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哪些情况下会进行重新审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08:52:31 82 人看过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案件的判决当事人认为有误的是可以提出抗诉的,但前提也是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如果超期的话,就会维持原判,因此,对于越久的案件这是不能再以抗诉的程序来进行维护权益,而是要把找到合法的证据从而再进行起诉。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应当进行哪些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1.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不可以上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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