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又称债的清偿,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债务清偿的原则
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
(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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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履行又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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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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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是什么代物清偿的效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6一、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是什么合同的履行必须符合合同旨意,满足合同债权人的债权,始生消灭合同权利义务之效果。然而,合同的类型多种多样,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科学技术进步,呈现出越来越广泛的新的合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合同,标的各不相同,有交付财物的,有转移权利的,有提供劳务的,有完成工作的,也有合同以不作为为标的,不一而足。 因此,要发生清偿效果,合同债务人就应按照合同之债的具体内容,以合同确定的标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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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从合同的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7从合同的类型主要有保证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等,或者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些附加协议,从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的,如果主合同没效,从合同必然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必须对应的要有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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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实行什么原则,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又是怎样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实行双重优先原则,即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优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优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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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的债务可以清偿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2对于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合伙人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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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夫妻债务还用清偿吗?又如何清偿?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要清偿。债务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双方对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4日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