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无照经营的服装店的查处措施。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履行部门,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经营的服装店,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履行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经营的服装店。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如 何 处 罚 无 营 业 执 照 的 服 装 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无营业执照的服装店,由于其未领取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首先,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以达到警示其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的目的。若其情节严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以惩戒其违法行为,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正义。
此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这一措施的实施,意味着该服装店将无法继续经营,必须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管理。
综上所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营业执照的服装店可以采取多种处罚措施,以保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对于违法行为者,也应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正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的服装店进行查处,并可以采取多种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停止违法行为和吊销营业执照等。这些措施可以起到警示违法行为、惩戒违法行为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对于违法行为者,也应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正义。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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