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利息的借款合同能解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0:43:14 302 人看过

借款人拖欠利息时出借人能解除借款合同。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一、林业公司承包合同是否能解除

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能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有哪些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9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借款利息
    一、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如何主张借款利息1、借款合同解除后,如果是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出借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主张利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3)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
    2023-04-12
    133人看过
  • 了解民间借贷款利息的合法标准
    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1、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年利率在24%~36%的民间借贷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3、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私人贷款利息多少算合法根据最新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因此,双
    2023-07-03
    343人看过
  • 签借款合同利息不能超多少,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扣税吗
    一、签借款合同利息不能超多少借款合同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借款利息可以税前扣税吗借款利息符合条件,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对企业发生的向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可按向金融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在发生年度的当期扣除。所说发生年度,应该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即使当年应付(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未付的利
    2023-04-12
    440人看过
  • 利息能不能先从借款中扣除
    一、利息能不能先从借款中扣除不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本金是贷款人应担供给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利息是在借款人对本金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产生的。如果本金没有交付给借款人,却让借款人支付使用本金的利息,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所以法律不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如果贷款人以地位和实力优势,迫使对方接爱这一不公平的条件,那么这项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当前在农村的民间借款中,像年某这样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借款人为数不少。这样的做法,意味着借款人得到了借款低于本金,却要支付与实际得到的钱款不符的较高的利息,这是变相地提高借款的利息,是一种高利贷行为,法律明文禁止这类事情的发生。二、借款合同利息的支付时间根据《民法典》,借款合同的利息支付时间按照以下原则
    2023-05-06
    410人看过
  • 借款利息能讨回吗
    张先生来电询问:前年,集美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30万元,我们约定借款的月利息为1.5%。去年年底,借期已到,但是那个朋友一直找借口不还钱,我在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对方限期归还本金和利息。我在申请执行时,出于好心只申请执行了30万元,没有要求朋友付利息。现在朋友已把钱还给我。但最近我经济比较困难,而且朋友欠我的利息数目也不小,请问现在我还能讨借款利息吗?利息是按照什么标准执行?**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宁律师回复:在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可变更或放弃自身的民事权利,而一旦选择变更或放弃其民事权利并达成和解协议,在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无权再次提出相应的主张。因此,能否索要利息,要看张先生是否已经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如果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相应利息,则不能再次主张利息。如果没有此方面的约定,则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利息,利息标准按照生效判决的内容进行确定。如果对方迟延
    2023-06-01
    147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能不能直接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呀
    借款合同中,不能直接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一、欠网贷被起诉了怎么办对于欠网贷被起诉,债权人主要的目的就是让债务人还款,把所欠借款还上,自然就不会被起诉了。否则债务人就需要做好应诉准备。《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
    2023-03-15
    447人看过
  • 借款合同没有利息打官司能要利息么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债务人逾期没有还款的,可以主张逾期还款期间产生的利息。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第三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一、资产借用时间不超过几个月资产借用借条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有约定利息,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
    2023-03-15
    162人看过
  • 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解除了贷款合同吗
    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解除了贷款合同,贷款合同随之解除。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因解除贷款合同产生的银行损失可由买房人进行合理承担。一、一房二卖涉及合同效力是什么一房二卖涉及合同效力如下: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有以上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规定登记的,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自行记。二、遇到商品房欺诈怎么办?发现商品房欺诈,可以到房管局举报。如果因为对方的欺诈行为导致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付的房款以及利息
    2023-04-04
    487人看过
  • 借款先扣除了利息 如何证明
    口头约定利息的,可以让借款方按期偿还口头约定的利息,然后将银行流水记录或者转账记录作为其支付利息的凭证。借款的利息不能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自然人之间视为没有利息。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一、法律对民间借贷有何规定法律对民间借贷有以下规定:1、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2、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3、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4、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民间借贷是指自然
    2023-03-07
    264人看过
  • 借钱能不能约定利息,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一、借钱能不能约定利息,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计算复利。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二、合同纠纷诉讼的注意事项(一)诉讼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
    2023-05-06
    312人看过
  • 如何确定民间借款合同的利息,民间借款合同利息的原则
    一、如何确定民间借款合同的利息民间借款合同的利息由当事人约定确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利息。二、民间借款合同利息的原则民间借款合同利息的原则体现为:第一,无息推定原则,即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第二,合理利率原则。第三,适当保护复利原则。民间借贷中的贷款人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借款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现实生活中,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外,还有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关系,这些借款关系在实践中统称为民间借贷关系。三、民间借款合同有效期为几年民间借款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也就是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在
    2023-05-03
    436人看过
  • 借款合同能被支持的利息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借款合同中能被支持的利息一个是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还有一个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实际借款期间利息计算。1、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贷
    2023-06-17
    244人看过
  • 合同规定的借款利息违约金能同时约定吗?
    能的。1.对于出借人而言,如果对违约金限额有约定,例如违约金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这样可以避免违约金无限制的累计计算,弥补被违约方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责任限额的约定通常仅仅是一个上限,违约方具体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实际的损失,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具体确定。2.可以同时约定利息和违约金。一、工程合同里课征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多少?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施工人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和配合承包人的工作、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人支付工程价款、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上限。通常这个违约金比例不得超过工程施工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那么法院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会给予降低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2023-06-20
    383人看过
  • 借款没按合同收取利息吗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是生效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一、欠条有法律效益吗欠条是有法律效应的。通常情况下欠条是要有签名和按手印的,因为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借条还没写利率怎么处理借条没有约定
    2023-03-06
    129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解除后可以不交利息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7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借款合同的利息数额,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债权人可先向债务人追偿利息,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
    • 关于借款合同解除与利息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30
      103人的生存问题是大问题,一句话两句话也说不清楚。同时还有其它问题,需要详细了解,建议你们请律师介入维权。
    • 借款合同解除后如何计算本金利息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8
      的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
    • 借款人不还利息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
      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或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不支付约定的利息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
    • 借款的利息不能按照合同的利率高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3
      合同约定利率不超年利率24%就行,否则只能按年利24%主张