、空调移机、太阳能热水器等拆装补偿费

1.电话移机每门补偿108元,电话加装宽带移机每门补偿108元,宽带移机每条补偿108元;被征收人属于企、事业单位的,电话移机每门补偿158元,电话加装宽带移机每门补偿258元,宽带移机每条补偿78元;

2.有线电视移机每户补偿50元;

3.空调柜机每台补偿340元,挂机每台补偿210元,中央空调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4.太阳能热水器拆装每只补偿800元。

以上补偿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一次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二次计算。

(五)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计算。

生产经营者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依照上述规定计算的补偿费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效益、纳税凭证、停产停业期限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门与生产经营者共同委托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

五、奖励标准

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且在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期限内搬迁腾空被征收房屋的,给予下列奖励:

(一)房屋评估奖: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时间内,配合房地产评估机构做好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的,每户奖励5000元。

(二)房屋签约奖: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第1-30天签约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

第31-40天签约的,每平方米奖励60元;

第41-45天签约的,每平方米奖励40元;

超过规定期限签约的,不予奖励。

(三)房屋腾空奖: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时间内腾空被征收房屋、交付钥匙,被征收房屋结构完整,门、窗齐全,水、电、管线保持原样,结清水电等费用的,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第1-15天腾空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

第16-25天腾空的,每平方米奖励60元;

第26-30天腾空的,每平方米奖励40元;

超过规定期限腾空的,不予奖励。

六、房屋评估机构的选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10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

参加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的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投票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应当有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参加,投票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获得参加投票的被征收人的过半数选票。

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七、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处理办法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八、被征收人的确认

(一)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确认。

(二)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按房屋管理部门档案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确认。

(三)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的,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的房屋所有人确认。

(四)原房屋所有人死亡的,以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公证文书确认。

(五)其它产权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建设部门认定为准。

九、未经产权登记建筑的认定及处理

(一)未经产权登记的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参照合法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门予以补偿。

1.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前已经建造的房屋;

2.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后至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建造的房屋,当事人能够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的:

(1)土地权属证明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2)建设许可证,并按许可范围建造的房屋;

(3)街道办事处建房批准文件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建房批准文件;

(4)其它因历史原因遗留的未经产权登记建筑,由征收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二)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后建造的未经产权登记建筑,被征收人能够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公示,可参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2.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3.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4.相关部门处理意见;

5.其它与认定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未经产权登记建筑的认定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产权登记建筑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提供未经产权登记建筑建造审批、建房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

2.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部门丈量确定面积;

3.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认定;

4.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相关部门认定结果,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应当将该未经产权登记建筑的产权人、建筑面积、用途等情况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四)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价补偿。

(五)对房屋、土地产权分离的,对房屋产权人补偿时,应扣除土地成本。

(六)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十、被征收房屋用途的认定

(一)房屋用途,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没有记载内容的,按《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的用途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用途予以确认;两证记载不一致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认定。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记载为综合用途或多用途的房屋,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认定。

(三)厂区、校区、园区等成片土地上不同房屋的用途,由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建设部门共同组织查验并认定。

(四)因旧城改造通过征收(拆迁)方式归还的房屋,按原征收(拆迁)补偿协议认定。

(五)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前两年,已领取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并还在依法经营的,被征收人要求将被征收房屋用途改变为商业用房的,应在征收调查期限内,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有效纳税证明;

3.房屋征收部门实地丈量面积(改变为商业用房部分的面积确认,应当以《房屋所有权证》图示尺寸为依据,按实际营业范围,确定营业面积);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上述材料,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认定。经认定属于商业用房的,对被征收人补偿时,应扣除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补交的土地收益金。

(六)经认定的未登记建筑,不再进行用途改变认定。

(七)车库、架空层、阁楼、储藏室等附属用房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改变用途的,按原用途认定。

十一、土地收益金收取相关规定

(一)土地收益金收取范围。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使用的土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被征收人补偿时,应扣除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补交的土地收益金(被征收人没有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以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建设部门认定的该宗土地的性质、用途、面积为准):

1.被征收房屋中,直管公房、企事业单位自管用房使用国有行政划拨土地的;

2.被征收人使用行政划拨或出让土地并自行改变原用途,按改变后用途确定补偿标准的。

(二)土地收益金收取标准。

1.直管公房、企事业单位自管用房使用国有行政划拨土地并按批准用途使用的,按出让评估的市场价与划拨权益价的差价收取土地收益金;

2.改变批准用途使用行政划拨土地的,按实际用途的出让市场价与原用途划拨权益价的差价收取土地收益金;

3.改变出让用途使用出让土地的,按实际用途与原批准用途的出让市场价差额收取土地收益金。

十二、契税优惠相关规定

(一)房屋实施征收后,被征收人无论是选择货币安置还是选择产权调换,新购置或产权调换房屋成交价格未超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免征契税。

(二)对超出房屋征收补偿价值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在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被征收人已购置房屋并缴纳契税的,并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可以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己经购买商品房的合同、契税完税凭证,由征收部门退还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同部分的契税。

(四)在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被征收人已签订购买期房合同未缴纳契税,并未享受第(三)款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按第(一)、(二)款规定办理。

(五)征收部门购买商品房用于被征收人产权调换的,由征收部门缴纳购买契税后办理过户手续。被征收人凭征收补偿协议按第(一)、(二)款规定办理。

十三、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住宅相关规定

(一)直管公房承租户,由公房管理部门安置。

(二)单位自管住宅,由单位自行处理。

(三)本单位自管住宅的承租人,符合房改规定且未享受房改政策的,采用以下方式:

1.可由承租人购买被征收房屋,再对其按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2.被征收人与承租人解除被征收范围房屋的租赁关系,向承租人另行提供承租房屋;

3.被征收人无法另行提供承租房屋的,应当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

被征收人已按上述方式对承租人提供承租房屋的,承租人应当腾退原承租房屋。拒不腾退的,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作出腾退决定,责令承租人限期腾退。

十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市规划区内有其它住宅用房的合并计算),且被征收人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依照下列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建筑面积45平方米予以补偿。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建筑面积45平方米;被征收人对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内或者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对超过建筑面积45平方米且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按照规定支付差价。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住房建设和民政部门参照金华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给予确认。

十五、子女就学相关规定

被征收人凭本区块征收补偿协议和征收部门审核证明,在5年内可在原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也可在产权调换房屋所在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若系临时过渡住所,按现行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安排人群子女类办理入学手续。

十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条件

征收决定规定期限内,单个区块内签约率达到80%以上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规定签约比例的,征收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被征收人数量和签约比例按户计算。被征收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或经调查、认定出具的产权认定书计户。

十七、达不成补偿协议的规定

房屋征收决定生效后,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补偿决定方案。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对补偿决定方案进行审查,并将补偿决定方案送达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自收到补偿决定方案之日起15日内,提出意见并选择补偿方式。逾期未选择的,补偿方式由补偿决定确定。补偿决定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八、其他事项

(一)房屋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政策,另行制定。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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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1日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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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快晋中市城区旧城改造步伐,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区旧城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建筑使用年限长、质量差,基础设施不全、影响城市功能,建筑结构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环境脏乱差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均纳入旧城改造范围。第三条旧城改造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和“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渐次推进”的原则,坚持重点改造与成片开发相结合,综合开发与配套建设相结合,逐步实现居住安全、配套齐全、管理有效、环境美化的工作目标。第四条旧城改造拆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切实维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章旧城改造区域第五条旧城改造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划分为重点改造区域、支持改造区域和允许改造区域。(一)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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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城改造不分房如何补偿
    旧城改造中未分摊的房屋如何补偿:分摊面积单独计入补偿。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地方房屋补偿补偿面积,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25平方米计算,增加住宅改善面积10平方米,征收的住宅面积与住宅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按征收区域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的50%缴纳。“比如你有一套房子,内部面积50平方米,分摊面积5平方米,征收后实物补偿增加10平方米,即50+5+10=65平方米。这个地方改善型房子的实际分摊面积是20%,也就是13平方米,你应得的房子是65+13=78平方米。在审议草案时,有人说,以前的分摊面积是5平方米,而现在的分摊面积是13平方米,所以65平方米加上(13-5)平方米=73平方米。只有权益余额才会增加。我们的研究表明,房屋的共享面积,特别是老房子的共享面积,并不清楚。有的房产证上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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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城改造时城市危房拆除有补偿吗
    一、旧城改造时城市危房拆除有补偿吗?有补偿,补偿政策以当地政府部门的公示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二、城市危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2)产权调换。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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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城改造
    法律综合知识
    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内容包括:①改造城市规划结构,在其行政界限范围内,实行合理的用地分区和城市用地的规划分区;②改善城市环境,通过采取综合的相互联系的措施来净化大气和水体,减轻噪声污染,绿化并整顿开阔空间的利用状况等;③更新、调整城市工业布局;④更新或完善城市道路系统;⑤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并组织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旧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区。当前旧城改造方案设计的趋向为:①保持中心城市相对稳定,增加一些结构完整、规模适当的封闭式卫星城镇,城市用地被划分为一些孤立的功能区,而整个规划结构的发展,有赖于相交半放射环形系统的扩展;②
    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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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城区改造与拆迁有什么区别
    1、补偿不同。征地拆迁大多在郊区和农村,主要以荒田和宅基地为主,补偿以统建房和金钱为主。而旧城改造则以建设新城市为主,把以前的影响市容的建筑利用招商引资的方式改造。对于旧房补偿多以金钱补偿,按当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给予补偿。2、主体不同。旧城改造,可以由政府牵头,由企业参与,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征地拆迁,主体为政府机关因为一些大的动作,比如防洪、军事、公路、铁路,国家重点基础建设等等原因而进行。3、目的不同。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征地拆迁则是国家政府为了实现国家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宏观目标而进行的活动。与旧城改造有明显区别。一、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哪些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有《城
    20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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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城区改造中的装修和赔偿措施
    关于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拆,是指将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必须拆除物拆除;迁,是指对原土地使用者的暂时或永久迁移。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房屋拆迁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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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惠阳区城市改造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依据《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支付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等三部分。第十五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文确定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补偿。各县(区)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类别及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三)惠阳区。1.地区类别五类的有:淡水街道、秋长街道、三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其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耕地每亩39000元(585000元/公顷),园地每亩30000元(45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13733元(206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40500元(607500元/公顷),未利用地每亩12000元(1800
    20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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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榆林市榆阳区某村旧城拆迁改造案
    家住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某村的的老王得知本村要进行旧村拆迁改造,2012年9月的某天,有政府工作人员来到家中通知老王要对他家的房屋进行拆迁。经过多次谈判,双方就拆迁补偿问题一直争执不下。老王认为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标准与他房屋的实际价值差距太大急于加快项目进度的拆迁方见商谈无效,便开始强硬地威胁老王要强拆他的房子,焦急的老王找到了专门承办拆迁业务的北京德凯征地拆迁律师团。拿到案子,律师团队首先对情势展开分析,通过了解案情,迅速制定了办案计划并启动了一系列的调查程序。,向当地国土资源局、政府相关申请关于征地各类审批文件的信息公开。其中国土资源局未作出任何回应,而其他相关部门也以申请人与申请事项无利害关系为由拒绝答复。至此违法性再次显现,律师们遂针对证副拒绝进行信息公开的答复书提起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对于此次的复议申请书还是迟迟收不到答复。是继续等待看似毫无结果的复议申请答复,还是快刀斩乱麻直接提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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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顺市城市旧平房区改造房屋拆迁暂行规定
    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施。二000年十月十六日第一条为加快我市旧平房区改造,保障房屋拆迁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旧平房区改造房屋拆迁的均适用本规定。旧平房区范围由市政府确定。第三条旧平房区改造享受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商品房,所出售的商品房政府有关部门不再重新征收有关费用。第四条拆迁住宅房屋原房拆迁前未参加房改的拆迁时被拆迁人按现行房改政策将原房先参加房改。第五条拆迁房改房、私房为简易房、平房的,原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人按每平方米缴纳260元结构差价款;就近上靠相对应户型增加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550元缴纳购房款,产权全部归己。第六条拆迁人按每户1万元将住宅房屋拆迁保障资金存入指定银行;房改购房款、结构差价款和增加建筑面积款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监督并存到指定银行。上述款项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按照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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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城建筑改造补偿标准,新城旧房改造补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15
      (一)棚户区改造,是指对城镇危旧住房、环境条件差、房屋质量不合格等,进行的征收拆迁。 (二)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1、1:1.5的面积置换; 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三)关于面积认定: 因棚户区形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形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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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城改造指的是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进行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于从根本上改善其劳动、生活和服务和休息等等的条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将旧城改造列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另外该条例第九条中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除此之外,与其他拆迁项目并没什么不同。 拆迁项目的补偿标准及金额并不是通过判断其是否属于旧城区改建,还是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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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务院第590号令。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并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其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
    • 市xx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您的问题是什么各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