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工资算不算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2-23 07:44:37 57 人看过

劳动关系,有许多企业都是采用代发公司的方式来进行员工薪水发放来减轻公司财务的工作压力,但代发工资的情况给员工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代发工资情况下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双方的劳动关系需要进行证明是非常困难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代发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举证证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2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代妻干环卫意外受伤非劳动关系不算工伤
    苏某系重庆市永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职工,但从2008年2月起,苏某与丈夫陈某时常轮换打扫卫生。今年2月5日,陈某身穿环卫工作服在公路上打扫卫生时被一辆三轮车撞伤。事故发生后,陈某认为自己多年与妻子共同打扫卫生,已与环卫处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次受伤应属工伤。2014年3月,陈某向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重庆市某环卫处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被该委以应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为由不予受理。事后,陈某将永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诉至永川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官庭后解释称,劳动关系的成立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属于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除了上述基本要求之外,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还应当结合劳动关系的内在特征和外在显征综合认定。工作证、工资表等是劳动关系存在的外在特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工作
    2023-06-10
    198人看过
  • 实习工作期间算不算建立劳动关系呢?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所以总结出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适用劳动法的调整,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需要具体讨论:国家机关中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适用《公务员法》,其余人员一般适用劳动法。例如公安局局长作为公务员就是适用《公务员法》而不是适用劳动法,某事业单位的清洁人员由于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以适用劳动法相关的法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一则《如此“实习”算不算建立劳动关系》的案例,其中阐述到:当事人是通过用人单位的校园招聘入职,在未毕业期间视为未成立劳动关系,当事人取得毕业证后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并为该公司工作,双方形成劳动关系。故总结而言:实习期看
    2023-04-16
    151人看过
  • 算不算工伤是否还需要劳动关系确定
    工作上,首先需要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作上的前提条件,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当然就不存在工作上的事故。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问题的意见第五条也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如果发现劳动关系有争议,无法确认,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工作认证决定的期限中止,书面通知申请工作认证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承认后,当事人应将有关法律文件提交受理工作认证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该部门从收到有效法律文件之日起恢复工作认证程序。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复发是否赔偿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工伤旧伤复发费用自理。一般而言,工伤职工只有构成伤残的才会旧伤复发。构成伤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已经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对之前工伤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05
    212人看过
  • 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章以及有关制度。二、什么是承揽关系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生产工具,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完成
    2023-04-04
    251人看过
  • 临时工可否算劳动关系
    临时工可否算劳动关系临时工虽然和用人单位没有纸面上的劳动关系,但是有“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原则上要求所有用单位都必须和员工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劳动实践中,许多单位仍然大量使用所谓的“临时工”。主要原因是某些单位为了“逃避”缴纳各项保险,承担某些责任和费用,往往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些用人单位往往错误地认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在劳动者身上出现问题或是出现伤害,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好的形象或是损失,用人单位就可以轻松的一脚踢开。但是,这些用人单位“忽视”了: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之外还有另一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例如,在工伤认定中,其中强调的一项就是“事实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个人与用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我国的劳动法律中已不再使用“临时工”这个词。对临时工劳动合同
    2023-02-20
    58人看过
  • 劳动关系恢复工资后是怎么算的
    仲裁做出后即去上班。因为,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务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体资格,而不要求具有劳动者资格或用工资格。二、关系的性质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除了存在财产关系外,还存在特殊的身份关系。而劳务关系属普通民事关系,只存在财产关系。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待遇除了劳动报酬外,还包括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有劳动报酬,不涉及社会保险。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适用普通民法。一、已过退休年龄还能签劳动合同吗无效。凡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
    2023-03-01
    205人看过
  • 不收报酬算劳动关系吗?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制度已经可以说是非常完善的了,对于我们生活中遇到的或者可能遇到的问题都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对于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有很多。不收钱的情况在生活中也是有的,那么不收报酬算劳动关系吗?虽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薪水支形式是按产量支付,只能表示用人单位的一种劳动报酬的支付形式,只要劳动者加入了用人单位的劳动重建,并按产量分配领取薪水,且受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规章规则的约束与管理,即应认定为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1条限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限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规则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与
    2023-04-19
    95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算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四种情形不算劳动关系:1.用工事实存在,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已实际履行,但用人单位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2.在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由定作人支付劳动报酬的;3.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4.其他不应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
    2023-04-26
    67人看过
  • 不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一、不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工资: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二、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如何举报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举报方式是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
    2023-11-14
    287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职工自离不发工资犯法不
    自离不发工资的行为是犯法的,如果因为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
    2023-02-26
    96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的起算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劳动关系和雇佣的受害责任区别劳动关系和狭义上的雇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单位雇佣的雇佣关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区分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便成了赔偿救济的关键: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
    2023-06-24
    92人看过
  • 劳动法多久不发工资算拖欠
    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有约定的需要按照约定日期发放,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一次付清。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餐厅倒闭拖欠工资如何处理餐厅倒闭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二、公司没有基本工资合法吗不合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必须要向员工,提供不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的保底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三、工厂停产多久违法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
    2023-04-12
    391人看过
  • 在工地打工算是劳动关系吗
    一、在工地打工算是劳动关系吗其实,认定农民工与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除农民工提供的书面劳动合同证据以及进门牌、爆破证等物证外,还应将工友等证言材料列入法定证据范围。如果企业不认可这些证据,则可引入“举证责任倒置”,由企业对双方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为,企业应保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发放表、考勤记录、粉尘作业职工健康档案等大量资料,完全可以证明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不能提供相反的证据,即可推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此外,劳动关系认定引入“举证责任倒置”也符合民法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
    2023-04-29
    120人看过
  • 劳动关系恢复阶段工资的核算规则
    虽然在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到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劳动者没有能够提供劳动,但是,其责任不在劳动者,而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从事劳动的条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就应当为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此期间尽管劳动者未能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工资。工伤住院期间工资怎么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
    2023-07-07
    2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给到底算不算代发工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7
      1、算劳动关系,有许多企业都是采用代发公司的方式来进行员工薪水发放来减轻公司财务的工作压力,但代发工资的情况给员工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代发工资情况下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双方的劳动关系需要进行证明是非常困难的。 1、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
    • 代发工资与应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4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工资支付证明书和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公司代理工资有支付证明书,可以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规定,使用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证明书(1)工资支付证明书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名单),缴纳各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使用者向劳动者发行的工作证明书、服务证明书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书(3)劳动者填写的使用者招聘登
    • 代发工资工资不是劳动关系请问如何办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
      1、算劳动关系,有许多企业都是采用代发公司的方式来进行员工薪水发放来减轻公司财务的工作压力,但代发工资的情况给员工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代发工资情况下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双方的劳动关系需要进行证明是非常困难的。 1、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
    • 不支付工资怎么算做劳动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26
      公司不支付工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机构投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自己应得的工资,认定员工的劳动关系时,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有工资条或工作证也可以。
    • 保险代理关系是否算劳动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2
      保险代理关系有别于劳动关系。我国《》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开展业务,并据此接受代理手续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签约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性质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代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