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拆迁纠纷被告应该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25:39 437 人看过

被告是政府等相关负责拆迁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是公民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作出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机关应当是被告,涉及到复议问题的话,也有明文规定。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一、拆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解决方式可以使协商、行政裁决、起诉以及强制执行。

1.我国拆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通常是协商、行政裁决、起诉以及强制执行。

2.根据规定,在合同双方签订了拆迁合同之后,因各种原因产生争议或出现违规行为时,首先是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解决,若是协商未果,则可以通过相关仲裁机关进行裁决,若是对裁决结果不服,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方胜诉则可强制执行。

如果拆迁合同出现了纠纷,一般可以使用协商,行政裁决起诉以及强制执行等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起诉,但是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明确自己的诉求才可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8: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纠纷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被告是谁
    一、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被告是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规定,拆迁办基于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而取得了行政职权,并取得了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及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诉的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拆迁办作为法定授权的组织,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权力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具备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行政主体资
    2023-06-16
    366人看过
  • 根据规定房子拆迁需要谁签字?
    一、根据规定房子拆迁需要谁签字?1、房子拆迁需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拆迁协议书丢失了,可以找当时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进行复印即可。(1)协议书至少有一式三份或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有单位一份[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相关单位有存根。(2)找拆迁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比较方便一些。(3)可能需要
    2023-06-15
    395人看过
  • 拆迁纠纷中被告的认定方法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
    2023-07-07
    125人看过
  • 根据规定合伙纠纷是不是合同纠纷
    合伙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出现合伙协议纠纷的,属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定义】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一、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的类型合伙纠纷案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以下几种:1、要求给付合伙盈余款。主要针对合伙经营有赢利的情况,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资,尚有盈余,此时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该类案件共有5件。2、要求支付合伙垫付款或费用。在合伙期间未按出资比例实际支出,一方垫付款项较多,而合伙经营收入主要由另一方领取或控制,又不肯主动配合对帐清算的情形下,垫付较多一方提出主张。该类案件共计6件。3、要求返还投资款或投资设备。合伙事项未按约开展,或
    2023-04-11
    174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产品质量纠纷找谁
    根据法律规定产品质量纠纷找销售者或者是厂家都可以的,在原告资格方面,消费者以产品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原告资格不限于商品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产品的实际使用人、实际受害人均可以起诉。另外,对于明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仍然购买的,即“知假买假”的当事人,法律亦不禁止。在被告方面,消费者既可以起诉生产者,也可以起诉销售者。如果是通过商场、展销会、交易市场等场所购买的商品,还可以起诉活动开办者、柜台的所有者。新消法颁布后,网络购物中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可能成为被告,在其不能提供生产者或销售者信息的情况下,需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在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共同被告可以是生产者及销售者。一、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途径有哪些?1、协商由被害人和侵害人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商量解决,通常当事人之间要达成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2、调解企业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居中调解,依照法律规定合理解决纠纷,保护用户和消费者
    2023-03-30
    343人看过
  • 拆迁安置纠纷如何列被告
    一、拆迁安置纠纷如何列被告?被告是征地主管部门,征地主管部门要对房屋拆迁安置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拆迁安置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拆迁安
    2023-06-15
    294人看过
  • 上海拆迁纠纷应当起诉谁?
    征地拆迁维权中,法律规定的征收部门应该是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但具体实施征收的可能是受其委托的其它行政部门或街道办、村委会等。而行政诉讼的被告,通常是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由于征地拆迁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征收流程多,涉及的有关部门或组织可不少,这也决定了可能的被告名录是比较长的,也是多样化的。征地拆迁维权中,法律规定的征收部门应该是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但具体实施征收的可能是受其委托的其它行政部门或街道办、村委会等。而行政诉讼的被告,通常是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
    2023-06-17
    205人看过
  • 拆迁是否应该解决家庭纠纷?
    政府对某一地区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进行拆迁工作,会对被拆迁的对象进行补偿。如果因拆迁导致的家庭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也不能影响拆迁的进行。对于因拆迁发生的纠纷,可以起诉至法院解决纠纷,也可以尽快协商解决。但是在诉讼和协商期间,如果一旦签了拆迁安置协议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先予执行。因拆迁引起家庭纠纷影响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吗因拆迁引起家庭纠纷不会影响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拆迁补偿协议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房屋拆迁过程中引发的一些民事纠纷不属于征地主管部门的管辖范围,如果家庭成员对政府部门的拆迁行为争议,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不过,拆迁房屋时征地主管部门一般都是直接跟房屋的产权人签补偿协议的,拆迁补偿金并不是支付给全体家庭成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
    2023-07-01
    274人看过
  • 根据规定拆迁装修赔吗?
    一、根据规定拆迁装修赔吗?1、房屋被拆迁,房屋的装修费一般也可以获得赔偿。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的装修费用可以获得补偿,但不是单独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而是计算在房屋价值补偿中。2、房屋拆迁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产权置换被征收的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3、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二、拆迁引发的纠纷谁来承担举证责任?拆迁引发的纠纷可能有拆迁方、也有可能由被拆迁方来举证。1、行为违法,拆迁方举证。被拆迁人认为有关人员的拆迁行为违法,一般而言是由拆迁方来举证。比如,强拆行为是否违法。如果被拆迁人认为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存在违法强拆的行为,
    2023-06-15
    427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应该告谁,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一、房屋被强拆应该告谁房屋被强拆的,房屋所有人可以告强拆方,也就是房屋征收部门,要求征收部门承担法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强制拆迁实际上就是人民政府在征收过程中强行拆除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
    2023-06-17
    479人看过
  • 被告在拆迁纠纷中应承担的证明责任
    被告对其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该举证证明自己所作的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具体指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如果被告不能提出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来证明该行为的正确和合法,则被诉行政机关可能承担败诉的诉讼后果。行政诉讼案的被告是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07-02
    273人看过
  • 拆迁纠纷中政府应该积极应对
    城市规划和拆迁或授权开发商拆迁本身就是政府行为。但是在“条例”中,政府在下达了行政命令后,将“拆迁人(多为房地产开发商)”推前台,自己“淡入”幕后,扮演一个“仲裁人”的角色。一旦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对薄公堂,政府可以回避涉讼的责任和义务。这大概是一个极其具有富有“中国特色”的规定。这样,固然减轻了政府机构的压力,但同时也无异于为政府官员的官僚主义和无视民众疾苦提供了一个合法的借口。有关恶性事件成因的诸因素中,官僚的冷漠和资本的贪婪,显然是引发民怨的重要因素。事实上,无论何种纠纷,政府无疑是这些纠纷的始作俑者。应当在法律上承担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至少应当和拆迁人共同承担法律上的连带责任政府拆迁流程及细则(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2)房屋拆迁需要
    2023-07-02
    404人看过
  • 如果出现了拆迁合同纠纷告谁?
    和谁出现了合同纠纷就告谁。1.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2.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一、遇到拆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可以的。1.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去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的,也可以签订仲裁协议,协商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中约定的仲裁机构应当明确、唯一,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仲裁协议无效。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
    2023-02-18
    202人看过
  • 谁应该为工伤认定纠纷提供证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这里的举证责任,是指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对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存在争议,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不属于工伤的事实。如果雇主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伤害不是工伤,那么雇主的索赔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1)与用人单位相比,工伤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最基本的原则;(2)受害员工是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区域内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有条件和便利收集受害员工的证据;(3)为避免事故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转移现场,撕毁、销毁有关文件资料,使证据丢失。该条也不排除申请人向工伤鉴定机构收集证据和提供证据的权利。相关知识工伤认定流程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
    2023-05-31
    364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 更多>

    #拆迁纠纷
    相关咨询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纠纷应该找谁?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4
      房屋纠纷在现代社会发生的频率是非常高的,毕竟无房产,如果发生了纠纷的话,他所涉及到的标的额非常大,大家都比较重视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纠纷应该找谁?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按照诉讼或者是仲裁途径解决。
    • 被拆迁人根据拆迁安置怎么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8
      认定完成拆迁安置的标准是:已全部支付货币补偿、已全部交付置换房产。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选择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选择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或者二者结合补偿。
    • 拆迁纠纷被告如何调解纠纷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9
      被告想要调解就需要拿出一个调解的态度与原告进行协商,只要双方达到共识,就可以达到让原告撤诉的目的;但在双方协商好之后就需要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到原告的利益不受损。
    •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的被告应该是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
    • 赡养纠纷谁是被告,有什么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6
      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有两类案件属必要的共同诉讼:一是继承案件中的共同原告,最高院的《民诉意见》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二是赡养案件中的共同被告,对未起诉的子女,法院应一并追加为被告。尽管司法解释未明确列出,但基于赡养义务的法定性、整体性和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